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14日,深交所發佈公告,擬對馮鑫給予通報批評,其作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期間,存在涉嫌違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5條和第3.2.2條規定的行為。深交所指出,因無法與馮鑫取得聯繫,現以公告形式向其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
責編: 黃鑫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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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08:08:16 佚名
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14日,深交所發佈公告,擬對馮鑫給予通報批評,其作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期間,存在涉嫌違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5條和第3.2.2條規定的行為。深交所指出,因無法與馮鑫取得聯繫,現以公告形式向其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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