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落細惠企政策 稅務總局詳解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熱點問題

央廣網北京4月14日消息(記者劉柏煊)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今天(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等多方面政策和舉措可為企業減負1.6萬億元。助力企業輕裝上陣,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正在發揮效力,讓企業復工復產有更多的資金和底氣。

目前,全國有18個省份和3個計劃單列市的企業社保費、醫保費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針對政策落地過程中的熱點問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做出權威回應,為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答疑解惑。

有網友問,企業三項社保費和職工醫保能否同時申請緩繳?

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司副司長王發運解答:“政策規定,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企業三項社保費;各地出臺的職工醫保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因此,如果地方此前已出臺緩繳職工醫保政策,則可以繼續執行。這樣,企業三項社保費和職工醫保費可以同時申請緩繳。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有網友留言,減免企業社保費,是不是意味著企業不用再給員工繳社保了?

王發運表示:“本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只是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同時,執行階段性減徵職工醫保費政策的地區,減徵的也是職工醫保的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都不享受減免政策,還要和以前一樣正常繳納。所以,您所在企業應該按照要求,繼續履行好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

有網友關心,這次減免企業社保費,個人的社保繳費記錄會中斷嗎?

王發運回答:“此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只針對單位繳納部分,企業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同時,為確保繳費人的社保權益,有關部門也已經明確,實施減免或緩繳政策,不影響繳費人社會保險權益。因此,個人的繳費記錄會連續計算,個人的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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