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協議書
受讓方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讓與方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代表人
合同備案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乙方就將其 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1.為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
3.專利權人:
4.專利授權日:
5.專利號: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 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技術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 30 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
(無)
第五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 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
2. 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第六條 乙方提交技術資料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 10 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
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 甲 方負責在 10 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八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資料:
技術秘密——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第九條 乙方應當保證本項專利權轉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利。
第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為:
1.專利權轉讓價款總額為:大寫: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 一次 支付乙方。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的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者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乙方有意給甲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乙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顏玉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發生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3個月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一年,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轉讓方(乙方)簽章 受讓方(甲方)簽章
轉讓方(乙方)方法人代表簽章 受讓方(甲方)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 花 稅 票 粘 貼 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專利權)合同
項目名稱:
受讓方(甲方):
讓與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填 寫 說 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轉讓(專利權)合同示範文本,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原專利權人)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受讓人或共同讓與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技術轉讓(專利權)合同
受讓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讓與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將其 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1. 為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 發明人/設計人:
3. 專利權人: 。
4. 專利授權日: 。
5. 專利號: 。
6. 專利有效期限: 。
7. 專利年費已交至 。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1. 乙方實施本項專利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
2. 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
3.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 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 日內通知並協助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
第五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 ;
2.提交地點: ;
3.提交方式: 。
第七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 方負責在 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八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秘密:
1.技術秘密的內容: 。
2.技術秘密的實施要求: 。
3.技術秘密的保密範圍和期限: 。
第九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權轉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
第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
其中,技術秘密轉讓價款為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 址:
帳 號:
2. 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 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帳目。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1)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
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
2.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第十九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方
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印花稅票粘貼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
1.申請登記人:
2.登記材料:
(1) (2)
(3)
3.合同類型:
4.合同交易額:
5.技術交易額: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 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加工生產 。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為: ,該項技術的參數和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前,將技術資料 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術人員________到乙方處,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製工作,並保證在 年 月 日以前生產出 。
3、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生產出合格樣品後,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四、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商議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轉讓和培訓費及支付方式:
A、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總額為: ;
B、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
(2) ;
(3) 。
2、在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3、沒有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轉讓技術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五、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對乙方的技術轉讓和培訓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時間和地點: 。
2、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確認後,由乙方向甲方出具體書面驗收證明, 年 月
日以前乙方不組織驗收,視為已經通過驗收。
六、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和培訓費。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和培訓費,應按本合同全部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的4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相關損失。
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