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一男子未戴頭盔被查 “戲精”上線

4月22日18時40分許,三亞交警崖州大隊路管員正在崖城市場路段開展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期間,一名男子駕駛一輛BH**86號牌二輪摩托車行經該路段,其駕駛人董某聰(男,33歲)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被交警路管員依法攔截。駕駛人董某聰被攔截後舉動粗蠻、無理取鬧,拒不配合檢查,且阻礙現場民警執勤執法,交警路管員對其進行一番勸導後發現,駕駛人董某聰語無倫次、眼神迷離,疑似酒後駕車,遂要求其配合現場酒精呼氣檢測儀檢測,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33mg/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三亞一男子未戴頭盔被查 “戲精”上線

交警路管員立即將其送往三亞市中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抽血檢驗,而交通違法嫌疑人董某聰再次“戲精”上線,百般拒絕、胡攪蠻纏,並多次對交警路管員言語恐嚇,交警路管員遂採取強制措施要求其配合相關檢查、取證。經檢驗,交通違法嫌疑人董某聰血液內酒精濃度為183mg/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經詢問,交通違法嫌疑人董某聰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董某聰因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之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予以罰款50元處罰;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2款之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予以交通違法嫌疑人董某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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