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岚皋县城区湖滨路廊桥段车辆禁止停放的通告
因一桥拆除重建,神田路、南宫路、河滨大道交通压力过大。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提高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政府决定在湖滨路廊桥段开通临时便道通行,禁止所有车辆在街区路边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禁止停放区域 佐龙路全段、湖滨路廊桥段至黄家河坝大桥头
二、处罚条款 车辆临时停放以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予100元罚款,使用的违法代码为1039。
三、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勤巡逻民警对驾驶人不在场的乱停乱放车辆可以实施强制性拖移。
四、本通告自2020年4月30日零时起实施。
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4月26日
(W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