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以前有前科要判多久

故意傷害罪以前有前科要判多久

一、【於律師解答】故意傷害罪以前有前科要判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傷害罪有前科的,要依據犯罪情節和是否構成累犯才能確定判刑多少年,如果構成累犯的,在量刑基礎上從重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故意傷害罪以前有前科要判多久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於律師普法】前科是什麼意思


故意傷害罪以前有前科要判多久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用於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有某種前科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如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中國人民法院中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曾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有前科。

構成前科的條件是: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刑滿釋放後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滿釋放後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未犯新罪,而在緩刑考驗期滿後又犯新罪的,都不認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認為是有前科,而是屬於服刑中重新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罰執行完畢5年之內再犯罪的應該從重處罰。

於律師小結

以上知識就是法智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傷害罪有前科的,要依據犯罪情節和是否構成累犯才能確定判刑多少年,如果構成累犯的,在量刑基礎上從重進行處罰。



故意傷害罪以前有前科要判多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