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

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

贛州市檢察機關圍繞服務保障發展大局,聚焦新時代檢察職能,主動作為,著力推進刑事檢察監督工作高質量、專業化發展,辦理了一批人民群眾關切、社會各界關注的刑事檢察監督案件。

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

4月23日,贛州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全市檢察機關10起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

工作履職圖片▼

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
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
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

(左右滑動進行翻看)

案例六

劉某甲等人聚眾鬥毆

(一)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劉某甲因與鍾某某、郭某某等人在周田圩鎮騎摩托車時被劉某乙騎摩托車追趕挑釁而心生怨恨。12月5 日,劉某甲、張某某先後糾集鄒某某、鍾某某、郭某某等13人。劉某乙得知後,糾集王某某等6人攜帶棍刀、伸縮棍等工具在周田某中學旁的十字路口等待劉某甲。因“談判”未果,劉某甲等人用木棍、刀具等工具追打劉某乙、王某某等人,用刀砍中劉某乙頭部,打砸劉某乙的摩托車。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會昌縣檢察院經全面依法審查,監督公安機關將遺漏的多名同案犯補充移送起訴,依法追訴鄒某某等7人。會昌縣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後,鄒某某等7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

(二)典型意義

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是維護校園安全的一項重要內容。會昌縣檢察院立足刑事檢察監督職能,切實找準檢察環節保障校園安全的著力點和切入點,全面從嚴打擊發生在校園及周邊的刑事犯罪,全力維護校園安全,保障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秩序。在辦理該起案件的過程中,會昌縣檢察院充分履行刑事檢察監督職責,做到不枉不縱,依法追訴共計7名遺漏同案犯,追訴的同案犯全部被法院判處實刑。通過監督,不僅有力打擊刑事犯罪,彰顯了辦案的公平正義,而且有效整治了校園周邊環境,維護了社會管理秩序。

案例七

劉某某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4月的一天,劉某某將不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帶至於都縣某廢舊房屋聊天、睡覺。次日帶被害人到某處草坪聊天時將左手伸進被害人的衣服撫摸其胸部十餘分鐘,後帶其到某下水道涵管內玩耍,直到被害人家屬報警,二人被民警找到。劉某某歸案後,對犯罪事實供認後又翻供。于都縣檢察院對案件依法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宣告被告人劉某某無罪。于都縣檢察院認為判決錯誤,依法提出抗訴,贛州市檢察院依法支持抗訴,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經重新開庭審理,劉某某被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二)典型意義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依法打擊侵犯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檢察機關責無旁貸。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檢察機關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切實履行審判監督職能,對錯誤判決依法提出抗訴,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充分闡述抗訴意見,案件從被宣判無罪到改判有罪,體現了檢察機關堅決打擊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態度和決心,有力地震懾了犯罪分子,維護了法律權威和司法公正。同時,贛州兩級檢察院認真落實高檢院“一號檢察建議”,就校園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與部分學校、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助推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從源頭上保護校園安全、維護未成年人權益;與全國性公益組織簽約建立“女童保護”贛州檢察/小榕樹團隊,與市婦聯、教育局聯合推出“一校一村一老師”等項目,形成全市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全覆蓋的保護網。

案例八

王某某假冒註冊商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以來,王某某在未經註冊商標權利人某甲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委託印刷公司大批量製作虛假的該公司某商標、外包裝。2016年10月14日至15日,王某某將假冒商標的固體鞋油共計172800盒銷售給姚某某,銷售額達13.6萬元,該批貨物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某倉庫被公安機關查獲。後公安機關在寧都縣梅江鎮某倉庫內,查獲大量王某某製作的假冒商標鞋油,經鑑定共計價值99.4萬元。案件提起公訴後,法院一審判決王某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某甲公司不服生效判決,申請檢察機關抗訴。贛州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本案涉案金額達113萬元,遠高於立案標準,且王某某作案持續時間長,影響惡劣,屬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原審法院對王某某適用緩刑屬於法律適用錯誤、量刑不當,遂依法提出抗訴。法院再審改判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二)典型意義

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維護民營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檢察機關的職責使命。贛州市檢察院充分聽取被侵犯知識產權涉案企業的抗訴請求,積極發揮審判監督職能,圍繞案件事實、法律適用、法律程序等方面展開全面複查,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生效法院判決,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抗訴意見並依法改判。同時,積極延伸檢察監督職能,加大知識產權法治宣傳力度,引導企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通過履行監督職責,有力懲治了侵犯知識產權、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服務打造尊重知識產權價值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案例九

賴某某交通肇事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8月14日,賴某某駕駛二輪摩托車由龍南縣城方向往臨塘鄉方向行駛,至105國道龍南縣東江鄉某路段時,因未充分注意路面動態,在慢車道內碰撞橫過道路行人廖某某,造成廖某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案發後,賴某某主動撥打急救電話、報警電話,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龍南縣檢察院在履行看守所檢察監督職能時,通過與在押人員談話瞭解到賴某某家中有一名智力障礙的孩子且妻子患病無人照顧,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諒解協議,遂依法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經審查,提出對賴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書,並依法對其變更為取保候審。

(二)典型意義

杜絕“一捕了之”,維護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龍南縣檢察院改變以往“一捕到底”的慣性做法,準確把握羈押條件,從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主觀惡性、悔罪表現、案件進展及有無再危害社會的危險等方面,綜合評估有無必要繼續羈押。結合犯罪嫌疑人自首、主觀惡性小、認罪態度好、達成賠償諒解協議等情況,同時充分考慮犯罪嫌疑人家庭妻兒急需照顧,對無羈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變更為非羈押的強制措施,既切實維護了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又有效降低審前羈押率,節約司法成本,提高了訴訟效率。同時,在履行監督職責中,注重關愛弱勢群體,傳遞了司法溫情。

案例十

郭某某徇私枉法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郭某某擔任某縣公安局某派出所副所長期間,在偵辦某KTV尋釁滋事案過程中,接受何某某請託,指使辦案民警怠於行使偵查職責,未調取該案受傷人員傷情鑑定,未有效查清本案全部案件事實及其他人員涉案情況,致使該案在其負責偵辦期間證據不足,無法移送審查起訴,導致何某某等相關人員長期未受刑事追究。郭某某在2016年至2018年期間,先後收受何某某人民幣2.7萬元及茅臺酒2瓶。2019年3月,公安機關對何某某等人犯罪行為立案偵查並移送審查起訴。寧都縣檢察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問題,遂將線索移送至贛州市檢察院。經調查核實,贛州市檢察院對郭某某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立案偵查。該案提起公訴後,郭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二)典型意義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本案是檢察職能調整後,贛州檢察機關在訴訟監督過程中發現線索並自行立案偵查的第一起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在“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的執法理念。案件偵辦過程中,贛州市檢察院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對案件線索進行快速調查核實,及時收集固定郭某某徇私枉法的證據材料,確保在偵查時限一個月內完成對該案的快查快辦,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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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李璽、高金旺

供稿:第二檢察部

編輯:鍾和燕

贛州市檢察機關優秀刑事檢察監督案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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