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球場也有“紅牌”,于漢超們的錯與罰

因為疫情,CBA停賽,NBA停擺,奧運會推遲。彷彿全世界的體育都按下了暫停鍵,于漢超卻上了熱搜。

日前,前中國男足國腳于漢超當街塗改機動車號牌,廣州警方獲悉後,對於漢超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駕駛證記12分。當晚,恆大官網發佈公告,稱該俱樂部球員于漢超嚴重違反隊規,“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開除處分”。

提起于漢超,你先想到的是什麼?本土射手王、遼足功勳、5次中超冠軍、國家隊常客……誰曾想,這位球場上的“老好人”,竟然以這樣的方式被“紅牌罰下”。

其實,國足運動員以這樣的方式“出圈”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對於很多不看足球的人來說,也許不知道武磊、鄭智,卻說不定聽說過醉酒駕車的張修維和張鷺。

往小了說,于漢超們的行為反映了自身法律意識的淡漠以及社會責任感的缺失。塗改車牌號是違法行為,這是常識。在互聯網時代,作為一名國內比較優秀的運動員,他不僅是一名球員,還是一名“偶像”,應該認識到自己承擔著的雙重身份,自覺樹立榜樣應有的形象。如今竟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違法,實在惹人唏噓。

這麼多年來,一旦國足球員爆出負面新聞,總會引起廣泛的傳播與關注,這不難理解,在輿論場中,中國男足一直備受爭議。雖然在中國足球運動員中,同樣存在很努力、很拼搏的例子,將某些負面新聞放大為“一概而論”,對他們是不公平的。但不得不承認,路人對男足的負面印象之所以積重難返,不正是一樁樁負面新聞屢屢刷低觀感下限的結果嗎?

且不說成績如何,某些球員在場上的消極表現,與其在場下的肆意妄為形成諷刺對比,實在讓人“怒其不爭”。尤其是隨著中超聯賽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運動員的薪金水漲船高,卻依然有人不思進取、渾渾噩噩,甚至有球迷說:“我們不指望國足贏球,能給我們一個高喊‘雖敗猶榮’的機會就好。”

于漢超的違法行為如此荒唐,還有球員替他喊冤,認為直接開除太過苛刻,換之以禁賽、罰款等更合適。這種言論,更加暴露了部分球員法律觀念的淡漠,寬於律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是面對違法行為時該有的心態嗎?

恆大隊決定開除于漢超,是對自己“三九隊規”中“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者,開除”的堅決執行。這一規定,彰顯了恆大隊對於球員作風的重視,對於違法犯罪的零容忍,也是對廣大球迷的一個交待。

于漢超是一名前鋒,張修維司職中場,張鷺曾是國家隊門將。作為國足鐵粉,這“一前一中一後”都曾是我很喜歡的球員,我為他們感到惋惜,卻並不同情。因為,甭管哪個位置,想要踢好球,先得把牢自己的心門,這道門把不好,就必須被紅牌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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