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授論證“0535”陽光惠民行政複議工作機制

水母網4月27日訊(YMG全媒體記者 任雪娜 通訊員 於躍 攝影報道)

行政複議既是依法行政的“助推器”,也是反映法治政府建設質量的“晴雨表”。煙臺市“0535”陽光惠民複議工作機制,切實讓“零距離、五現場、三渠道、五公開”名副其實。為讓我市行政複議工作機制更陽光更惠民,市司法局今日舉行論證會,邀請駐煙高校法學院教授來“挑刺”。

法學教授論證“0535”陽光惠民行政複議工作機制

論證會上,各路“大咖”直抒己見。“要實現陽光復議‘零距離’,建議再增加一項健全溝通機制,不僅是加強複議機關與當事人和行政機關之間的溝通與交流,也是加深老百姓對複議制度以及行政機關甚至是政府的瞭解。這樣不僅有利於矛盾的解決,還有利於百姓對政府政策的支持。”煙臺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曙光表示。他還建議在“現場調查”方面,除明確“嚴格按照‘書面審查與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還應添加嚴格按照《行政複議法》以及《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行政複議現場調查的規定。針對我市行政複議機制,楊曙光共提出16條具體建議。

山東工商學院法學院副教授王峰建議指出:“對現場調查的適用情形加以嚴格限制,以實現與《行政複議法》規定的相符,並與現場聽證制度避免制度原理的衝突。”他建議從立法技術層面進一步解決“現場調查”與“現場聽證”制度相容性問題,還建議建立兼職行政複議調解員制度,行政複議機構接待場所應實現語音視頻監控全覆蓋,在《煙臺市行政複議現場聽證辦法》第三十五條後面增加一款:“庭審聽證過程中聽證主持人所確定的證據,觀點等應作為複議決定的依據”。

魯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三和德通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希勇則提出引導社會參與、強化法律監督、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複議聽證制度、實現類案同責、建立行政協調機制等指導性意見。

行政複議作為行政救濟的重要方式,能有效解決行政糾紛、監督行政行為、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複議制度建設,提高複議制度的獨立性、專業性與公正性刻不容緩,這也是從根本上為建成法治政府、全面建設法治社會貢獻力量。”市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徐銘基表示,該局下步還將與國內知名高校加深聯繫與合作,全力打造我市“0535”陽光惠民複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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