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所盼,幫企所難——為企業復工復產定製“法治良方”

問企所盼,幫企所難——為企業復工復產定製“法治良方”


“經過檢察官的‘對症施策’,我們積極與合作方進行了溝通協商,已經就疫情防控期間租賃器械時間超期問題達成一致,合作方也願意為我們延長使用時間,雙方的合作關係更加牢固了,感謝檢察官的‘法治良方’。”


近日,葛洲壩嘉魚水泥有限公司負責人給嘉魚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德東打來電話,專程感謝檢察官的用心服務。


問企所盼,幫企所難——為企業復工復產定製“法治良方”

早在3月20日左右,葛洲壩嘉魚水泥有限公司陸續開始復工復產,但由於疫情影響,加之銷路不暢、員工復工緩慢等原因,企業復工復產進程不暢。葛洲壩嘉魚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長、人大代表陳書弟將這些情況反映到同是人大代表的嘉魚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德東這裡,尋求法律幫助。經過多次實地調研瞭解企業復工復產的實際情況,如何在疫情防控持續開展的同時,解決企業復工復產的難題,就成了陳德東的心病。

在多次實地調研後,陳德東組織該院第二檢察部的檢察官認真研讀了疫情期間民事方面的司法實踐相關精神和政策解讀,結合該公司面臨的在嚴格的防控措施下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經營而產生的合同履行違約、費用糾紛等多種問題,制定了初步的解決方案。日前,嘉魚縣檢察院副檢察長萬滋勝帶領檢察干警再次來到葛洲壩嘉魚水泥公司,為該公司送來量身定製的“法治良方”。


問企所盼,幫企所難——為企業復工復產定製“法治良方”


“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全國各地均產生了合同履行、費用糾紛等多方面的問題,雙方要本著公平、平等、自願的原則,正視損失的存在,與合作方高效溝通,可以通過延長器械使用時間或者減免部分費用等靈活措施來平衡雙方的損失。”

“當前實踐中,可以按照民法中‘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等法定情形來與合同相對方協調合同履行期限、費用損失承擔等問題,以高效快速解決矛盾,更好實現復工復產,彌補損失。”針對葛洲壩嘉魚水泥公司的矛盾焦點,檢察官為企業解讀到。

經過檢察官的認真解讀以及司法實踐的講解,企業也進一步明確了處理此類糾紛的方向方法,在此基礎上,解決了大部分的合同問題,但仍有兩個頑症沒有解決,對企業正常投入生產造成干擾。

針對這兩個“頑症”,嘉魚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多次組織幹警深入葛洲壩嘉魚水泥有限公司,與企業風險防控部門密切溝通,制定了切實可行的風險防控方案。並與風險防控部門一道會同合作方進行溝通協商。經過多次的溝通和努力,困擾企業生產的問題得到了初步解決。

解決了困擾企業復產的難題,該公司負責人表示,“面對疫情帶來的糾紛,我們缺乏處理這類問題的經驗,多虧了檢察機關多次上門“問診”,為我們送來‘法治良方’,讓我們能夠非常高效的處理疫情期間的一些問題。下一步,我們也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與合作方溝通協調,切實承擔國企的責任和擔當,儘量降低合作雙方的損失,實現“兩手抓、兩不誤”,為嘉魚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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