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坪縣華坪鎮人大:積分管理樹好代表履職“風向標”

為切實提升代表履職能力,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解決人大代表活動難組織、作用難發揮等問題,華坪鎮人大根據鎮人大工作績效標準,積極探索代表履職積分制量化管理辦法,推動代表工作精細化、規範化和科學化管理,促使代表當好群眾與黨委、政府之間的“連心橋”,當好群眾貼心人。

科學設置,積分管理內容“細”。積分基礎分值為100分,共分為兩個模塊,其中鎮人代會議期間的履職情況佔40分,閉會期間履職情況佔60分,還設置獎勵加分項目佔10分。重點把全鎮39名鎮人大代表在參與學習培訓、參加代表聯絡組各項活動、參加會議、走訪選民、向原選區選民述職、提交建議議案、視察調研等履職情況進行量化賦分。

規範操作,履職管理流程“嚴”。按照積分制管理辦法,採取代表自評、代表互評、聯絡組點評、人大主席團會議點評,初步評定結果為四部分佔比合計後的分數,最終經鎮黨委會議審定後予以公示,自覺接受選民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加強監督,積分結果運用“實”。評定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其中,90分以上為優秀等次,90分以下80分以上為合格等次,80分以下70分以上為基本合格等次,7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代表履職積分結果作為代表年度評優表彰的重要參考,屆內履職積分,作為下一屆代表連選連任的重要依據;對評選為優秀等次的代表,通過縣內外各類媒體,對年度優秀人大代表履職先進典型事蹟進行廣泛宣傳報道;對評定等次為不合格的代表,由鎮人大主席團對其誡勉約談,並將履職情況和履職積分向其選區通報;對於誡勉約談後仍無改進的代表,勸其辭去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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