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勤業競得柯北杭越府旁約16萬方綜合體

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18號地塊今日9時30分,正式出讓,經 110 輪,由勤業(紹興卓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總價 40300 萬元競得,成交樓面價 2595 元/㎡,溢價率 39 %。

焦點快訊

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18號地塊

今日9時30分,正式出讓

經 110

勤業

(紹興卓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總價 40300 萬元競得

成交樓面價 2595 元/㎡

溢價率 39

01 地塊相關信息

樓面價2595元/㎡ 勤業競得柯北杭越府旁約16萬方綜合體
樓面價2595元/㎡ 勤業競得柯北杭越府旁約16萬方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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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塊區位/實景圖

樓面價2595元/㎡ 勤業競得柯北杭越府旁約16萬方綜合體

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18號地塊區位圖

樓面價2595元/㎡ 勤業競得柯北杭越府旁約16萬方綜合體
樓面價2595元/㎡ 勤業競得柯北杭越府旁約16萬方綜合體樓面價2595元/㎡ 勤業競得柯北杭越府旁約16萬方綜合體

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18號地塊實景圖

03 規劃特別說明

一、地下空間利用

A地塊:地下建築面積控制在8000-15000平方米,僅作為地下停 車、人防、機房(設備房)等配套使用,該部分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B地塊:地下建築面積控制在30000-45000平方米,僅作為地下停 車、人防、機房(設備房)等配套使用,該部分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C區塊:地下建築面積控制在30000-36000平方米。其中允許配建 5000-7000平方米的商業用房,該部分面積計入容積率;其餘部分僅作為地下停車、人防、機房(設備房)等配套使用,不計入容積率。

二、建築設計要求

(一) 建築高度:

A地塊:建築高度不超過36米,且住宅建築高度不低於20米。

B地塊:建築高度不超過54米,且住宅建築高度不低於27米(沿圓駕橋路第一排住宅建築高度不超過36米)。

C地塊:主體建築高度不超過30米,且不低於15米。

(二) 地上建築退讓及地下建築範圍(詳見附圖):

A地塊:

1、 地上建築退東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

2、 地上建築退南側地限線不少於5米。

3、 地上建築退西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

4、 地上建築退北側地限線不少於15米。

5、 地下建築範圍:退讓東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退讓南側地限線不少於5米;退讓西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退讓北側地限線不少於15米。

B地塊:

1、地上建築退東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高層不少於15米)。

2、地上建築退南側地限線不少於25米(高層不少於30米)。

3、地上建築退西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高層不少於15米)。

4、地上建築退北側地限線不少於15米(高層不少於30米)。

5、地下建築範圍:退讓東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退讓南側地限線不少於25米;退讓西側地限線不少於10米;退讓北側地限線不少於15米。

C地塊:

1、地上建築退東側地限線不少於20米。

2、地上建築退南側地限線不少於5米。

3、地上建築退西側地限線不少於15米。

4、地上建築退北側地限線不少於25米。

5、地下建築範圍:退讓東側地限線不少於5米;退讓南側地限線不少於5米;退讓西側地限線不少於5米;退讓北側地限線不少於25米。

A、B、C三個地塊應同時符合日照、消防、環保、電力、交通安全等相關方面退讓要求。

三、配建要求

(一)物業管理用房:

A地塊:物業管理辦公用房按地上建築面積的3‰配建,物業管理經營用房按地上建築面積的4‰配建。

B地塊:物業管理辦公用房按地上建築面積的3‰配建,物業管理經營用房按地上建築面積的4‰配建。

C地塊:物業管理辦公用房按地上建築面積的3‰配建。

(二)社區配套用房:A地塊、B地塊統一設置在B地塊,建築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出入口單獨面向城鎮道路開設。同步建設,建成無償移交相關主管部門。

(三)居家養老服務用房:A地塊、B地塊統一設置在B地塊,建築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集中佈置,出入口單獨面向城鎮道路開設。同步建設,建成無償移交相關主管部 門。

(四)體育設施配套要求:A、B兩個地塊須配套建設不少於地上總建築面積6‰的室外體育設施場地(場地面積不小於150平方米)或2‰的室內體育設施場館(室內單處配套體育設施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建設標準 按《城市社區體育設施技術要求(JG/T191-2006 )》等執行。

(五)綠化:綠地率>28%

其中A地塊:綠地率>30%

B地塊:綠地率>35%

C地塊:綠地率>10%

四、其它需要明確的內容

(一)C地塊須按獨棟集中式商業購物中心(含地下商業)整體開發建設, 該購物中心為整體產權,不得分割銷售,不得建設紡織專業市場及農貿市場等,不得建設公寓式酒店、公寓式辦公、酒店式辦公等帶居住功能用房。C地塊須與A、B地塊同步開發建設。

(二)A、B、C地塊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須單獨核算。

(三)圍牆設置要求:A地塊圍牆退讓東側春曉路5米,退讓南側興建路2 米,退讓西側人民路5米,退讓北側圓駕橋路10米;B地塊圍牆退讓東側地限線5米,退讓南側河流20米,退讓西側春曉路5米,退讓北側圓駕橋路10米;C地塊不設置圍牆;圍牆形式採用透景式。

(四)C地塊建築應配建"亮化”工程,費用由競得人負責,方案需經相關部門審核並納入規劃驗收內容。

(五)地塊內規劃春曉路由競得人負責按城市道路標準進行設計與建設,保障公共通行,設計方案單獨報審,建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街道管理。

(六)圍牆線退讓道路邊線、東側河岸線範圍內的綠化由競得人負責建設, 建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競得人負責做好日常養護工作。B地塊沿濱海大河綠帶面積 3543 平方米和C地塊沿濱海大河綠帶面積 2694 平方米,該範圍內的綠化由競得人負責建設,按柯橋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要求進行設計, 建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街道管理,在綠地率計算時該部分面積不計入綠地計算的用地面積。

04 地塊簡評

該地塊屬於柯橋經濟開發區馬鞍街道,位於寶龍金科杭越府的東北面,杭越府與用於商業購物中心建設的C地塊的直線距離約 800 米。

A 地塊為住宅用地,容積率1.4-1.6,限高 36 米,限低 20 米,預計會推出7-12層的小高層產品

B 地塊為住宅用地,容積率1.6-1.8,限高 54 米,限低 27 米,預計會推出9-18層的高層產品

C 地塊根據要求,將建設整體產權、不可分割銷售的獨棟集中式商業購物中心,且為了避免商業購物中心出現爛尾的情況,要求C地塊須與A、B地塊同步開發建設,且將根據C地塊的工程進度和滿鋪開業程度,來發放A、B地塊的預售住宅面積許可,這一舉措,將極大地監督和促進C地塊的工程建設和招商開業工作,同時,也將更好地為該區域提供高品質的商業購物服務。

05 周邊配套

馬鞍中心小學, 馬鞍中心幼兒園, 馬鞍中學柯橋濱海人民醫院、馬鞍綜合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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