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汀:打造生態司法宣教基地,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

福建日報APP-新福建4月21日訊(通訊員 項永鋒 王敬生 丘祥琳)多年來,長汀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切實融入長汀生態建設,紮實履職審判,持續打造並升級生態司法“三三”工作機制,有力服務保障長汀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為進一步拓展延伸生態司法職能、服務群眾,讓生態司法更“接地氣”,長汀法院在長汀縣水土保持科教園內設生態司法宣教基地,通過“一館一展一林一點”的宣教規劃,集中展現長汀法院司法護航水土流失治理舉措成效,為生態保護“長汀經驗”貢獻積極力量。

生態審判“三三”工作機制是長汀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舉措之一。在水土保持宣教館內,長汀法院將長期以來生態審判實踐中形成的經驗做法及成效通過圖文方式在專欄上進行重點宣展,配合當地的講解員的解說,展現了長汀法院參與水土流失治理的工作成效。

長汀法院創新創設以“庭前三調查”“判前三落實”“判後三督促”為主要內容的生態審判“三三”工作機制,推動了長汀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三三”機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簡報刊載並在全國法院推廣,更在2019年被載入中組部精選的生態文明建設案例之一。

青山無語,司法有痕。呵護好綠水青山,就是留住金山銀山,而這離不開法治這座靠山。長汀法院將生態審判工作制度、流程、歷年來審理的典型案例,以及總結編制的生態審判的“四字經”等相關宣傳材料分為四個部分通過宣傳展板進行全景式展示。

樹木植於土,生態理念植於心。長汀法院在科教園內開闢法官生態林,讓法官樹立愛綠植綠護綠意識。同時通過分期分批管護法官生態林,開展綠色公益行動。這片法官生態林既是對原有土壤的修復,也是宣傳教育的警示基地,實現了復綠、警示功能,為守護青山綠水注入司法正能量。

為更好的發揮部門聯動作用、服務貼近群眾,滿足當地群眾生態司法需求,長汀法院依託河田法庭成立“生態環境審判庭與河田片區國土、林業等基層所、站聯動推進生態建設(河田片區)服務點”,服務點圍繞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及糾紛化解工作,及時介入涉生態案件的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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