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今年小學和初中取消特長生招生!福建省教育廳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

剛剛,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幾個要點

2020年開始,義務教育階段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義務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也就是說,小學和初中沒有特長生招生。這一政策也是教育部規定的。

所有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或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

所有公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外國語學校經批推招收的外語類學生只能進行相關語言類素質能力測試,不得測試其他學科知識。

進一步規範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辦法,嚴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嚴格審核批准招生學校資質,嚴格審核學校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必須安排在中考結束後進行,並及時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

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所在設區市劃定的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跨設區市招生或自主招生予以降分錄取的,不得低於生源地設區市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嚴格執行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胞子女等對象,各地要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優化細化入學程序,切實將政策落到實處,不得隨意擴大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象範圍。


重點解讀

應該說,廈門招生一向規範,廈門小學基本上沒有特長生招生,因此,對於廈門來說,今年的招生入學規定最大的變化是:小升初,應該不會再招藝術體育特長生。

在此之前,廈門一中、雙十中學等學校的初中還是有招收藝術和體育特長生。

省廳的通知說,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這是否意味著,今後義務教育的藝術體育特長生,可以報考藝校或者體校?這有待於市教育局的解讀。

不過,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只限義務教育。今年廈門高中招生,仍然有特長生招生。

明天的廈門招考還會進行更加詳細的解讀,請密切關注!


來看文件吧~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閩教基〔2020〕12號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省屬中小學: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新時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基礎教育工作會議以及全省教育大會部署,進一步強化教育治理,促進教育公平,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一)落實法定責任,全面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1.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地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重點關注殘疾兒童少年、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的入學情況。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2.依法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地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依託學籍管理系統,健全完善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特別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控輟保學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入學“一個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嚴肅查處非法辦學行為。各地要全面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確保義務教育規範健康發展。

(二)嚴格規範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要求

1.明確學校招生範圍。公民辦中小學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科學確定招生範圍、核定招生計劃。各設區市要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健全公平的就近入學管理機制。在教育資源配置相對均衡的地方,繼續完善公辦學校單校劃片入學政策;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衝動強烈的地方,統籌已有片區劃分、學校容量、生源分佈、交通狀況等因素,穩妥實施多校劃片招生改革試點。因客觀條件變化確實需要調整招生片區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啟動重大決策程序,通過召開聽證會,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群眾意見,並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佈。未履行規定程序的,不得擅自變更招生片區。新舊片區變化要設置合理的過渡期限,給社會群眾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學校招生片區劃定後,應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穩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縣域範圍內招生,屬於設區市級審批或寄宿制學校的,經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但一般不實行全市範圍招生。

2.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核准的辦學規模和學校實際的辦學條件,統籌編制並下達年度招生計劃,特別要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和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在確保零增量的基礎上,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確保年底前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額任務。學校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2020年開始,義務教育階段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等,各地要按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入學,臺胞子女憑臺灣居民居住證在設區市範圍內就近入學。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

3.全面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執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定,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為。嚴肅同步招生紀律,規範招生宣傳行為,所有學校不得提前組織招生,或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教育行政部門及公辦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基本流程和具體步驟由各設區市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設定並向社會公佈。

4.堅決落實免試要求。所有公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外國語學校經批推招收的外語類學生只能進行相關語言類素質能力測試,不得測試其他學科知識。公辦學校採取登記入學或書面通知入學,實施多校劃片的應積極推進電腦派位錄取,促進入學公平。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民辦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願優先直升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後仍有剩餘計劃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按照電腦隨機派位有關規定錄取。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報名就讀民辦學校的可單列錄取。民辦學校其餘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5.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各地公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時間均不得早於5月份,具體招生時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信息化管理平臺,將公民辦學校報名、招生錄取等工作統一納入平臺實行規範化管理,要按“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及疫情防控的要求,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各公民辦學校不得違反教育主管行政部門規定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設區市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具體操作規則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


二、穩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接《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閩教基〔2018〕66號),穩步推進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確保平穩實施。

(一)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設區市要統籌考慮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根據學校佈局、辦學條件,分縣(市、區)、分學校一次性下達普通高中總招生計劃(內高班招生計劃單列,不計入總計劃數,下同),不得隨意變更。對已連續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要適時停止安排招生計劃,具體由各設區市確定。普通高中同一校區高中部招生計劃一般不得超過1000人、班生額不超過50人。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構)”規範管理,其招生工作納入當地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本校普通班級。

(二)完善定向招生政策。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按不低於招生總計劃的50%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學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各地要合理設置定向生降分幅度,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面。各設區市要制定完善相關政策,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有一定比例學生錄取到優質普通高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初中教育質量全面提高。我廳將把定向招生情況作為省級示範性建設高中和一級達標高中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加強自主招生管理。各地要進一步規範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辦法,嚴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嚴格審核批准招生學校資質,嚴格審核學校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必須安排在中考結束後進行,並及時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在自主招生選拔時,要更加重視考查學生綜合素質,特別是要注重選拔數學等基礎學科拔尖學生,進行個性化培養,真正為學生個性成長創造良好條件。

(四)加強招生範圍管理。公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確需跨設區市招生的,由學校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商相關設區市教育局同意後,方可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招生時間、招生方式組織實施。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跨設區市招生方案須報我廳備案。

(五)加強招生錄取管理。各地要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扭轉唯分數的考試招生評價導向。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個科目考試使用省級統一命制的試卷;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音樂、美術、信息技術考試方式由設區市結合實際確定。計入中招錄取的各科具體成績折算方式由各設區市按招生相關政策確定。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要建立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化統一管理平臺,本地區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區招生的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須全部通過信息化平臺實施招生錄取。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所在設區市劃定的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跨設區市招生或自主招生予以降分錄取的,不得低於生源地設區市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三、健全完善特殊群體招生入學政策

(一)切實解決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家“兩為主”“兩納入”要求,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進一步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於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避免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地方要合理設置積分條件,確保符合《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能夠應入盡入,入民辦學校的可採取積分和電腦隨機派位相結合方式錄取。隨遷子女轉學回戶籍所在地學校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要綜合考慮疫情防控因素,適當調整居住證辦理時間要求;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對需要進一步核實居住證信息的,相關學校要及時彙總上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由其統一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申請核驗。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教綜〔2013〕3號),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

(二)全面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健、殘聯等部門組織專家成立專家委員會,對殘疾兒童開展教育評估認定,落實殘疾兒童教育安置。優先採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學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於因殘疾原因,無法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地送教和遠程教育相結合方式實施送教上門,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教育權益。

(三)嚴格執行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胞子女等對象,各地要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優化細化入學程序,切實將政策落到實處,不得隨意擴大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象範圍。


四、加強招生入學組織領導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設區市要根據教育部和我廳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指導所屬縣(市、區)科學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細化招生辦法。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民辦中小學“分級審批、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管理體制,落實好民辦中小學招生管理職責,確保公民辦中小學同步招生等有關工作落實到位。要做好政策解讀與宣傳,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和廣大學生家長的關切,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各地要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協調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成立應急工作小組,明確招生入學工作聯繫人和電話,並報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以及省屬、市屬中小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所在地統籌管理。

(二)建立預警機制。各地要加強對本地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招生期間及時對區域內存在大班額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中小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做好輿論引導,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確保平穩有序。

(三)堅持陽光招生。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招生公開制度,通過教育行政部門門戶網站和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政策和具體辦法,每一所學校的辦學性質、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時間地點、所需材料、收費標準等,以及招生諮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公佈招生信息,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生公開、公平、公正。要進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入學證明材料,優化招生入學流程,及時更新辦事指南,方便入學辦理。

(四)加強學籍管理。各地要嚴格按照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督促學校及時為正式錄取的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建立、轉接學籍檔案,實現“人籍一致”。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規範實施均衡分班,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實驗班等。設區市核定的中招錄取名單是普通高中學生學籍接續的依據,對未經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確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發起或審核通過。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註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定期對所屬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督促學校對空掛學籍和問題學籍進行及時清理。

(五)廣泛宣傳引導。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新聞宣傳等有關部門(單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細緻解讀本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確保學生及家長及時瞭解應知、須知的政策內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有關招生入學政策。要通過當地新聞媒體積極做好招生入學政策的解讀宣傳,幫助群眾瞭解、認識和理解招生入學工作。要深入農村邊遠貧困地區,積極宣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貧困學生能得到及時資助並順利完成學業。


五、全面加強招生入學監督管理

(一)健全監督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會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進一步提升普通中小學招生規範治理和違規招生防控能力。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二)嚴肅執紀問責。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還應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可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地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範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福建省教育廳

2020年4月20日


福建省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解讀

近日,福建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0〕1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有關招生入學政策解讀如下:


1、

文件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對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2018年以來,全國、全省教育大會都將完善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作為重點任務進行部署。201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明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公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2019年7月,國務院召開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要求各省研究制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具體辦法,確保在2020年招生入學工作中全部落實到位。

近年來,我省推進中小學招生入學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普遍建立了免試就近入學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中小學校還存在不規範的招生行為。為了進一步保障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招生秩序,根據中央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有關要求,我廳出臺文件對全省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提出規範管理政策舉措。


2、請簡要介紹一下相關政策是如何研製形成的?

答:普通中小學招生,百姓極為關切、社會廣泛關注,我廳緊緊圍繞中央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要求,積極穩妥、有序推進招生制度改革。一是深入學習領會精神。我廳深入學習全國教育大會、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多層次、多維度組織學習領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並於去年11月召開了全省基礎教育重大改革專題研討班,準確把握國家對招生改革的有關要求。二是全面調研起草文稿。2019年,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廳領導帶隊分赴各地市調研中小學生招生入學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以及老百姓關切的問題,梳理分析國家和我省歷年制定出臺的招生入學政策和公民辦學校分佈情況,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對策措施,組織起草文件。三是充分借鑑廣泛聽取意見。充分借鑑吸納兄弟省市經驗做法,多次與各設區市教育局溝通、反覆徵求意見,並委託設區市教育局多方聽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民辦學校代表意見,同時在2020年省“兩會”期間召開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徵求意見。以上研製過程,確保《通知》相關政策舉措全面貫徹中央文件精神,落實教育部有關要求,也較好契合我省實際,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操作性。


3、公民辦中小學同步招生主要涉及哪些政策調整?

答:公民辦中小學都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應當一視同仁、平等發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權。要把公平公正作為中小學招生基本價值取向,加強招生入學管理,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關於招生範圍,明確公民辦中小學招生都要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縣域範圍內招生,屬於設區市級審批或寄宿制學校的,經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但一般不實行全市範圍招生。同時,對招生計劃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隨意突破招生計劃。

關於招生方式,明確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關於特殊招生,2020年開始義務教育階段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的招生方案須報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外國語學校經批推招收的外語類學生只能進行相關語言類素質能力測試,不得測試其他學科知識。


4、如何保證公民辦同步招生公平公正?

答:《通知》明確規定公民辦學校應同步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各地公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時間均不得早於5月份。各公民辦中小學不得違反規定自行組織報名或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預報名。教育行政部門及公辦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設區市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具體操作規則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電腦派位錄取全程接受社會監督。除民辦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升初”及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外,民辦學校其餘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5、在保障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方面採取哪些措施?

答: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是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重點。《通知》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於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避免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地方要合理設置積分條件,確保符合《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能夠應入盡入,其中入民辦學校的可採取積分和電腦隨機派位相結合方式錄取。


6、在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方面採取了哪些舉措?

答:一是完善定向招生政策。《通知》要求各地繼續落實好按不低於招生總計劃50%的比例將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初中校的政策,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促進城鄉和校際均衡。強調各地要合理設置定向降分幅度,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面,並制定完善相關政策,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有一定比例學生錄取到優質普通高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初中教育質量全面提高。

二是加強自主招生管理。要求各地要進一步規範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辦法,嚴格控制自主招生比例,嚴格審核批准招生學校資質,嚴格審核學校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必須安排在中考結束後進行,並及時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在自主招生選拔時,要更加重視考查學生綜合素質,特別是要注重選拔數學等基礎學科拔尖學生,進行個性化培養,真正為學生個性成長創造良好條件。

三是規範招生錄取管理。明確公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個科目考試使用省級統一命制的試卷;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音樂、美術、信息技術考試方式由設區市結合實際確定。計入中招錄取的各科具體成績折算方式由各設區市按招生相關政策確定。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所在設區市劃定的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


7、對加強學生學籍管理有什麼舉措?

答:《通知》要求各地嚴格按照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學籍管理,督促學校及時為正式錄取的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建立、轉接學籍檔案,實現“人籍一致”。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必須是按規定參加了中考且成績達到錄取要求,並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認錄取的學生。強調各設區市核定的中招錄取名單是普通高中學生學籍接續的依據,對未經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確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發起或審核通過。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註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要求各地每年定期對所屬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並督促學校對空掛學籍和問題學籍進行及時清理。


8、如何加強對招生政策落實的監督管理?

答:《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健全監督機制,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全面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暢通舉報渠道,進一步提升普通中小學招生規範治理和違規招生防控能力。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地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範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態。

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記者:佘崢 綜合福建省教育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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