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區在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充分發揮臨時救助作用

為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突出“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這個救助重點,烈山區民政局進一步細化救助標準,強化貧困人口兜底保障、助力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和防止脫貧群眾返貧,發揮好臨時救助的救急難作用,實現有難必幫,有困必救。

精準聚焦“兩不愁”兜底保障。明確了對於申請農村低保、特困供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可以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再按規定程序進行低保或特困審核審批的政策;積極運用“先行救助”方式,直接予以救助的政策;實施支出型臨時救助,對申請對象中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須支出情況,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壓縮辦事時限的政策;全力發揮鄉鎮(街道)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作用,急難問題在基層得到有效解決。

穩步解決“三保障”。對因子女就學、疾病治療等造成家庭支出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及時給予臨時救助的政策,2019年因學救助達28萬元;首次明確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在解決住房問題過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難的,給予臨時救政策。

有效防範脫貧群眾反貧。對收入不穩定、持續增收能力較弱、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的政策;對返貧人口,應及時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採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的政策。

全力提升兜底能力。突出救助重點,適當提高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救助額度的政策;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突破最高救助額度的政策;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開展臨時救助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比對,動態掌握脫貧返貧情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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