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打工男”願意打工了,何樂而不為

雖然周某齊如今已刑滿釋放,但在一些人心裡,他似乎還是以前那個好逸惡勞、慣於偷盜的“不打工男”。這種“心理定式”顯然是有問題的。你怎麼就能斷定,一個曾經迷失的年輕人不會在出獄之後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呢?

這幾天,刑釋人員周某齊成了輿論場上的熱點人物。這位因偷盜而鋃鐺入獄的南寧男子,曾因一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而走紅網絡。刑滿出獄之際,他又因受到三十多家網紅經紀公司或直播平臺的瘋狂追捧而引發熱議。

相比之下,輿論的基調已有了明顯的轉變。上一回,人們對周某齊的熱議更多的是對“不打工男”的嘲諷與調侃。一個身強力壯的年輕男子,竟理直氣壯地走出了寧願偷盜也不打工的人生之路,的確夠奇葩夠可笑。這一次,輿論不再像上一次那麼“輕鬆”,更多呈現的是一種激烈的道德義憤。

在不少人看來,爭搶“不打工男”的企業“病得不輕”。要知道,“不打工男”的人設並不光彩:小學文化,無業,自稱喜歡賭錢,有時輸到一分錢都不剩,沒有錢之後就偷盜電動車,然後拿著贓款出入KTV、玩遊戲機,曾因此入獄四次。就是這樣一個人,竟有三十多家網紅經紀公司或直播平臺趨之若鶩,高薪爭相與之簽約,有些公司許諾的薪金甚至高達二三百萬元。為了蹭流量而消費別人的“不堪”已經很不道德了,更嚴重的是,在很大程度上,追捧一個“不堪”的人就意味著對某種“不堪”價值觀的認同。也正因為如此,一些人從爭搶“不打工男”的“狂歡”中看到價值觀的扭曲,認為這在客觀上達成了一種對盜竊、對不勞而獲的“蓋章認證”,併為此而義憤填膺——如果“不勞而獲”的周某齊賺到大錢了,你讓那些勤勤懇懇工作的人怎麼想?如果“流量營銷”可以無所顧忌不擇手段,你讓那些規規矩矩經營的企業怎麼辦?

這種道德義憤很有必要,至少可以讓我們對某些社會現象保持必要的警惕。但是,對這種道德義憤本身也應保持必要的警惕。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網紅經濟雖然在一些時候“吃相”很難看,但這並不意味著,它有著與生俱來、不可“饒恕”的“原罪”。從這個角度看,對多家網紅經紀公司或直播平臺爭奪“不打工男”的行為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全盤否定,一棍子打死。

更要緊的是,不能因為激憤而忽視了“不打工男”的正當權利。仔細打量就會發現,不少人的道德義憤是基於周某齊的某種既定人設。雖然如今他已刑滿釋放,但在一些人心裡,他似乎還是以前那個好逸惡勞、慣於偷盜的“不打工男”。這種“心理定式”顯然是有問題的。你怎麼就能斷定,一個曾經迷失的年輕人不會在出獄之後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呢?

無論如何,不能因道德激情而心生歧視,喪失了應有的平等視角。在這個意義上,“不打工男”出獄後堅持不外出打工而是留在家裡種地,我們應該尊重他的選擇;哪一天他改變主意,進入網紅公司或直播平臺打工,我們同樣應該尊重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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