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私自停水,物業相關工作人員說不交水費就停,合理合法,業主沒有表明不交,物業這樣做法是否違法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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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是沒有權利把業主的水和電停掉的。業主假如沒有按時繳納物業費,那麼業主就違反了當初和物業公司所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這個時候物業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督促違約的業主繳納物業費,或者是通過法律途徑來。

假如用戶沒有交水費,那應該由供水公司執行與用戶的溝通。


大叔在東北


物業管理人員在網上有很多的罵名!誇張的說有些物業公司等同於黑色會!只要你敢不交物業費停水、停電,堵門不給業主進小區!毆打業主!這樣的事都感覺不是新聞了!

業主拖欠、不交物業管理費屬於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合同糾紛!業主使用水是業主與水務公司供給合同關係。按現在的物權法規定:水錶前閥以後的供水設施是業主的私人財產!所以說業主不交物業費和停水沒有法定的聯繫,業主只是和兩個不同的公司分別簽訂了合同!也就是說物業只能和業主苦口婆心的和業主協商或者上法院對簿公堂!物業私自停了業主的水業主可以先報110讓警察叔叔先解決用水問題,事後再考慮是否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舉報。


你牛行了哇


欠費停水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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