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創新推動“一鄉鎮一檢察官”制度

奉新縣人民檢察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全縣推行“一鄉鎮一檢察官”工作制度,向基層下沉檢察力量,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走出一條檢察機關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群眾工作特色之路。

奉新創新推動“一鄉鎮一檢察官”制度


從“坐堂接訪”到“進村入戶” 打造“接地氣”檢察干警形象

長期以來,檢察機關層級只設置到縣區一級,村鎮群眾想找檢察官要跑不少路。面對這一情況,2018年1月起,該院在全縣範圍內推行“一鄉鎮一檢察官”制度,挑選13名業務精通、溝通協調能力強的檢察官掛點全縣18個鄉鎮,定期下訪巡訪,及時掌握各類信訪動態。

“將辦公地點延伸至村一級,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和訴求,可以為基層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該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周輝說。

該院還製作了“一鄉鎮一檢察官”檢務名片,將檢察官姓名、職務、聯繫方式等向群眾公開。同時,每位檢察官每月需安排1天前往鄉鎮、場處定期走訪,現場接訪,並做好民情日記,作為年度工作考核重要依據。

從“坐堂接訪”到“進村入戶”,從“門診”到“巡診”,檢察官將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2019年1月以來,駐鄉鎮檢察官先後進村入戶走訪280餘人次,與鄉鎮、村組幹部召開座談會20餘場次。

奉新創新推動“一鄉鎮一檢察官”制度


既“講情理”也“講法理” 搭建“基層問題基層解決”平臺

“以前認為和檢察官的距離很遠,沒想到檢察官這麼貼心,上門及時幫我們排憂解難。”奉新縣幹洲鎮溪畔村老溪組村民餘某感激地說。

2018年9月,因溪畔村修建垃圾池,砂石等物品堆積於路,導致餘某晚上騎車回家途中被堆積砂石絆倒受傷,住院花費巨大。針對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問題,餘某與修路工程隊、溪畔村三方產生了分歧,幹洲鎮綜治幹部多次調解均未解決,便將此事反映至該院駐幹洲鎮檢察官彭常平處,瞭解情況後,他分別為三方提供法律諮詢意見,並進行耐心溝通調解。最後,三方達成協議,矛盾糾紛順利解決,餘某獲得滿意賠償。

近年來,該院駐鄉鎮檢察官還有針對性的為鄉鎮綜治維穩幹部進行各類講解培訓20餘次,有效解決了基層工作人員法律知識不足、調解缺乏法律威懾力等問題,

“農村基層糾紛複雜瑣碎,一旦未能及時調解或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矛盾升級。”在談到這一做法時,宜春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鄺振和稱,該院檢察官主動轉變服務意識,讓執法辦案從封閉運行向開放運行轉變,群眾多了一個說理的地方,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對司法案件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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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封閉執法”到“聯合調解” 構建基層治理法治化格局

問題能夠高效解決,得益於駐鄉鎮檢察官與相關部門的“聯合作戰”。“駐鄉鎮檢察官接到的群眾訴求多種多樣,涉及婚姻、養老、借債、林權、鄰里糾紛、欠薪、徵遷等。面對一時難以化解的複雜問題,我們會及時引導銜接到相關部門,通過信訪、訴訟、仲裁、行政調解等正當渠道解決。”駐宋埠鎮檢察官塗維淼說。在處置涉檢訴求的同時,駐鄉鎮檢察官也不會拒絕群眾反映的其他相關聯訴求,並及時將其反饋至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主動與各職能部門聯繫,開展多次專項行動,並通過駐鄉鎮檢察官加強對基層刑事偵查活動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情況的監督,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推動法律監督觸角向基層各角落延伸。

該縣自“一鄉鎮一檢察官”制度實施以來,化解涉訴涉法矛盾糾紛20起,蒐集各類維穩信息20條,向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維穩工作情況及應對建議15條次。

奉新縣檢察長彭中宇告訴記者:“我們通過創新推動‘一鄉鎮一檢察官’制度,有力推動了廣大群眾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在及時化解階層矛盾的過程中,拉近了基層群眾與檢察機關的聯繫,提升了鄉鎮綜治幹部的溝通能力,為建設“五個奉新”發揮“檢察藍”作用”。

奉新創新推動“一鄉鎮一檢察官”制度

來源:宜春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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