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保險可不可信?”的一些個人觀點

“保險可不可信?”昨日看了幾篇文章,大夥對於大夥對於“保險可不可信?”這個問題爭議非常大。

今天閒著無聊,整理下個人的一些觀點,當然我不是保險公司的,我也並不是要引起幾派人的戰爭。只是表達一下個人的想法。不喜勿噴

在現實中有很多人或多或少買過保險,又有部分人遇到不良的保險代理人及不咋地的保險產品,又有部分人遇到理賠難的問題等等。所以一提起保險,多數人都有一種排斥的態度。

對於“保險可不可信?”的一些個人觀點

部分人對保險的態度,簡直是神還原。

首先,保險是什麼?

對於“保險可不可信?”的一些個人觀點

保險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第2條明確了保險的定義:“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有點拗口,簡單說就是,1.你給我這麼多錢,就給你這麼多保障,當發生約定損失了,就賠你那麼多錢。可以說是一分錢一分貨。2.就是把大家的錢集中起來,當這些人中出了事,就拿這些錢來救援。

二,保險行業的現狀。1.國外的現狀,目前保險發展最好的,市場最大的是美國,美國的保險公司眾多,大多數美國民眾把購買保險作為必做的事(相信大家看的一些影視作品中也看到這種情況)。當然,美國保險行業的高度發展,讓他們的市場也更加規範,民眾對保險也比較放心。

2.國內的現狀,這四十年我國的保險行業發展迅速,但是我國的保險行業發展較國外發達國家落後。

1.由於市場的競爭激烈,各大保險公司為了奪取市場,瘋狂的擴員,大量的保險銷售員進入市場,但由於缺少培訓和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導致魚龍混雜魚目混珠、良莠不齊,不少的銷售人員沒有職業道德,利用各種手段進行坑蒙拐騙。加上保險公司自身也不注重產品質量以及售後服務,少賠不賠惜賠等。致使民眾對保險失望透頂,甚至談之色變。

2.近幾年,國家對市場的把控更嚴了,出臺了不少相關規定,保險公司也開始注重產品質量和後續服務。不過仍然存在很多素質低的銷售員和低質量的產品。

3.保險本身的出發點是好的,國家也很支持保險行業的發展。錯的並不是保險本身,而是部分保險公司、部分保險產品和部分工作人員。

三、怎麼才能選到適合的保險產品?

1.不要貪小便宜,一分錢一分貨,很多人都是因為貪小便宜而被騙。說什麼打折的,優惠的,就要注意後續服務會不會也被打折。不去想佔別人便宜,別人也不會容易佔到你的便宜。

2.購買保險之前,一定要看好條款,包括:保費、保額、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也就是多少錢?賠多少?賠哪些?哪些不賠?簽字之前一定要再三確定。

3.買保險一定要結合自身狀況而定。比如車險,經常出遠門的、新手上路的,就要多買點保險,因為危險性相對大些。比如經常出差旅行的人,適當買點意外險也挺好的。比如,做生意拉貨的人,可以適當投保一些貨物險貨運險之類的。

4.不要存在僥倖心理。比如某人得了一些病,然後帶病投保,如果這個病恰好是人家不保的範圍,那保險公司肯定會拒賠。舉個例子,有些女性朋友會有一種叫子宮肌瘤的病,有些保險產品明文規定是拒絕承保的,即使隱瞞病情僥倖投保成功,後面也是拒賠的,法院也支持拒賠。但是有些產品允許帶這種病投保,只是因為發病幾率大,所以保費多一點。騙保可是會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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