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對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區別不清楚,我們以下面的案例來理解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請問:到底誰是法人?誰是法人代表?誰是法定代表人?
一、法人是組織,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通俗來講呢,它就是一組織,在法律上,一個單位,就是一個“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見的公司,就是一個“法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而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不是法人。
二、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某個或某些事項的代理人。
如果單位要辦一件事,可以派單位裡的任何人去辦,只要出具書面證明文件(比如授權委託書等),那麼任何一個被單位派出去辦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單位也可以根據需要隨意隨時更換。這個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於法人的授權。
三、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大家應該見過營業執照吧,營業執照裡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欄,法定代表人經工商局審批後就不能隨意更換,比如公司的董事長,工廠的廠長。
那麼,我們來看看近期案例
劉強東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之中了!就在上週,熱搜上出現#劉強東卸任京東法定代表人#的消息,劉強東難道要退出京東了?
一、劉強東卸任京東法定代表人,2020年已卸任50家
4月4日,公開信息顯示,京東運營主體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京東創始人劉強東卸任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京東零售CEO徐雷接任執行董事、經理和法定代表人。同時,李婭雲退出監事職務,繆曉紅接任。
根據目前的官網查詢顯示,劉強東現在是京東集團創始人、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根據統計,近年以來,劉強東就已經退出旗下50家公司的總經理職務。
此次劉強東卸任的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是京東商城的運營主體,承擔了京東集團90%以上的收入,再加上之前的京東物流和京東物流,劉強東都已卸任。
對於此次的變更,京東官方回應稱:這是很正常的管理動作。
二、網友的評論亮了
范冰冰事件當時的結果,根據網友的爆料,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財務人員都被調查了,這說明法人代表和財務人員一樣,很容易成為背鍋俠。
以上內容提醒大家:
慎做公司法定代表人!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這些法律風險!
根據我國《公司法》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刑事強制措施或正在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3.因貪汙、賄賂、侵佔挪用財產、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或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4.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除此之外,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其他情形的,也不能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比如說國家公務員。
疑問?我可以同時擔任2家或者2家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嗎?
答覆:
要看看具體是什麼性質的公司。
1、若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個人並不能同時擔任多個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若不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同時擔任2家或者2家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最後總結
法人是組織不是人!
法定代表人是主要負責人!
法人代表僅是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