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某公司主動將尾款12000元匯入太子河區人民法院執行款專戶,隨著執行款發放給申請執行人,一起勞動爭議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王某於2017年3月到遼陽市某工程公司就職,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約期為三年。2019年2月,該公司與王某解除了勞動合同,王某向遼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2019年5月,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裁決該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32000元。由於該公司未能履行法律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未查詢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幹警多次聯繫被執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張某同意先還一部分欠款,餘款等春節過後再給付。申請執行人王某也同意張某的還款計劃,張某先償還了20000元給王某。
2020年春節過後,張某的公司受到疫情影響,因資金運轉困難,承諾的還款日期也未能兌現。執著的執行幹警並沒有因此而輕易放棄,用微信溝通替代傳統的面對面執行,多次與其進行深入溝通,在長達100多分鐘的通話時長後,張某被執行幹警的執著所感動,表示願意主動償還餘款。
來源:太子河區人民法院(通訊員/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