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自己的作品都“看不懂”?作家对作品的话语权到底有多大

有一次,著名作家、哲学家周国平被要求做一份试卷,五十五道阅读理解,都是以他的作品为材料所设定的。但让人惊讶的是,最后对照答案,周国平本人竟然只得了69分,差点不及格,分数也远不及中学生。

看到这个消息,一时间很多人感觉很荒诞,难道还有比原作者本人更熟悉作品的吗?

这种现象在“文学评论”中是存在的,也是合理的,其背后有着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探究。

讨论作家能不能理解自己的作品,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在探讨:作者和读者,谁对作品的评判更为可信。

这是文学评论当中最常见论题之一。

连自己的作品都“看不懂”?作家对作品的话语权到底有多大

《镜与灯》:几乎所有流派的文学评论所立足的四要素

1953年,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文学四要素理论,即一部作品的诞生必然会涉及到的四个主体:

作家、宇宙(世界)、作品、读者。

首先,所有流派的文学评论,都离不开“文本细读”,这是作品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没有作品,就没有文学评论;其次,作品又是作者根据其对社会、人生、世界的观察而创作的,所以,作者和世界,即创作主体和外部环境,对作品的形成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后,作品是需要读者的,必须要经过读者的检验,所以,读者就成为了使文学作品完整的最后一环。

连自己的作品都“看不懂”?作家对作品的话语权到底有多大

根据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作品”是处于“作家”、“世界”、“读者”三方面因素的中心位置,那么,三种影响作品的要素就应该处于同等地位。也就是说,作品的内涵与作家的自我观感,它们之间的联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而文学评论当中经常使用的“知人论世”手法,只是评论者通过作者的人生经历来分析作品的价值,而不是由作者本人对自己作品进行价值的阐述。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一位作家和一位厨师在火车上起了争执,起因是厨师批评作家的小说寡淡无味。

作家很生气,说:”你没写过小说,又不懂写作,有什么资格来评判我的作品?”

厨师回答:“朋友,相信我,我这辈子没下过一个蛋,但我品尝炒鸡蛋的味道要比任何一只母鸡都要专业。”

厨师的话道出了“文学评论”的真谛。即一部作品的社会价值,作家说了不算,必须由读者来决定。

而文学评论者就是读者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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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的实质,是读者对作品的二次创作

我们在看《三国演义》电视剧的时候,总会评价某个演员演得像不像。但是“三国”里的人物谁都没有见过,那这个像不像的标准又是如何来定的呢?

很显然,这种人物形象是读者通过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而形成的文学形象,那就必然会因为读者的不同而出现差异。从本质上来说,这若干种形成于读者脑海中的人物形象,就是读者对作品的二次创作。

有意将这种二次创作做系统的理论分析,就形成了“文学评论”。

从这一过程来说,作者对作品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因为读者看到的只是业已完成的作品,分析的对象也是经过他们二次创作的作品,这与原作者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从原作者将作品创作完成的那一刻开始,作品就成为了独立的客观存在,与原作者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由作品被作者主观创作,变成了作品客观反映作者的创作过程。

也就是说,“文学评论”分析的,是作品与社会现实的关系,而不是作品与原作者的关系。

连自己的作品都“看不懂”?作家对作品的话语权到底有多大

明晰了这一点,就能理解为什么经常会出现作品的原作者也不能理解自己作品的现象。这是因为“文学评论”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最初的阶段就已经将原作者的主观因素排除在外了。

《典论·论文》:作者与文学评论者,两种身份不可兼得

一场足球赛,能评判双方球员是否违反规则的,只有裁判。如果裁判和某一方球员是同一个人,那么这场比赛就将无法进行。

文学评论同样如此,如果作家可以评价自己的作品,就相当于把作品价值认定的权力交给了创作者本人,这是荒谬的。所以,作家是不能判断自己作品的内涵和价值的,只有读者才可以。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作者对于自己作品的评价其实也是以普通读者的身份进行的。这就意味着,作者的观点在文学评论当中并不因其创作者身份而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并不会因为作者的自述而改变对作品的内涵解析和价值评判。

以此也可以攻破另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即:

文学评论家自己都没写出过好的作品,凭什么来评判别人的作品。

这也是经常被人诟病的一件事,“你行你怎么没写出来?”似乎已经成为了文学评论正确与否的标准之一。

连自己的作品都“看不懂”?作家对作品的话语权到底有多大

乍一听有点道理,但其实是弄混了作者和评论者的身份边界。就像作者不能评判自己的作品一样,在文学评论者的身份下,同样也不能创作出作品来。

说得更直白一点,在创作的过程中,作者和文学评论者的身份是不能兼得的。

“三曹”中的曹丕,作为作家的身份,创作了《燕歌行》等优秀的诗歌,而作为评论家来说,也创作了《典论·论文》这篇文学评论。所以,他既是伟大的作家,也是优秀的评论家。

但是,这两种身份却并不能共存于同一场创作活动中。

创作《典论·论文》的行为,和曹丕写没写过优秀的诗歌,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因为曹丕写了《燕歌行》等优秀诗歌,并不能决定他就可以写《典论·论文》,反之亦然。

《典论·论文》中对“建安七子”以及文学风貌进行点评,这是身为文学评论者的曹丕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其所分析的对象是当时文学的整体环境;而创作《典论·论文》的行为,是一场文学创作活动,其他评论者分析的是曹丕在这篇文章中对文学的看法,而不是关注曹丕本人对文学有何看法。两者最根本的差异就在于,前者所有的内容依据都来源于已经完成的作品《典论·论文》,而不是作者曹丕对于该篇作品的评述。

理解了作者和评论者两种身份的差异,就能知道,周国平完成以自己作品为题设的阅读理解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成绩,这不是一件值得奇怪的事情。反之,如果标准答案由作者来制定,才会真正地扰乱对作品的客观评价。

连自己的作品都“看不懂”?作家对作品的话语权到底有多大

其实这种逻辑是比较简单明了的,之所以会让很多人感觉奇怪,是因为这种事件本身有点反常。一般情况下,高明的作者和文学评论者对于文学价值的理解,在短时间内不会出现如此偏差。这就让有些文章对于“文学评论”中个别的客观事实进行了有意或无意地夸大。

而最能迷惑受众的,就是将文学评论所针对的目标从“作品与世界的关系”偷换成了“作品与作者的关系”,将“文学作品的社会价值”偷换成“作者对自己作品的评价”,从而达成一种以“荒诞”的观感来煽动受众情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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