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後公司賣了糧食再付款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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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在借雞下蛋,農村土話空手套白狼,這樣做的弊病很多。

首先公司流轉土地要簽訂合同,如合同籤的是先交款,則不能有變更,要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如村民都不同意秋後付款,在籤和同時要強調這一點並註明違約責任,避免今後類似情況發生。

二,秋後算帳雖然為公司減輕了財務負擔卻增加了流轉的風險性,一旦公司經營不善,流轉費就有付不清或無力支付的情況。

三,如果流轉期長可採取分階段付款的方式,但為避免後遺症,必須採取“上交租”的辦法。

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如果公司可信度高,而且涉及人多且時間長,為支持把公司辦好,可在初辦時期暫允許“後交租”的辦法,但合同要註明期限,當然前題是村民都同意。我們這就與磚廠簽訂一份為期二十年的合同,每年四月一日結帳,從未出差錯,因為在合同中已註明如違約將一次性支付剩餘年限的承包費。

公司與合作社是有區別的,所以簽訂合同時要慎重。


用戶高48229


可以,但要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二是在麼司盈利並有足夠的流動資金的基礎上。如果公司虧損連員工工資都開不了時在誠信也無能為力。所以在流轉土地時應對對方的實力進行查實,或寧可少收點,也要一次性收取流轉費,被免損失。如查不清寧可不租。


織金帥


絕對不行,誰能保證能準時把錢給你,現在跑路的很多,大部分包地的正經人不多,都是一些外債累累的懶蛋,這些人事業失敗,不甘心,關鍵沒有什麼可以乾的,土地不用先拿錢,農資還可以賒賬,僱人的工資暫時也不用給,他等於是白地拾魚,基本上一分錢的投入沒有,最後看行情,如果真正賺錢了,會很守信用的把錢給老百姓,稍微不行買完東西跑路,怎麼說手裡還能剩一部分錢,這些人根本不會考慮臉面,他們就是本著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坑一個是一個。

大家可以看看你身邊包地的都是什麼人,沒有幾個正經人,好好的都打工走了,這些人事業失敗,也不願意出力幹活,總想著東山再起,關鍵手裡沒有資金,因為包地承包最低,也沒有什麼底線,最重要是還不用先拿錢,都是收完給錢,這些人原本也不懂種地,就是本著坑蒙拐騙來的,真不行就跑。

目前包地出現很多跑路現象,現在的老百姓也聰明瞭,先給錢,在種地,這是絕對正確的,萬一出現差錯真沒有辦法,曹縣普連集鐘口包地承包300畝地,開始說8月給錢,一直沒有給,最後推到10月,10月也沒有給,最後東西被老百姓搶了,很多人評論說曹縣人不地道,哄搶別人的東西,最後我說如果不搶,他們收完跑了找誰要錢,這時候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做擔保呢?這種不守信用的行為惹惱了老百姓,最後肯定會跑,搶完全正確,希望大家理解。

如果賣完糧食在給錢絕對不行,拿著錢跑了,你找誰呢?本地有擔保人嗎?即使有也不行,擔保人也是窮鬼,什麼也辦不了,最好的辦法就是先給錢,在種地,省得這事那事的,大家說對嗎?

原本種地是沒有什麼利潤的,特別是承包大戶,他們天天僱一群人幹活,最後根本賺不了錢,都不夠工人的工資,這些人什麼都不懂,悶著頭幹,根本不考慮賺賠,他們的目的特別單純,就是弄點補貼,坑害一下老百姓,收完莊稼,賣完,趁其不備跑路,最後找誰,誰也找不到,都是個體戶,人又多,大家都沒有精力找,最後不了了之,所以先要錢,後種地完全正確,希望農民朋友記住,絕對不能後要錢,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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