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兆新股份”)於2020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簡稱“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中小板關注函【2020】第224號)(以下簡稱“《關注函》”),2020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關於增補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的公告》,公司將於4月17日前徵集董事候選人,並擬增補李化春為非獨立董事,增補黃士林、蔣輝為獨立董事。根據《關注函》的要求,公司對有關事項作出說明公告如下:

1、相關董事是否與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關聯關係。

回覆:

公司股東深圳市匯通正源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匯通正源”)於2020年3月21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3日分別向公司提供了《關於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議非獨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函》(以下簡稱“《函》”)、董事候選人簡歷、《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承諾函》、《獨立董事候選人履歷表》等資料。

根據上述匯通正源提供的《函》及董事候選人簡歷等資料顯示,李化春先生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6.6%的權益,該合夥企業持有公司17,922,928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0.95%),除此之外,李化春先生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和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黃士林先生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和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蔣輝先生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和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同時,三位董事候選人李化春先生、黃士林先生、蔣輝先生已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5條的規定簽署了《承諾函》,李化春先生承諾“本人同意接受深圳市匯通正源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提名本人為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本人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真實、準確、完整以及符合任職資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不適宜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保證當選後將切實履行職責”,黃士林先生、蔣輝先生承諾“本人同意接受深圳市匯通正源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提名本人為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本人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真實、準確、完整以及符合任職資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不適宜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保證當選後將切實履行職責”。三位董事候選人承諾了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2、相關董事的工作經歷,特別是在你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單位的工作情況。

回覆:

根據匯通正源提供的《函》、《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及董事候選人簡歷等資料,三位董事候選人李化春先生、黃士林先生、蔣輝先生簽署的《承諾函》,兩位獨立董事候選人黃士林先生、蔣輝先生簽署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履歷表》等資料,三位董事候選人工作經歷如下:

李化春先生歷任內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百貨公司會計、財務科長;內蒙古赤峰市新華貿易公司法人、總經理;深圳市天龍實業發展公司、廣東華普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深圳彩虹環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財務經理、總裁助理兼財務總監、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董事、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參股公司)監事;海豐縣新洲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公司參股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曾用名)監事;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監事;嘉興市彩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孫公司)監事;深圳市格瑞衛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已於2016年9月轉讓)董事。現任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總經理。社會兼職為北京亞太華夏財務會計研究中心研究員。

黃士林先生歷任國家勞動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規處長,深圳市法學交流服務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顧問,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員,深圳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現任廣東聖天平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兼任廣東省高級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副理事長、兼職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陽光基金會理事,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蔣輝先生歷任深圳市醫藥生產供應總公司國際貿易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及營銷總監;新加坡億勝投資集團投資總監兼億勝生物科技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代碼8151)副總經理;華立集團海外事業總監兼華宇投資集團常務副總裁;深圳勁嘉彩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代碼002191)董事、董事會秘書及投資總監。現為深圳嘉德森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深圳易達恆通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嘉德森醫療供應鏈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深圳市凱富盈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根據上述李化春先生工作經歷,李化春先生不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兆新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任職,亦未在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根據匯通正源提供的《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兩位獨立董事候選人黃士林先生、蔣輝先生簽署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及其工作經歷,黃士林先生、蔣輝先生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亦未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公司已於2020年4月14日披露了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同時,根據《關注函》,中小板公司管理部關注到,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董事、監事已全部辭職。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出:“當前正處於2019年年度報告審計的關鍵時期,你公司治理層的不穩定,可能導致治理層無法對你公司財務報告過程實施有效監督。”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此高度關注,要求公司充分重視上述情況,認真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確保依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

公司高度重視年報審計工作,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雖然公司董事、監事已全部辭職,但目前公司仍有5名董事、3名監事繼續履職,公司審計部、財務部、董事會辦公室也在認真部署和執行年報編制工作。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持續監督財務報告過程。

根據《關注函》,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規範運作,並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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