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交警被投訴私吞現金1000元 官方澄清:不屬實!

2020-04-29 13:13

【廣州交警為投訴失實民警發澄清正名書】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出一份澄清正名書,為受到不實投訴的民警楊某作出澄清。

3月30日,投訴人羅某向廣州公安12389舉報投訴專線反映天河交警大隊民警楊某在對其交通違法行為現場執罰時,私自吞拿夾帶在駕駛證內的現金1000元。接報後,廣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隊、交警支隊迅速介入核查,調取查看民警執法記錄儀視頻,發現羅某所反映問題並不屬實。相關部門找到羅某核實情況時,羅某當場明確表示民警沒有拿其現金,接受公安機關法制教育,並對被投訴民警深表歉意。交警支隊組織專人到天河交警大隊通過當面告知、會議通報等形式,及時公開為民警澄清正名,消除負面影響。

此舉在廣大基層公安民警中引起強烈反響,民警們普遍感受到了市公安局黨委旗幟鮮明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堅強決心。廣州警務督察部門表示,將繼續堅決澄清不實舉報,保障被舉報人的正當權益,營造激濁揚清、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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