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離世3週年,鮑毓明快要洗白了

最怕罪惡以愛之名發生,

以美之名侵犯。


昨天,是林奕含去世3週年的日子。


2017年4月27日,那個美麗的女作家,用上吊的方式,離開這個繁榮又骯髒的世界。


年僅26歲。


她本可以一生錦繡,一路光明。

本可以潔淨地愛,豐盛地生。


一望無際的光明。

漫山遍野的夢……


但一切,都在13歲那年被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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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她被培訓老師強暴。


那天,老師說,你的程度這麼好,不如每個禮拜交一篇作文給我吧,不收你周點費。


她聽話地下樓了。


老師在家等她。桌上沒有紙筆。


他掏出來,我被逼到塗在牆上。

老師說了九個字:“不行的話,嘴巴可以吧。”

我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

他就塞進來。那感覺像溺水。

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


成人世界裡的骯髒,男人的狂妄和陰險,將童真殘酷地撕碎。她千瘡百孔。他志得意滿,心滿欲足。


但她沉默下來。因為他說愛。“我愛你,我喜歡你……我……”


他是遠近聞名的人,懂文史,飽讀詩書。


她崇拜他。


他以古詩為媒,以美為名義,以愛為藉口,甚至以慈悲做託辭,迫害她的身體。


他說:“我是——窺之正黑,投以小石,洞然有水聲。”——在雙關小女生的私處。


他說:“你一身都是風景。”——令她悲憤羞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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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基於自認為髒,基於她覺得自我嫌棄,基於對潔淨的愛喪失信心,基於她急需安慰,基於社會對強姦受害者的惡意,基於她認為自己配不上更好的世界,基於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她沉默下來。


然後,在兇手那裡,在深淵裡,尋求愛。


她愛上了他。


她甚至想,哪怕是獸性,也只對我一個,我也能心安。


她說,我像只中槍卻沒被拾走的動物,寧願被吃,也不願孤單死去。


但是,他並未停止。他繼續尋找獵物,侵犯別的幼女。他要創造一個自己的後宮和樂園。


有一次,她親眼見到他和女生的苟且。


上學期……期末考前幾天,我看見你和一個小女生。


我在二樓,雨棚如烏雲,眼神從佛教哲學的正道溜出去,遙見你顏楷般筋肉分明的步態,她很矮,仰望你,像楚辭的那章——天問。


我可以看見她的臉,鴨蛋臉遊離於寤寐,像還在床上,不是眼睛在張望,而是粉紅睡痕。


戰兢的媚態,我太認識了。


一時間欲聾欲啞。


只恨二樓跳不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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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師說,這是“泛愛”。


他引阿房宮賦:“一日之內,一宮之間,氣候不齊。”


他樂在其中,並流連忘返。


可是,他沒有興趣、也沒有功夫去想,之於所有被汙的女孩,姦淫留給她們的,是自我懷疑,自我貶低,自我摧殘。


踉踉蹌蹌的愛和潰敗。

支離破碎的尊嚴。

暗無天日的困局。


他不想知道。

他只有獸性。


而他的獸性,都是以文學的名義發生的。


她在臉書上說:


坐擁她們,如果你與文學切割,承認獸性,或許我會好過一點。


但不,你一面念《詩經》,一面插著蒹葭。


抽出來,蒹葭沾著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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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終於病了。


她不再能閱讀,所有與文學有關的,都成一種不由分說的、幽暗閃爍的凌辱。


沒有人知道,她每天拉開領口,往下看見乳頭外一圈齒,想沿著齒痕的虛線剪開,把性徵丟掉。


從往昔轉來的疼,經過她的肉身,經過她正在搖搖欲墜的靈魂。


她在醫院檢測,得到精神病的診斷書。


補課老師當然知曉,但無動於衷,亦無驚無懼無痛。


像與己無關的事情。

像自己毫無罪責,一身無辜。


她被迫休學。


住進精神病院。


在那裡,她和一個叫森森的病友在一起,有一回,看見森森脫衣服,一看,她強烈地感到:森森活不久了。


果然,她離開精神病院不久,森森死了。


新聞出來後,電視上給森森打了馬賽克,但她依然認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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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她還不想死。


她是乖的。


她聽話地看書,也聽話地“不傷害自己”。


不言不語,不驕不躁,不打不鬧。


沒人相信她會死。也少有人相信她有病。


學校裡的老師們甚至說,“精神病我見多了,沒有像你這樣的。你是哪裡搞來的診斷書?”


而更殘酷的是,對於那個懷揣一本被汙女生名冊的老師而言,女生的自殺,是一種偉大的恭維。


也曾有女生自殘。他聽了,無愧疚,無不安,反覺得是自我魅力的證明。


居然有人為我要死要活,我真的挺厲害的……


林奕含逐漸絕望。


人生恰如凌遲,每一寸時光,都是酷刑加身,一步步地,將她推到深淵裡去。


她說,如果一個女生自殺了你就收手多好。最可怕是,揣著老師的身份,一面吟詩,一面犯罪。


學問何辜?

書頁多麼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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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開始寫文章。


她試圖用文字自我救贖。


她說,寫文章屏蔽又迴護官能,偉大的心靈圍觀、包庇我的噩夢,抬舉靈魂,希望臭酸肉體雞犬升天。


她告訴大家,在被性侵後的日子裡,沉默不語,不代表默許,而是在裝睡。


雲淡風輕,全是墨劓刖宮;

曲意逢迎,盡是笞杖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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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的林奕含,在2017年年2月,出版了個人第一本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她記錄了一切。


小說中, 13歲的女主角被補習班老師性侵,最終發瘋。


有媒體問:“是你嗎?”


她沉默半晌,終於否認。只說:“是真的。由身邊人的經歷改編……”


3月時,她接受臺灣女人迷網站的採訪,又說:


“但我所知的就是,已經瘋了的人,不會變成不瘋;

已經插入的,不會被抽出來……

我所知的就是這樣,我非常痛苦非常生氣。已經吃進去的藥,不會被洗出來。”


同時她也對讀者表示:

“當你在閱讀中遇到痛苦,或不舒服,我希望你不要認為‘幸好是一本小說’而放下它,我希望你與思琪同情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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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她自殺。

徹底告別人世。


她離開之後,全民轟動。


她以自己的死,撕破一道口子,將成人世界裡的陰暗腐爛,盡數推到我們面前,說:你看,成有的惡,都會有沉默的羔羊來承受。


所有的傷害,都不會消失。


性侵後遺症潛伏多年,最終還是會要人命。


這種現象,在心理學上,有個專有名詞,叫PTSD創傷症後群,即創傷後應激障礙。


個體經歷深度創傷後,因種種原因壓抑下來,長時間積累,但不會消失。


倘若被某些事件激發,就會造成自傷、自殘等應激反應。


林奕含如此。


更多性侵受害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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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不是孤例。


據臺灣“衛生福利部”已記錄的數據(不考慮隱案率),僅在2016年,僅臺灣就有約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超過80%受害人都是女性,半數受害人未成年。


而另一樁長期性侵幼女案,也在近期,刷屏14億中國人的朋友圈。


那個男人叫鮑毓明。

養女化名李星星。


和林奕含案的老師一樣,這也是一個成年男人,以充足的法律知識,遊走於法律邊緣,誘捕一個個幼女,來滿足自己的戀童癖的新聞事件。


但因他洞悉規則。

控制一切。


又因為體力、智力的優勢,

他毀滅不利的證據,

保留甚至製造有利證據,證明二人是你情我願的戀愛關係。


法律對他無可奈何。


只剩那個剛滿14歲就被性侵的女孩,一次次地自殺,陷入重度抑鬱,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


電影《不能說的夏天》也由真實案件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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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講了一個女學生,被老師性侵。而老師同樣是多起性侵案的嫌疑人。


但因為長期受控,維權難上加難。


受害女生就在夢裡無意識地自殺。

在海浪中無意識地沉溺。

面對喜歡的男生,自覺骯髒,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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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怕的是,這個社會對她毫無悲憫。


大家說:如果是被性侵,你為什麼不說?你為什麼不說?你為什麼不說?


她無言以對。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

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在侵犯後,還要靠近惡人。


於是,眾叛親離。


女生母親罵她賤貨

李星星被人當成援交少女。

林奕含媽媽則說,師生戀是女生自己發騷。


她們承受著身體的恥辱,精神上的潰敗,輿論上的攻擊,親情上的拋棄,蜷縮在陰暗的角落。


而這種狀態,又逼著她更緊密地靠近兇手。


因為只有他一人,不會真正嫌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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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與李星星的悲劇,是由多種原因構成的。


罪犯的奸惡,家庭的冷漠,父母的失職,性教育的缺乏,社會文化的扭曲,輿論的嗜血性和嗜腥性,民眾的偏見,心理救助的不完善,取證艱難,保護系統不完善,誘姦犯難以被繩之以法……


種種因素導致,性侵的罪行,竟由受害者來承擔。


因此,林奕含才悲哀地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比越戰更甚。

比集中營更甚。

比核爆更甚……


但這種“大屠殺”不會停止。


它會改頭換面,在中國,在北上廣,在城市,在農村,在你我身邊,繼續上演。


如何面對,成了最最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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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然不能奢望人間都是天使。


惡魔更不可能良知發現,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這都是童話式的幻覺。


惡魔自有自己的哲學,可以合理化自己的罪行。


因此,在悲劇發生後,他們不會悔過。


他們只會反思:該如何更便捷,更保險,更滴水不漏,更不為人知,更能逃脫指摘和避開罪責?


於是,惡魔會更用心地打造假象,用文字來化妝,用才華做迷香,用謊言挖陷阱,用名聲與錢財做誘餌……讓更多女孩跳進去,成為他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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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的夏天》劇照


我們能做的,不是祈禱,也不是自欺欺人。而是給罪惡更多籠子、繩索和刀;


給女孩更多保護;


給性侵受害者更多善意;


給兒童帶去更多科學的性教育。


告訴他們:這是什麼,那是什麼。這可以,那不可以。另外,無論發生什麼,爸爸媽媽都會保護你,愛你。


給孩子說“不”的權利,並尊重這個權利;

給兇手更公正的制裁;

給罪行以不容忍,給強姦以不姑息。

給受害者更專業的心理救助。


給女孩更多愛:親愛的寶貝,生命遠比貞操重要。我們愛的,是一個真實的你,而非想象的完美兒童。


如果發生不測,請記得,你不是一個人!


作者:周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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