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天临和他的导师在古代会是什么下场?

翟天临和他的导师在古代会是什么下场?

徇私舞弊大都不得善终。

近日,卖弄“学霸”人设的演员翟天临在直播中翻了车,身为博士毕业生竟然不知道知网,让公众怀疑其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而翟天临的博士论文被曝光后,有网友使用查重软件检测,发现翟天临的毕业论文《谈电视剧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竟然与黄山学院(原安徽劳动大学徽州师范专科班)黄立华教授在2006年4月20日发表在《黄山学院学报》上的同主题学术文章《一个有灵魂深度的人物——〈白鹿原〉之白孝文论》文字重复率40.4%。至此,翟天临学(chao)术(xi)不(lun)端(wen)的嫌疑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随着该事件的发酵,翟天临博士学位就读的院校北京电影学院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而为翟天临提供博士后研究岗位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也对外表示,对于“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一事,该学院高度重视,将根据其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调查结论按规定处理。

那么,类似翟天临这样的事件如果放在我国古代会如何处理呢?

隋唐之前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回顾一下我国历史上的人才选拔制度的演化。夏商周三朝的人才选拔制度主要以“世官制”(世卿世禄制)为主。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西周封建体制的崩塌,诸侯出于争霸的需要,开始采用以广泛选贤任能为目的的“选任制”来选拔官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汉朝建立后,在“选任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人才推荐来选拔管理的制度,名为“察举制”。然而到了东汉末年,察举制被门阀士族所操纵和利用,出现了很多腐败的现象,引起了新兴的军事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的不满,以至于出现了“月旦评”这样的“网红”选秀模式。

曹操去世后曹丕采纳了司空陈群的建议,用“九品中正制”来选拔人才。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了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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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无论是世官制、选任制、察举制以及九品中正制,都依赖于人的主观判断,因此始终伴随着裙带关系和暗箱操作。类似翟天临这种玩法比比皆是,而且都是合乎礼法的,不会受到任何谴责和处罚。

隋唐宋


公元589年,隋文帝灭陈,重新统一全国,结束了历时300年的动乱和分治。鉴于实施过程中的种种弊端,隋文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废除后,隋文帝先是下诏求贤,后来又要求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到了隋炀帝时期,开始通过“科举制”来选拔人才。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十科举人。到了唐朝,经过唐太宗,武则天以及唐玄宗三朝的不断完善,科举制度越发成熟。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科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称制科。

不过由于唐朝的科举制度风气比较散漫,舞弊腐败的情况也比较多,即使考生在考场被抓到作弊,顶多也就是被赶出考场而已,而且科举制刚开始实施的时候,考官的品级也不高,甚至还发生过考生报复陷害考官的现象。因此从在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开始,主持科举的主考官品级提升,从原来的吏部考功员外郎改由吏部侍郎主持。

到了宋朝,由于文官地位的大幅提高,科举考试的风气也越发严格。北宋科举考试中,如果考生作弊被监考官发现,同区域的考生都要受牵连,因此考生在考场上会互相监督,极大的减少了作弊的现象。不过宋朝科举作弊考生收到的处罚也仅仅是赶出考场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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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科举考生作弊的处罚越来越严格,却挡不住考官的舞弊行为。唐玄宗时期,安禄山就亲自揭发过一次科举舞弊,结果是主考官两位吏部侍郎被贬为地方官。而我们熟知的三级科举制(乡试、会试、殿试)的确立就源于北宋初年的一次考官徇私舞弊事件。

隋唐的科举制度延续到宋代,殿试的流程并不固定,完全取决于皇帝当时的兴致。

公元973年,也就是大宋开宝六年,当时的皇帝赵匡胤兴致勃勃的和新科进士探讨经义,结果发现一名进士在奏对时结结巴巴,词不达意,随后又有落第考生举报主考官营私舞弊,录取了不合格的同乡考生。而这名主考官的同乡恰好就是御前奏对出了洋相的那名进士。于是赵匡胤勃然大怒,亲自面试落第的三百六十名考生,从中选了一百九十五人和原来的三十六名进士一起重新考试。

重考由赵匡胤亲自监考和阅卷,重新录取了进士二十六人,《五经》四人,《开元礼》七人,《三礼》三十八人,《三传》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学究十八人,明法五人。而原来的三十六名进士有十名落榜。朝野大哗,始作俑者也被贬官。为杜绝主考官的徇私舞弊行为,赵匡胤决定将殿试常规化,解试和省试之后必须经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才能授予名次,由此确立了科举的三级制,元、明、清得以沿用。

明清两代


到了明清两代,科举考官舞弊就不仅仅是贬官这么简单了,而是要掉脑袋了。《羊城晚报》曾经统计过明清两代的科举舞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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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科会试,所录52人尽是南方士子。朱元璋却认定内中有诈,废黜全部录取的考生,且不由分说砍下考官张信蹈等人的脑袋。另一考官刘三吾,时年85岁,亦被遣戍边。

此后,永乐、宣德年间,科举取士也就顺当了三十余年。

要说大案,当数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场案。涉案当事人位居当朝首辅,涉罪案犯累及十余人,甚至录取授职的都要追查到底。

甲辰科会试主考官张潮刚进贡院即病故,副主考官江汝壁主持试事。江串通考官沈坤、彭凤、欧阳、高节等人,徇私舞弊,录取了首席大学士(少傅衔)翟銮的两个儿子翟汝孝、翟汝俭。经殿试,翟汝孝位列一甲第三名。

事后,有人举报翟氏兄弟去年一起通过乡试,今年又一起通过会试,大有蹊跷。嘉靖帝当即派部院调查处理,不许袒护。

经审,乡试时正副主考秦鸣夏、浦应麒为讨好翟銮而录其二子;会试时副主考江汝壁等又有意把翟氏兄弟,及其受业师崔奇勋,翟汝俭的同学兼亲家焦清等四人的座位安排在一起。

考官欧阳曾为翟氏兄弟的老师,佯作避嫌,不阅他们的试卷,暗地里却帮忙辨认字迹。同考官中,彭凤录取翟氏兄弟及崔奇勋,沈坤录取陆炜,高节录取江一中。此外,高节通过校尉张岳受贿五百两银,录取彭谦。

嘉靖帝大怒,将翟銮及其二子、崔奇勋、焦清、彭凤、欧阳削职为民。江汝壁及秦鸣夏、浦应麒无受贿情节,各杖六十,革职闲住。沈坤及陆炜、江一中未见贿赂罪行,情节较轻,留用供职。

高节、张岳二人有受贿罪行,发配充军,彭谦则削职为民。负责会试纠察的监察御史王珩、沈越失职,各降一级,调任地方官。

清初,顺治、康熙年间,接连发生科场大案。

清人蒋良骐《东华录》载,清世祖福临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乡试,江南考场(南闱)、顺天考场(北闱),“弊窦多端”、“贿通关节”,民议沸腾。顺治帝震怒,严惩科场案犯,南北闱所中举人,重新复试。

董含《三罔识略》、彭荪贻《客舍偶闻》、陈怡山《海滨外史》各有细述:当时,江南考场正副主考方犹、钱开宗,以及同考官二十人,大开后门,富家子弟以关节幸中。

当即,考生士子鼓噪不满。在江宁(今南京)书肆刻印无名氏《万金记》,以方犹的“方”去一点为“万”,钱开宗的“钱”去右偏旁为“金”。书中大书特书行贿通贿之状。

此外,还有无名氏写诗作嘲:“孔方主试副钱神,题义先分富与贫(按,乡试首题为《论语》句‘贫而无谄’),定价七千立契约,经房十二不论文,金陵自古成金穴,白下于今多白丁,最讶丁酉兼壬子,博得财星始发身。”

同时,顺天考场(北闱)关节货贿,士子闹事,扯破榜文。

南北闱弊情一时流传宫禁,顺治帝即令中式举人全部入京复试,并亲自出试题。结果,黜落举人三十余名。江南考场正副主考及同考官22人,全部处死;顺天考场考官张我璞、李振邺被处腰斩。

丁酉一年,除江南、顺天外,还有河南、山东、山西,共五闱,涉嫌科场窝私案的考官、举人,被查办入狱者众。

据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科、康熙二年(1663年)癸卯科、康熙五十年(1711年)辛卯科乡试,相继发生类似丁酉科场案。藉此一番惩创,士子无不踊跃称快,典试却被视为畏途。有的奉命担任科场考官时,甚至挥泪作生离死别。

尽管如此,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科场窝私案发,“首辅弃市,少宰戍边,内外廉官及京兆新闱举子,军流降革,至数十人之多,可谓科场大狱”(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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