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课”与线下培训补贴标准一致-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岗前培训补贴标准由每人150元提高至300元”“取消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户籍限制”“线上学习也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4月16日上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释放一系列政策利好。

  各类培训补贴均“上浮”,部分标准全省最高

  “十五条”在全省首次提出,支持我市“4+4+1”主导产业、相关地标产业和危化等各类企业,自主开展不在《南京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目录清单》(以下简称“培训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岗前技能培训,企业可自行制定培训方案、设计课程体系、实施考核评价,培训后按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的培训补贴。化工、电力、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也首次纳入培训项目清单。南京将在全省范围率先联合发文统一补贴标准,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的,给予每人400元培训补贴;对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每人800元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全省最高。

  同时,南京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培训补贴力度。例如,对企业发放的岗前培训补贴标准将由每人150元提高至3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经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初级工、中级工由人均补贴标准550元、700元分别提高至1000元、1500元;纳入我市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由高级工扩大为涵盖初级工至高级技师的所有级别,且补贴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30%,高级技师最高可获5200元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给予培训和鉴定补贴

  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十五条”规定,将按《南京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标准》给予培训和鉴定补贴;并将取消对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或创业见习的户籍限制,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由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414元)提高至80%(1616元)。

  “十五条”明确,为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特色)培训,项目开班备案后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根据学徒培训层次,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000元培训补贴;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南京市企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成效显著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50万、100万元奖励。

  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培训补贴同线下补贴标准一致

  此外,南京将大力推进职业培训从“线下”向“线上”升级。“十五条”规定,企业职工、重点就业群体等对象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培训补贴同线下补贴标准一致;将建立劳动者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完善培训实名制管理,劳动者通过“我的南京”APP、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可享受培训报名、学习、补贴申领等“一站式”服务。

  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冯冰介绍,我市补贴培训职业(工种)已由2019年的66个扩大至708个,增加了近10倍。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年底,实现全市技能劳动者在就业人员总量中的占比达28%以上,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劳动者中的占比达32%以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相信‘十五条’的出台一定会让政府补贴培训的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和劳动者。”      南报融媒体记者 余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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