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淮安盱眙大雲山江都王陵

2011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淮安盱眙大雲山江都王陵

大雲山漢墓位於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馬壩鎮雲山村大雲山山頂,海拔高程73.6米,西距盱眙縣城30公里,南距漢代東陽城遺址1千米,西南與青墩山、小云山漢代貴族墓地相鄰。

2009年初,大雲山發生了嚴重盜墓事件。2009年2月至3月,由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對現場進行考古調查與勘探,鑽探表明大雲山山頂區域存在大型漢墓區。由於現場不斷受開山採石破壞,經國家文物局批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南京博物院對大雲山漢墓區進行了全面勘探與搶救性發掘,揭示出一處比較完整的西漢江都王陵園,出土了大量陶器、銅器、金銀器、玉器、漆器等各類文物一萬餘件(套),許多文物均為首次發現,收穫巨大。

陵園結構與平面佈局

勘探與發掘表明,大雲山山頂區域為一處西漢諸侯王陵園。儘管受近年來開山採石的嚴重破壞,但陵園總體佈局仍然十分清晰。陵園平面近似正方形,每邊長490米。東西南北四面均築有陵牆,東牆中段較為完整,地表之上尚有長約150米的牆體保存較好,其餘三面陵牆大多僅剩夯土牆基。

陵園內共發現主墓三座、陪葬墓十一座、車馬陪葬坑兩座、兵器陪葬坑兩座。其中,主墓均分佈於陵園南部,陪葬墓均分佈於陵園北部,車馬陪葬坑位於陵園南部,兵器陪葬坑分部於陵園北側,緊靠陵牆。整體佈局排列有序,嚴謹規整。

陵園建築設施方面,主要是對陵園四面牆體、陵園內道路、排水暗溝、東司馬道等遺蹟進行了清理。解剖東牆表明,牆體底部寬23、頂部寬15.5,現存高3.5米,內外兩側均以石塊護坡,外側護坡較陡,角度為80°,內側護坡較緩,角度為45°。修築陵牆時,牆體直接建造於基岩上,兩側石護坡堆砌於基岩面後再對中間填土進行夯築,如此反覆直到陵牆達到預定高度。在解剖陵牆過程中發現石砌排水暗溝一條,暗溝開口疊壓於陵牆下,說明陵園營造進行了預先規劃,先修砌排水暗溝,再於暗溝之上營造陵牆。

東司馬道位於陵園東側。解剖表明,道路依山勢而建,自山頂陵園東牆順山麓夯築至山腳,總長度約800米。司馬道路面寬45米,南北兩側坡面皆以石塊護坡,護坡之外各修築寬25米的排水道。解剖司馬道過程中,發現疊壓於道路之下的石砌排水明溝一條。排水溝方向35°,修築規整,從出土位置等因素看,該排水溝可能與陵園寢廟建築設施有關。

主墓的發掘

一號墓M1

M1位於陵園東南部,發掘前地表留有大型封土堆,由於受近年來開山採石取土的破壞,封土形制已無法瞭解,但殘留的封土直徑至少在150米以上。因早期大規模盜掘採用大揭頂方式自封土堆頂部一直向下深挖,封土頂端在大規模盜掘結束後自然坍塌形成一個面積達1000平方米的水塘,深約1米。

對封土的解剖表明,封土夯筑前先利用碎石塊對墓口平面進行平整,使墓葬開口基本處於同一水平面,而後一次性夯築形成封土堆。夯土層層位清晰,每層厚度為10釐米。在對墓葬開口的清理中,發現了開口層面上留有相關建築遺蹟。墓坑兩側共清理出柱礎幾十座,由南向北等距排列。柱礎均為石質,平面多呈方形,每邊長40釐米。

M1平面呈“中”字形,墓室與墓道的墓壁每向下5米均向內收縮形成檯面,自開口向下到墓底共形成四層臺面,每層臺面寬0.7米。墓室平面呈長方形,口大底小,開口南北35.2、東西26.0米,深19.0米。墓底平面略不規整,東西兩壁長度相同,南北均為15.6米,北壁較南壁稍長,北壁長14.7米,南壁長14.5米。墓室南北均為斜坡形墓道,墓道底端均高於墓室底部。南墓道開口長40.5、寬8.3—21米,墓道底部通長55.1米,與墓室南壁相接處寬5.8米,高於墓室底部0.6米;北墓道被開山採石破壞,開口殘長30.6、寬12.4—16米,墓道底部殘長44.3米,與墓室北壁相接處寬5.0米,高於墓室底部1.3米。

受石質所限,墓室與墓道開鑿過程中並未對墓壁進行打磨,但從墓壁清理過程中殘留下的土坯、石塊、細泥膩子來看,墓室壁面的加工甚為講究。具體流程為,先鑿出墓室與墓道的粗輪廓,而後使用乾土磚坯與打磨過的石塊對墓壁中凹凸不平處進行修砌平整,使整個壁面保持齊整,然後用灰白色細泥敷於墓壁與墓道底部,最終達到整個墓壁連同墓道底面全部光滑如一的效果。

M1墓室結構為黃腸題湊,包括外迴廊、題湊、前室、中迴廊、內迴廊、內槨、外棺、內棺等部分。儘管受到早期盜墓影響,但墓室內還是出土了陶器、銅器、金銀器、玉器、漆木器等大量精美文物8000餘件(套)。

發據表明,外迴廊結構保存最完整,迴廊內隨葬品幾乎未受盜擾影響。迴廊分為上下兩層,上層共放置模型車二十餘輛,從車廂內放置的大量鐵劍、鐵刀、鐵戟、弩機、箭鏃、彈丸等兵器可以看出車的性質主要是戰車。而東迴廊上層中部大量明器編鐘、編磬與12件銅虎帳座與車的一起出土,從實物上反映出西漢高級貴族車馬出行過程中的禮樂制度。所出車中,以東迴廊上層南部所出的車最為精緻,傘柄與蓋弓帽為銀製,均刻有云紋並鑲嵌大量寶石,製作極其精美。而南迴廊上層東部車廂中出土了大量實用兵器,包括暗花紋銅矛、寬葉鎏金銅矛、龍紋銅矛、雞鳴戟、鎧甲、鎏金弩機、箭箙等,工藝精良。

迴廊下層隨葬品按功能分區放置,南迴廊下層西部為洗浴用品區,西迴廊下層中部和南部為樂器區,北迴廊下層為車馬明器區,東迴廊下層北部為錢庫區、中南部為庖廚區(中部放置炊具,南部用陶器、銅器、漆器放置各類食物)。洗浴用品中出土了一批燈具,種類有釭燈、雁足燈、五枝燈、鹿燈、豆形燈等,此外還出有鐵爐、浮石、“江都宦者”銘文銀盆等。西迴廊下層樂器區主要出土了完整的編鐘、編磬各一套,並出有鎏金銅瑟枘、龍紋玉瑟枘、玉瑟柱等樂器構件。其中,編鐘包括鈕鍾14個、甬鍾5個、鎏金龍紋銅虡業(架子)1套、鎏金銅虡獸座2件。鈕鍾和甬鐘的組合與南越王墓和洛莊漢墓樂器坑所出編鐘組合相同,但鎏金龍紋銅虡業與鎏金銅虡獸座為首次發現。東迴廊下層錢庫區共出土了10萬餘枚半兩錢,錢幣出土時均擺放齊整。庖廚區內出土了一大批銅器,種類有釜、鼎、甑、鈁、鍾、盉、壺、杯、勺、洗等,尤其以首次發現的五格濡鼎最為罕見。陶器集中出土於東迴廊下層南部,種類有鼎、罐、壺、盒等,部分器物內海貝、動物骨骼、植物果實保存明顯。此外,庖廚區出土了“江都食長”封泥多塊。

前室與內槨內被盜嚴重,內外兩重棺均遭砍砸,棺室周邊出土大量金縷玉衣殘片。殘留跡象表明,內棺為鑲玉漆棺,做工極為精細。儘管被盜,但前室仍出土了一大批精美文物。玉器方面,玉戈、玉圭、玉璜、玉貝帶等保存基本完好,尤其是兩套玉貝帶,帶頭為鎏金銅框嵌龍紋玉板,帶身由幾十枚貝形玉片用金絲穿綴而成,工藝精湛。銅器方面,鎏金銅象、鎏金銅犀牛與象奴俑、犀奴俑均為首次發現,對研究中外物質交流具有重要意義。

二號墓M2

M2平面呈“中”字形,與M1東西並列。M2墓室西南角與M1墓室東北角相距13米,兩墓封於同一個封土包內。墓室開口南北長15、東西寬14.4、深15米。南北墓道均為斜坡結構,南墓道長30,寬5.7~11.2米;北墓道殘長11,寬8~11.2米,近墓室處斜坡未至墓底。

墓室結構由一棺一槨、東西邊廂、頭廂、足廂構成。頭廂主要陪葬漆笥、漆盒等漆器,足廂以隨葬車馬器為主。儘管受到現代盜擾,但仍出土陶器、漆器、銅器、金銀器、玉器等各類文物200餘件(套)。其中,玉棺是二號墓最為重要的發現之一。儘管墓室中心部位遭遇盜擾破壞,但玉棺主體結構清晰,是迄今為止發現最為完整的玉棺,為研究漢代玉器殮葬制度、玉匣制度等相關課題提供了材料,併為解決諸如玉片鑲嵌於漆棺內壁還是外壁的爭議首次提供了直接證據。

八號墓M8

M8在M1以西140米處,墓葬平面呈“中”字形。由於墓葬開口已被破壞,故開口數據不明。其二層臺墓室長26.0、寬24.5米。南北均為斜坡形墓道,南墓道破壞嚴重,僅殘存8.6米,北墓道相對完整,開口長32米。墓室深度根據北墓道長度和斜坡坡度推算為20.5米。

發掘表明,M8早期即遭受嚴重盜掘,整個墓室在盜掘結束後還遭受徹底的火燒,以至於墓內的部分填土經過焚燒後形成了紅燒土。通過對墓室底部的細緻清理,僅能在墓室近坑底處發現木槨痕跡,但棺槨形制、結構、數據均無法獲得。在整個清理過程中,八號墓沒有出土漢代文物。

陪葬墓的發掘

陪葬墓均位於陵園北部,共發掘了11座(編號M3—M6、M9—M15)。11座墓均為豎穴巖坑木槨墓,平面為長方形或正方形。其中M9、M10位於陪葬墓區南部,規模較大。M3—M6位於M10以北,M11—M14位於M9以北,由南至北,依次排列。M 15位於M14正東方向,相距40米。

M9、M10兩墓東西並列,封土均與一號主墓北側封土相鄰並有用石塊壘砌的“中”字形墓域。發掘表明,兩墓均為長方形豎穴巖坑墓,形制與規模相同,在墓室西北方向各自擁有獨立的陪葬坑(K8、K9)。M9墓室開口長7.2、寬5米,深6.5米。墓室內棺槨結構清晰,為“亞”字形棺槨結構,包括主棺、頭廂、足廂、東西邊廂。儘管主棺遭遇早期盜擾,但四個邊廂保存完整,出土大量陪葬品。M9出土釉陶器、彩繪灰陶器、漆器、玉器、銅器、金器共100餘件,尤以雁形金帶鉤、兔形金帶鉤、動物紋金帶板等最為精緻。M10出土遺物種類與M9相似,漆器尤為精美。值得注意的是多件漆盤外底均針刻銘文“淖氏”,由於江都王劉非曾有一名稱為“淖姬”的寵妃(“易王薨未葬,建居服舍,召易王所愛美人淖姬等凡十人與奸。”《漢書·景十三王傳》),故M10墓主人極可能與文獻記載中的“淖姬”有關。

M13墓室開口長6.5、寬4.7米,深5.8米。墓室內棺槨結構包括主棺和東邊廂。墓室保存完整,未遭盜擾,出土釉陶器、漆器、玉器、銅器等遺物共80餘件。值得注意的是,M13在清理過程中發現了明顯的方形墓域,即在墓室開口向外5米處發現用碎石鋪砌的方形範圍,每邊長12米。

陪葬坑的發掘

陵園內共發現車馬陪葬坑2座(K2、K7),兵器陪葬坑2座(K3、K6)。對陪葬坑的發掘均採用保護性發掘的原則,儘量保存現場遺蹟。

車馬陪葬坑K2

K2位於一號墓西南側,坑體平面呈長方形,方向91°,為豎穴巖坑。坑室開口長24.1、寬5.7米,深6.1米,西側開有一長條形坡道,長16、寬3.8—5米。坑體中部置長方形木槨,槨室東西長19.8、南北寬3.8、高1.8米。槨室未經盜擾,故木槨側板、底板、立柱、墊木等部件大體保持完好,結構清晰。槨室內自東向西共放置真車馬5輛,由於木槨保存相對完整,儘管早期槨室內因進水而使馬車因漂浮產生部分位移,但車輛在槨室內的基本位置大體保持不變。

一號車置於槨室東段,位於一號立柱與三號立柱之間,為四馬單輈安車,馬頭朝東。車前馬骨保存較差,靷、轡、靽等鞁具有機質大多腐朽,僅留存其金屬構件,軛、靳等部件保存較為完整。因槨室早期進水,輈、衡、輿整體向北部偏移,傘蓋亦向北側翻,內側蓋弓朝上。一號車中以右側車輪、傘蓋保存最為完整。

二號車置於一號車西側,位於三號立柱與五號立柱之間,為四馬單輈安車,馬頭朝東。車前馬骨保存甚差。槨室早期進水後,輈、輿、輪整體向南側偏移,衡向北側偏移,傘蓋則整體向南側翻,內側蓋弓朝外。二號車中以左側車輪、輈、衡、輿保存最為完整。

三號車置於二號車西側,位於五號立柱與七號立柱之間,為四馬單輈立車,馬頭朝東。除左驂馬保存較好外,其餘三匹馬均僅餘頭骨。槨室早期進水後,車整體發生位移,輈與輿相互分離,輿向南側傾倒,左輪向上翹起疊壓於輿上,傘蓋與傘柄亦整體向南側翻蓋弓朝外。三號車中以左側車輪、輈、衡、傘蓋與傘柄保存最為完整。

四號車置於三號車西側,位於七號立柱與九號立柱之間,為三馬雙輈立車,馬頭朝東。車前三馬除頭骨保存較好外,餘皆腐朽。車早期整體發生位移,左輪、輈、衡、輿均向北平移,右輪與輿相互分離而平倒於底板之上,傘蓋整體向北側翻轉將部分輿疊壓其下。四號車中以車輪、輈保存最為完整。值得注意的是四號車左驂馬首次出土一套完整的嵌寶石銀馬飾,整套飾件由30塊形制不一的銀飾組成,披掛於馬頭至馬尾全身,裝飾極為奢華。

五號車置於四號車西側,位於九號立柱與十號立柱之間,為單輈小車。車整體基本未有位移,輈、衡、輿大體直接塌落底板之上,未見傘蓋。四號車中以左輪保存最為完整。

五輛馬車中,除了四號車銅構件採用錯金銀工藝外,其餘四輛車銅構件均為鎏金工藝,裝飾極為華貴。由於馬車的漆木構件保存較好,本次發掘出土的五輛馬車為研究漢代車馬制度提供了難得的現場資料,極具研究價值。

車馬陪葬坑K7

K7位於M2東南側,處於陵園東南角。坑口平面呈“甲”字形,墓道朝北。木槨置於巖坑中部,平面呈梯形,北窄南寬。北邊寬9.5、南邊寬14.5、東西兩邊各長18.6米。

通過對槨室蓋板的局部揭露,採用保護性發掘手段共清理出明器馬車4輛,初步推測,整個木槨內共放置明器馬車50餘輛。從清理出的大量鐵戟、鐵劍等兵器來看,木槨內的馬車應為戰車,聯繫槨室中部清理出的大量木俑,整個K7戰車與木俑的排列極可能與漢代軍陣制度有關。

兵器坑K3與K6

K3與K6分別位於陵園北牆外與西牆外,坑體均緊靠陵牆。K3平面呈長方形,東西走向,與北牆走向一致。K6平面亦呈長方形,南北走向,與西牆走向相同。

通過保護性發掘,兩坑均清理出大量模型兵器,種類有弩機、箭鏃、鐵戟、鐵劍、漆盾等,軍事意味濃厚。

墓主人的身份

從墓葬的形制、規格、墓室結構(黃腸題湊)、玉棺玉衣制度、高等級隨葬品等諸多方面可以確定一號墓的墓主人身份為西漢諸侯王。確定出墓主人身份為諸侯王之後,從西漢時期墓葬所屬地先後分封的諸侯國看,大雲山先後屬於劉賈荊國、劉濞吳國、劉非劉建江都國。

從隨葬品來看,隨葬的陶器既不見西漢晚期常見的倉灶井組合,也不見西漢初期濃厚的舊禮制風氣,墓葬所出的鼎盒壺組合為西漢早中期的常見組合。而墓室東迴廊內出土了大量半兩錢幣,未見五銖錢,五銖錢發行於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綜合來看,墓葬的時代不晚於西漢中期。

由於墓葬中先後出土了刻有“江都宦者容一升重三斤”銘文銅行燈與“江都宦者沐盤十七年授邸”銘文銀盤,表明這些隨葬品當為江都國時期的手工製品。如此,作為早於江都國存在的荊國劉賈與吳國劉濞首先被排除,墓主人只可能與江都王有關,即墓主人為劉非劉建父子。

通過對墓葬中隨葬器物的細緻清理,我們已發現含文字材料的器物多件,有“江都食長”封泥、“江都宦者沐盤十七年受邸”銀盤、“廿一年南工官造容三升”漆器、“廿二年南工官”漆器、“廿七年二月南工官”耳杯等。《漢書·景十三王傳》載“(劉非)二十七年薨,子建嗣”、“(劉建)六年國除,地入於漢,為廣陵郡”。由於劉建在位僅六年,劉非在位二十七年,上述所提含紀年文字的器物當均為劉非在位時所做,隨葬品的整體時代集中於劉非時期。

其次,“廿七年二月南工官延年大奴固造”紀年材料出於東迴廊下層的漆耳杯底部,共清理出“廿七年二月南工官大奴固造”耳杯近100餘件。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廿七年二月南工官”耳杯全為明器,不具有實用功能,均為特意給墓主人隨葬的手工製品。如此,在劉非死亡的當年(二十七年)專門製作的陪葬明器只可能在劉非的墓葬中使用,而不可能用於劉建墓中。

綜上所述,大雲山一號墓的墓主人當為第一代江都王劉非,大雲山漢墓為西漢江都王劉非的陵園。

發掘意義

通過近三年的考古勘探與發掘,已基本明確了大雲山西漢江都王陵園的基本結構和平面佈局。對陵園內三座主墓的全面揭露,出土了大量漆器、玉器、銅器、金銀器等精美文物,尤其是編鐘、編磬、玉棺、金縷玉衣等都極為罕見,學術研究意義重大。

對2009至2011年度發掘的陪葬墓資料進行整體分析表明,陵園內的陪葬墓區經過精心設計與規劃,所有陪葬墓佈局整齊劃一,墓葬營建規模、棺槨結構、隨葬品種類與數量等因素皆以該墓距離主墓的遠近逐次降低或減少,統一的營造模式下顯示出墓主人之間濃厚的身份與等級差異。通過對陵園內的陪葬墓進行全面揭示,對漢代諸侯王陵陪葬制度有了全新的認識。

一號墓墓主人明確為西漢第一代江都王劉非,這改變了以往關於西漢荊國、吳國、江都國、廣陵國諸侯王葬地的認識,為重新考慮諸如儀徵廟山墓地的性質(以往一直認為廟山墓地為江都王墓地)等課題提供了新的資料。

此外,大雲山西漢諸侯王陵園的確認,為重新認識東陽城遺址提供了契機。目前的發現表明東陽城除小城外存在著範圍更廣的大城,如此,陵園與東陽城之間的關係值得進一步探討,東陽城的性質也需要重新評價。

總之,大雲山西漢江都王陵園的發掘,出土材料極為豐富,為進一步研究西漢諸侯王陵制度提供了重要資料,併為漢代考古的相關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開拓了新的視野。

二 大雲山江都王陵考古工作的理念與思路

對於大雲山漢墓的考古發掘,從項目一開始,江蘇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盱眙縣人民政府即高度重視。特別是剛開始在考古發掘的準備過程當中,南京博物院就確立了“邊發掘、邊保護、將來展示”這樣一個理念。

2009年3月,我們通過勘探發現了山頂存在大型墓葬,這是項目開展的前提。同時,給我們下定決心進行發掘的原因是,如果再不來進行發掘的話,周邊的採石場不停地開山採石,再過三年,絕大多數遺蹟就消失了。出於這些考慮,我們最終下了決心進行考古發掘。當然,我們在發掘的時候,並不是說馬上就決定先發掘哪個墓葬,而是首先與盱眙地方政府聯合,在相互討論協商多次以後,達成的共識是由南京博物院主持發掘,地方政府積極配合,而發掘完成後的這個點由地方政府進行保護。

正是在達成共識的前提下,我們在發掘時首先重視了整個概念。為弄清楚整個陵園的佈局,我們花了7個月的時間找平面,在所有墓葬、陪葬坑、陵園建築設施的框架結構清晰後,我們再決定先發掘哪個遺蹟。第二,在本次發掘過程中,我們非常重視多學科的協作和合作。比方說這次我們組建了一支30人的考古隊伍,那麼南博考古所只做考古的業務,而發掘過程中涉及到的現場遺蹟保護、出土文物保護、發掘信息全方位記錄、出土文物收藏與臨時保管、文物安全、媒體宣傳等事務則分別由南博的文物保護研究所、信息中心、保管部、保衛處、辦公室等機構完成,在南博這樣一個體系下,運作的效果非常成功。第三,發掘的同時,我們還將課題研究意識貫穿入整個發掘過程中。我們的想法是,在我們能力可以達到的情況下,南博抓緊時間把它做下來;在我們覺得做下去可能有困難的情況下,把它先留著,請國內在這個方面最有能力、最有技術的同行來做。現在已經有包括編鐘編磬復原在內的七個課題在進行中。第四,本次發掘高度重視了與地方政府的全面結合,既做好了考古又做好了保護。其實我們在發掘過程中,很多事情光靠考古隊本身是無法完成的。比如說全面叫停大雲山地區的採石場。在考古發掘正式開始前,地方政府下了很大決心,對這一地區所有采石場進行全面叫停。此外,陵園範圍內所有土地的全面徵用和陵園內重要遺蹟的臨時性防護大棚等工作都是由地方政府來完成,這些事情光靠我們是難以做到的。

現在看來,在這樣思路下,成果很好。這幾年來,南博考古所的工作目的非常明確,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通過考古發掘來探索江蘇古代各地方的地域文明,像各位專家去過的張家港市東山村遺址,為什麼地方政府如此重視,關鍵在於我們給他們找到了他們這個城市的文化源頭、城市的根,所以他們積極配合。另外比如我們在太倉市發掘了糧倉遺址,首次為這個城市的源頭找到了明確的實物證據與景觀。這些個案都是我們在發掘的同時給他們提出了明確的地域文明,地方政府非常積極。二是考古發掘一定要做好重點工作,並且做的過程中要做到像南博曾昭燏院長提到的博物館內的考古學方面進行發展,即考古發掘完成之後我們最終的目的是將成果展示給公眾。我們在發掘過程中,不是將整個遺址全部挖完,僅僅給地方留幾個窟窿,而是保護性發掘,留給地方一個可以發展的點。最近幾年我們考古所共發掘了十幾個這樣的點,這些點在江蘇各地都保留了下來,並都作為了遺址博物館或遺址公園在進行發展。

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將新石器時代太湖西部和北部的區域文明、商周時期寧鎮地區的區域文化、漢代的古城古國古墓葬、南京與鎮江的六朝文化、揚州與鎮江的唐宋文明作為了我們的工作重點。在這個基礎上考古所現在的目標非常明確,我們覺得探索地域文明將考古發掘與保護展示結合起來是今後最為重要的工作。

三 專家評價與建議

2011年11月20~21日,為進一步做好下一步的發掘、整理、保護、規劃等相關工作,由南京博物院和盱眙縣人民政府聯合主辦的“盱眙大雲山漢墓考古成果論證會”在南京博物院和盱眙縣兩地召開,來自北京大學、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中國國家博物館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共30餘人參加了論證會。

與會專家高度評價了大雲山漢墓的發掘成果,同時對今後的發掘、保護、後期展覽等工作提出了各項建議。會上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的白雲翔先生對大雲山漢墓考古發掘作了細緻的評價與建議。

他認為:“大雲山漢墓的發掘,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收穫,應該說是新世紀以來我國重大考古發現之一,這樣去表述它可能是比較準確的。同時它也展現了當今中國田野考古一個新的水平,之所以說做這樣一個理解,是基於下面幾個原因。

第一,這次大雲山漢墓的發掘,從一開始到現在,用了將近三年的時間,它把先進的一些考古理念運用到了陵墓考古當中,這是現代考古理論的一次成功實踐。過去我們挖陵墓,就大型墓葬來說,由於種種原因的限制,更多關注的是一個一個的墓葬個體,但是這次從一開始就是把陵園做一個整體來看,進行全面調查勘探以後再進行發掘,這實際上應該是聚落考古理念在陵墓考古中的一種應用。就考古理論方法這方面來說,我覺得這個首先是值得提倡的,挖出東西來很重要,但作為一種科學活動來講,怎樣去做,怎樣去設計,可能更重要,這樣的話我們才能保證考古發掘的科學性,並儘可能地收集信息為研究打下基礎。

第二,在整個發掘過程當中,儘可能地採取一切現代科學手段。實際上我們田野考古科學化進程的推進就是在這個過程中間不斷地往前推進的,那麼從最初用一個羅盤儀,用一個小平板、一個大平板,到現在測量的全站儀,記錄的全站儀,包括航拍等等,這些都是一個過程。對田野考古來講,如何發掘出來、如何科學地記錄下來並盡最大可能收集信息,這是田野考古科學化進程的一個重要指標,因此我講大雲山漢墓的這次實踐應該說在推進田野考古科學化方面是做得非常好的,對於今後這方面工作也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第三,田野考古發掘過程中與文物保護、文化遺產的保護有機結合,可以說這是新世紀以來一個新的趨勢。大雲山發掘過程中,南京博物院已經組織了像漆器、青銅器的保護小組,現場緊急處置,同時也和兄弟單位合作,進行田野發掘和文物保護的結合,這些都是現在所提倡的。

第四,田野考古過程當中與各種學術研究有機結合。到目前為止,已經設了7個研究課題,這種課題意識的增強,應該說在這個工地上面表現得非常突出。我們一般講課題意識的時候往往還是著眼於田野考古本身,但這一次就是在田野考古過程當中就設置了若干課題進行學術研究。我們都知道田野考古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研究的過程,這在考古界沒有異議,但是如何把這個研究的過程更細化、更深化,實際上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實際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從實際出發,設一些課題進行研究,既有利於研究的進行,也有利於田野考古過程當中解決問題,因為有些現象離開了田野考古最後我們想做也做不成了。帶著學術課題去挖的時候,這可能就完全不一樣,因此我講這個項目中的學術課題意識是非常強的,而且這種方式、思路也是非常先進的。

第五,學風問題。學風這個浮躁問題的確在整個學術界是存在的,那麼從考古學界來講,也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受到一些影響。如何把科學的學風、嚴謹的學風在田野考古中有效地堅持下來,這是根本的。就大雲山這個項目而言,做不清楚就不講,或少講,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嚴謹的學風。我是反對田野考古電視直播的,為什麼?因為它並不是說我想挖什麼就能挖到什麼,這是相當漫長的過程。科學的風氣是大家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地,把它做好。然後我們開會也好,宣傳也好,這是必須的。但是在做的過程當中,我還是主張少講,甚至是不講,都可以。

基於上面5個方面的原因,我說大雲山漢墓的發掘展示了當今我們國家田野考古的水平及理念,很值得提倡。

從收穫來講,可以從多方面來評價,但是我想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它。

首先,大雲山漢墓應該說是漢代諸侯王陵考古發掘的重要收穫,對於推進漢代考古和漢代諸侯王墓的研究,甚至整個中國墓葬制度演變的研究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漢代諸侯王墓,我們目前統計是50多座,按我的理解大雲山漢墓加上今年的定陶漢墓,應該是第58座,第59座墓。但是西漢諸侯王墓到目前為止,真正做考古發掘的為數並不是太多,相當一部分做的是一些調查,或者是一些清理。完整的發掘大家知道的就是滿城漢墓和南越王墓,而在這裡面把陵園制度做了一些工作的就是梁王墓,其它諸侯王的陵園制度基本不清楚。這次在這麼艱苦的條件下或者並不很好的基礎的情況下,我們把陵園找出來了,而且找出來以後,還把它裡面的主墓、陪葬墓、陪葬坑這些基本搞清,我們初步的認識還不能說很完全,但這對進一步加深西漢諸侯王墓陵園制度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過去我們說西漢諸侯王墓的時候,主要講的是陵墓本身,而陵園制度講的比較少,為什麼,就是因為缺材料。假如過些年我們再寫中國考古學秦漢卷或秦漢考古的時候,陵園就有兩個例子了,一個是梁王墓我們可以講,另一個就是大雲山漢墓我們可以講得更清楚一些。另外,大雲山一號墓的內部結構會對過去長期爭論的一些問題提供一些新的資料,引出一些新的思考。大家研究西漢諸侯王墓的時候經常講到外藏槨系統,不少先生也討論過這個問題,尤其是黃腸題湊葬制裡面這個外藏槨系統怎麼看,有人說墓葬裡面的迴廊,尤其是外迴廊就是外藏槨系統;有的說不是,說墓葬之外的陪葬坑是外藏槨系統,比如西漢齊王墓外面的陪葬坑稱為外藏槨系統。就大雲山一號墓而言,在墓葬內部的黃腸題湊內外,既有外迴廊又有內迴廊,而在墓葬外面還有很多陪葬坑,這樣的話就對我們研究什麼是內藏系統和外藏槨系統幫助很大。這樣的問題其實還有很多,比如說黃腸題湊葬制。我們講現在黃腸題湊墓應該是近20座,從年代上看是河北趙王張耳墓是年代最早的,當然它保存狀況很差,不是很清楚,那麼接下來就是長沙國的黃腸題湊墓,可以到西漢早期,再接下來比較完整的就是大雲山一號墓,應該說按照過去的認識是到了西漢中期黃腸題湊趨於完善,考慮到大雲山一號墓的絕對年代是公元前126年,這樣的話應該是我們目前發現結構比較完善、年代比較早的黃腸題湊墓。我們可以看到,它跟大葆臺的差別比較大,而跟廣陵王、長沙國的東西更為接近,這樣對我們研究黃腸題湊葬制本身,包括梓宮、便房這些東西,也會提供很多新的材料。我想這個材料公佈以後會引發新一輪的對漢代諸侯王墓的討論熱潮。

其次,這個墓的發掘還出了一大批珍貴文物,這些東西對於研究漢代的歷史和文化也提供了很珍貴的資料,也會引發新的思考和討論。重點說一下中外交流的問題,在這個墓葬裡現在可以看到涉及到中外交流的有兩個現象是很值得我們關注的。第一,鎏金銅犀牛、大象,應該說在漢代墓葬中這是第一次出現。過去我們知道根據《漢書》和《後漢書》的記載,漢代南海貿易很重要的內容是犀牛和大象流通,在文獻記載中我們沒有見到在東亞地區,特別是長江以北地區有大象和犀牛的存在。販賣的話應該是從南海一帶販運而來,廣州南越王墓出土的象牙據檢測屬於非洲象牙,而我們這裡出土的銅象該怎樣去理解恐怕還要做個文章,畢竟這和進口象牙不一樣。我們能確定這些東西是在漢王朝境內製作的,那麼我們就要重新考慮犀牛和大象的問題了。第二,銀器。兩件銀器,一個是裂瓣紋銀盒,這種東西,我們現在發現的應該說有7、8件,最完整的是廣州南越王墓出的,山東的齊王墓、戰國晚期的青州戰國墓、安徽巢湖漢墓各出了一件。現在的觀點認為,它應該是從地中海地區傳過來的。在目前出土的這些銀盒裡面,大雲山出土銀盒的年代是偏晚的。這就提了一個問題,中西物品的傳播,可能在漢武帝開通絲綢之路之前,已經就存在了。因為這些東西我們現在看應該是戰國晚期到漢初這段時期傳過來的。那麼如果這樣看的話,我們研究這個絲綢之路的開闢,尤其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開闢,將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線索。另外還有比較大的兩件銀盆,在中國,無論是戰國,還是漢代都是第一次發現,它的風格顯然不是中國的,不是東方的風格。根據我過去接觸到的材料,在地中海地區,在土耳其等都出過類似的東西,通過它對於我們研究漢代的中國與西亞、地中海地區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當然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但是僅就中外交流來看的話,從這兩件東西上可以加深我們對漢代或者是漢代早期、漢武帝之前中西交流的認識。”

此外,白雲翔先生就考古發掘工作和資料整理工作提出了建議,他認為:“目前田野考古還沒有結束,資料的整理剛剛動手,田野考古和資料整理這兩方面的任務都很重,建議方面,我想主要提兩個方面。

首先,田野考古方面還要做得更完善一些,主要考慮這麼幾個問題。第一是陵園內在工作的同時,陵園外也要開展工作。比如說現在陵園西北角外的6號坑就緊靠在西牆外,那外面還有沒有陪葬坑,這個問題還要繼續做。第二,陵園外與陵墓建造和使用有關的遺蹟也要納入我們視野當中,比如在秦始皇陵就發現了修陵人的墓葬,在河南永城發現了修梁王陵的遺址。復原歷史的話可能不僅僅侷限於這個墓葬本身,還要把視野進一步擴大,要到陵園以外去。第三,陪葬墓方形石圈的問題。我們注意到陪葬墓上面四周都有一個方形的石圈,這種現象過去是沒見過的。按照我的理解,它應該是封土四邊的邊緣,我感覺陪葬墓本身也有小的封土,它封土的四邊圍起來一圈石頭,多少有點像護坡的那種感覺,可能理解起來比較好,但是這些問題的解決,也只是一種推測,也還是要結合田野考古來做。第四,墓葬開鑿的問題。現在的問題是在山上開鑿規模如此大的墓葬,採用什麼方法。一般來說,開鑿石頭是用鐵釺、鐵鑿這些工具,但是按照礦冶史專家的研究,漢代或戰國時期,採礦的時候經常採用火爆法,就是把岩石燒熱瞭然後澆上水,把石頭炸裂,然後進行開採,那麼修這種大型石坑墓的時候,挖掘的過程中間,究竟是一種什麼方法開鑿,也需要我們在工作中進一步關注。可以說,這些現象的解決或者找到線索還是要通過田野考古本身加以解決,因此,我們的視野可以更寬一些,想得更復雜一些,問題提多一些,可能大量問題解決不了,但是帶著這些問題去做田野考古的話會更好一些。

其次,整理方面也要更為完善。整理工作剛剛開始,我期盼著整理剛開始就要和各種專題研究有機地結合起來,在田野考古的過程當中我們已經與各種學術研究結合了,那麼在資料整理過程中間也還要儘可能地跟各種專題研究結合起來。理想的情況是,將來大雲山漢墓的報告,應該是大雲山考古與研究報告,而不僅僅是一個田野考古報告。我們對於大雲山漢墓怎麼做的發掘,什麼樣的理念,有什麼方法,這是要講清楚的。挖出來什麼東西也要講清楚,更重要的是要把各種現象解釋清楚,或者說做出一種解釋,這樣才是真正把這批材料發揮了作用,而且可以開闢歷史研究為我們研究古代社會服務。過去情況是挖完了就出考古報告,後來發展到考古報告加檢測附錄,到現在更多地是考古報告加附錄和綜合研究篇。在這一點上應該說西漢南越王墓做的還是不錯的,因此我想將來應該出一系列的報告來公佈這些材料、來解讀這些材料,這樣才能真正發揮考古學在古代史、古代文明研究中的作用。”

另外,李伯謙、劉慶柱、趙化成、信立祥、安家瑤、鄒厚本、張昌倬、焦南峰、宋建、鄭同修、李小寧、高大倫、李虹、郭偉民、林留根、李銀德、邱永生諸先生在銘文制度、陵園寢廟建築、玻璃製品分析、東陽城與陵園關係、後期遺址博物館與遺址公園建設、現場遺蹟保護等方面提出了各自建議,為後續各項工作指明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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