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洪江區管理委員會關於開展幸福東路臨街建築外立面整治工作的通告

懷化市洪江區管理委員會關於開展

幸福東路臨街建築外立面整治工作的通告

為有效提升我區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環境,樹立良好的旅遊形象,打造生態宜居和旅遊目的地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區工委、區管委決定對幸福東路開展臨街建築(包含建築物、構築物)外立面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範圍 幸福東路藍天大酒店至影劇院路段的臨街建築(包含建築物、構築物)外立面。

二、整治時間 從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

三、整治內容 1.實施“三拆”。拆除各類違章建(構)築物(房屋、門斗、棚架、圍牆、柵欄);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規定的各類空調設備、油煙排放裝置、排氣扇、遮陽蓬和突出牆體的護欄、防盜窗、防盜網等附屬設施;拆除擅自設置的戶外廣告、霓虹燈、招牌等廣告設施。2.進行“三規範”。規範臨街單位、門店戶外招牌設置;規範空調外機設置的位置、機罩外形以及空調排水管道設置等;規範外排抽油煙機的設置。

四、整治要求 整治範圍內的各產權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根據“三拆”要求做好自拆工作,並按照“三規範”要求做好規範整改。對逾期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整改的,由區管委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五、對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幸福東路臨街建築外立面改造,關係到洪江旅遊發展、居民生活環境改善,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希望各產權單位和個人自覺服從洪江建設大局,積極組織,主動配合,確保幸福東路臨街建築外立面整治順利實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