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被罰是件很煩惱的事,有時是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有時是不小心沒注意,但如果自己完全沒有做錯卻收到了罰單那就鬱悶至極了。
這時候我們可以向交警申訴,撤銷這些處罰,那麼有哪些分是可以要回來的呢?
什麼是行政複議?
車主對交警做出的違章處罰有意見的,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的60天之內向所在地的公安局交警支隊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3個月內向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複議成功的話,罰款也是可以退回的。
有哪些情況可以行政複議的?
(1)信號燈、標誌和標線與現場交警指揮不一致
有些路口非常的擁堵,光靠交通信號燈很難疏通道路,所以交警會在現場指揮,如果在聽從現場交警指揮後而被拍到違章後,是可以複議的。這種都是有現場視頻畫面或者交警出勤記錄可以查詢的。
(2)避讓事故導致壓線行駛
行駛中為了避讓前方的違法、事故、拋錨車輛時,而不得不壓實線變道,導致被拍的。通過電子眼或行車記錄儀拍攝到的畫面證明前方有特殊情況即可申訴。
(3)重複錄入
同一時間同一點被電子警察拍了兩次,在系統中如果顯示的是兩張罰單,一般向交警說明情況就可以,因為時間和地點都是相同的,一般是錄入重複導致。
(4)號碼錄入錯誤
被拍到的違章車輛通過人工錄入時,如果因為操作失誤,比如把2和Z打錯,3和8打錯等等。
(5)套牌車違章
如果套牌車只是牌照和自己車一樣,長的不一樣我們只要向交警提供行駛證、駕駛證等就可以。
(6)信號燈故障
路口的信號燈不亮、紅燈綠燈一起亮,或者固定信號燈和臨時信號燈不一致的等信號燈的故障而導致的違章,是可以申訴的。司機如果有當時故障的影像是最好的。
(7)避讓特種車輛
因為讓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時,涉及到的一些違章行為,交警部門是會酌情處理的,前提是車主需要提供證據。
行政複議麻煩嗎?
行政複議的步驟通常是繳納罰款、申請複議、行政複議、撤銷處罰和返還罰款幾步組成。
申請複議是其中比較麻煩的填寫表格後提交證據資料,如果是影像資料需要一式兩分留給行政複議處和交警處,最後就是漫長的等待過程。
很多這種無辜的違章行為無法要回分都是因為提供不了證據,而能提供行車證據最好的是行車記錄儀,它能很好的保障我們的行車安全和權益。
其實大部分違章都是機器判定的,錯誤率指定是存在的,但是有了問題可千萬別嫌麻煩,去交警隊申請複議成功率不低!大家趕緊轉發給身邊人,少扣分安全駕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