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老子文化·唱响秀美鹿邑】周口市鹿邑县首届村歌大赛征集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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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老子文化·唱响秀美鹿邑】周口市鹿邑县首届村歌大赛征集活动通知

鹿文广旅〔2020〕20号 鹿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传承老子文化·唱响秀美鹿邑”首届村歌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乡镇(办事处)文化站(文化中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我县乡村文化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唱响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全国第十一届村歌大赛组委会通知精神,特举办鹿邑县“传承老子文化·唱响秀美鹿邑”首届村歌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宗旨: 村歌是一个村的精神文明象征,是一个村喜闻乐见的标志性文化符号,是美丽乡村多样化展示的窗口,是村党组织、村委会团结教育村民的重要纽带。通过用最美的词、最美的曲、最美的歌,颂扬家乡的地美、水美、人美,增强村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助推我县乡村振兴。

二、活动主题 “传承老子文化·唱响秀美鹿邑”。

三、举办单位主办:鹿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鹿邑县文化馆 、各乡镇文化站

四、大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反映新农村的时代气息、体现新农民的精神风貌。要求立意新颖、特色浓郁、生动鲜活,融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和欣赏性为一体。

2、要求参赛作品词、曲及舞蹈均为原创,任何引用其他歌曲填词、改词的方式,不得参赛。

3、歌词内容:表现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美丽乡村的新生活、新气象;曲风不限(民歌、通俗、美声等均可),曲目时长不超过6分钟。

4、表演形式:本届村歌大赛的参赛形式不限,独唱、对唱、重唱、表演唱、歌伴舞、小合唱等形式均可(合唱人数不少于30人)。

5、参赛对象要求:演唱人员必须是各行政村的村民,或在本村出生、成长后外出的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各乡镇于5月20 日前将各村参赛报名表及音乐、歌词、曲谱电子版报送县文化馆。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焱涛:13608615877

杨继玲:15290662271

张 瑞:18037887366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邀请专业人员担任评委,从参赛歌曲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是我县群众音乐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赛事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文化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寻找具有相应文艺特长的乡贤和相关人员参与创作,组织村民演唱,努力创作高质量村歌,使村歌为更多人传唱。

2、入选村歌将推荐参加2020年第十一届全国村歌大赛。

七、大赛日期和地点:

地点:文化中心广场

时间:2020年7月下旬

附件:鹿邑县文化馆首届村歌大赛报名表

鹿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6日

【传承老子文化·唱响秀美鹿邑】周口市鹿邑县首届村歌大赛征集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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