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卡點鋼絲繩致53歲農婦死亡,我想起了20年前的鋼絲殺人案


防疫卡點鋼絲繩致53歲農婦死亡,我想起了20年前的鋼絲殺人案


昨(2020年3月16)日,一則新聞引發了我的關注。

今年53歲的王志雲是河北省衡水市景縣龍華鎮嶽王莊村的一位農民。2020年3月12日早上,她騎著電動三輪車到龍華鎮集市上賣菜,上午11時30分許,在離家三四里的青蘭鄉孫德廂村村口,橫在路口的一根鋼絲繩將她攔下,並導致她死亡。

正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出現這樣的慘劇真是讓人心痛。

孫德廂村負責人認為“國家並沒有明文規定用什麼封村,也沒有規定不能用鋼絲繩”,正月初二接到上級要求防控疫情的通知後,他們便開始封村閉戶,並設置了防控卡點,“鋼絲繩一頭拴在樹上,另一頭用鎖鎖住,離地一米多高,鋼絲繩上繫了一塊綢子和一件毛衣,並掛了一塊寫著‘禁止外來人員入村’的警示牌”。“主要是嚴防本村人口進出,比如說咱們村的人要出去,先要登記,同意後再給你開鎖,外來人員也一樣”“事發當時我們村值班人員騎著自行車巡查村裡時,看到王志雲騎著三輪車過來,就朝她揮手讓她停下,不知道沒看見還是怎麼的,她直接開過來了,緊接著就出事了”

據說王志雲的“大女兒去年畢業,剛參加工作,人在武漢回不了家,小兒子今年16歲,還在上高中”。(2020年3月15日紅星新聞)

不過,這樣的鋼絲繩作警示標誌實在是危險,不由想起了20多年前我知道的一起故意殺人案。

嶽某(女)家住山東省青州市廟子鎮某村,以做豆腐為生,其丈夫張某常年在外打工。鄰居李某見張某經常不在家,便有時欺負嶽某。一次,嶽某下地幹活,李某路過,說了些髒話調戲她;還有一次,為了一點瑣事,李某出手打了她。

1999年9月21日深夜,嶽某和張某帶著事先準備好的鐵絲、鐵棍等工具來到村莊附近的黃崖坡。張某將鐵絲一端拴在了路旁的電線杆上,自己拽著鐵絲到路的另一旁。三個小時後,李某騎著摩托車經過,張某將手中的鐵絲拽緊時,李某被甩到了空地上。張某提著鐵棍衝過去就是幾棍,李某顧不得疼痛撒腿就跑。夫妻倆趕上去又是一頓亂棍暴打。後李某被路人送往醫院,因醫治無效死亡。案發後第三天,張某便被抓獲並交代了與妻子嶽某殺害李某的犯罪經過。2000年底,張某被執行槍決。

當時,我尚在老家的法院工作,因此見過濰坊中院關於這個案件的佈告。我還對偏遠山區的農民竟然會用鐵絲繩殺人這種新穎的犯罪手法感到不可思議。看來,橫在路上的鐵絲確實是危險物,特別是對沒有前擋的摩托車。河北這起事故再次證明了我的隱憂並非空穴來風。

據說事發後,嶽某(女)撇下13歲的女兒和7歲的兒子潛逃了。說來也巧,2018年8月我回鄉省親,在山東老家,很偶然看到了2010年8月18日青州電視臺《有啥說啥》欄目中的一則案例,節目說的是一個故意殺人犯逃亡11年後被抓獲的案例。節目的播出讓我回憶起了20年前的印象,也還原了相關案情。

在外潛逃十一年終被抓獲,這是節目的宣傳要旨。節目主持人還畫龍點睛總結說,面對李某的調戲,應當依法辦事,而不是行兇殺人。不能說節目主持人講得不對,因為我們也天天教育別人依法辦事。當然,至於事關我們自身利益的事情我們是否在依法辦,那是隻有你自己知道的事。如果我們回覆到現實中,嶽某夫妻對李某的“性騷擾”以及列入民間矛盾糾紛的傷害,不能說沒有法律途徑,但這種法律方式的現實狀況到底有多大效用,我想不只法律人就是普通老百姓也應該能猜測得出。因為這種事我們見過的太多了,大多數都以當事人隱忍而自生自滅。作為法律人,我經常面對現實中的一些無奈,這也總讓我對普法教育產生某種懷疑。你當然可以說我是消極,也可以說我是逃避現實,但你也別一定有法律萬能的思想。不信,你到中國的基層看一看,有多少問題法律不能解決。

今天因為河北這個農村婦女的死亡,我又想起了這個20年前的案件。

儘管上級沒有規定不準用鐵絲作攔阻標誌,但應當知道,這種所謂的封村封路的“封”更多是象徵性的,限制通行等更多是靠村民的自覺,在這種情形下,用鐵絲就不妥當,而且很危險。

慘痛的事已經發生了,人死不可挽回,唯能做的就是汲取教訓。是不是各地排查一下還有多少這樣的鐵絲繩、鋼絲繩在充作硬核封村封路的路障,既然很危險,既然慘劇已經發生過了,就再也不能有第二起了。

因為這個教訓太慘重了。從依法行政的角度講,用鐵絲、鋼絲儘管硬核,但不符合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適當原則、均衡原則。

但願再也沒有這樣的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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