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綠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核查意見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證券”、“保薦機構”)作為綠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康生化”或“公司”)持續督導階段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對綠康生化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進行審慎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概述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綠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473號文)核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發行價格為每股15.20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456,0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368,152,300.00元。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於2017年4月26日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7]第ZF10501號驗資報告。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以及募集資金採取專戶存儲管理的監管要求,公司就本次募集資金的存放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公司於2018年8月24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實施地點並延期完成的議案》,同意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對“2,400噸/年活性桿菌肽系列產品擴建項目”變更實施地點並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均發表了明確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8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部分募投項目變更實施地點並延期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4)。

公司於2019年10月30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同意公司將“2,400噸/年活性桿菌肽系列產品擴建項目”尚未使用募集資金及後續產生利息淨額變更用於“年產活性1,200噸桿菌肽預混劑和1,200噸獸藥原料藥項目”。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均發表了明確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0月3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66),並於2019年11月15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於2020年4月24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對技術中心擴建項目予以結項,並將結項後的節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均發表了明確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並將節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3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二、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的具體情況

募投項目在前期雖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但實際推進過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公司結合目前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本次在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都未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將“年產活性1,200噸桿菌肽預混劑和1,200噸獸藥原料藥(硫酸新黴素)項目”預計可使用狀態時間進行調整,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完成。具體如下:

三、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的主要原因

受突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國各地實施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人員流動及物流受限,工程項目的施工在一段時間內處於停滯狀態。逐步復工復產後,仍有部分施工人員、物資和設備無法按時進場,導致項目施工進度無法按時推進,因此項目建設進度晚於預期,無法在原定時間內完工。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浦城工業園區浦潭產業園片區基礎配套設施部分項目因拆遷時間的影響,無法按計劃完成和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導致公司募投項目施工進度滯後。

公司經過審慎的研究論證並結合實際施工情況,現將“年產活性1,200噸桿菌肽預混劑和1,200噸獸藥原料藥(硫酸新黴素)項目”預計可使用狀態日期延長至2021年9月30日,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募集資金投資規模均不發生變更。

綜上,此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和項目運作的需要,不存在變相更改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項目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事項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有利於募投項目更好的實施及公司的長遠發展。

四、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對公司的影響

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而做出的審慎決定,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募投項目的實施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公司將嚴格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加強對募集資金使用監督,確保募集資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審議批准程序及專項意見

(一)董事會意見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了《關於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的議案》,經全體董事表決,一致同意了該議案。

董事會認為,公司擬將“年產活性1,200噸桿菌肽預混劑和1,200噸獸藥原料藥(硫酸新黴素)項目”預計可使用狀態時間進行調整,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完成,是結合目前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經過謹慎研究後作出的決定。本次延期未改變該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因此,董事會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關於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的議案》,經全體監事表決,一致同意了該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的事項未改變公司募集資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項目投資總額、建設內容未發生變化,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的事項,是公司根據募投項目實際情況而做出的謹慎決定,符合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前述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獨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項目延期完成。

六、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綠康生化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相應法律程序,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等相關規定,不屬於變向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是根據項目實施的客觀需要做出的調整。因此,保薦機構對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完成事項無異議。

保薦代表人:陳耀 李蔚嵐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綠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的有關議案提前審閱,現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一、關於公司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事前認可意見

在本次董事會召開之前,公司已將《關於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的相關資料提交我們審查。經審查,我們一致認為:公司預計的2021年與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均屬於正常的商業交易行為,交易定價公允,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或股東利益的情況,且符合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公司的有關業務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方產生依賴。因此,我們同意將《關於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獨立董事:譚青、張信任、範學斌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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