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原常委梁滨受贿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8年

河北省委原常委梁滨受贿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8年

今天,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梁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梁滨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04-2014年,梁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约557万余元。梁滨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责编: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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