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駕駛 文明出行”倡議書

林都伊春 森林裡的家

“安全駕駛 文明出行”倡議書

全市機動車駕駛員、出租車司機及廣大市民朋友們:

安全駕駛,文明出行,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標誌。為貫徹落實創建為民、創建惠民的理念,鞏固和發展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市文明辦發出如下倡議:

一、機動車駕駛員要自覺遵守“六要六不”。各類機動車駕駛員應做到“六要”:要遵規駕駛、謙讓通行;要文明駕駛、禮讓行人;要按燈停行、不搶黃燈;要按位停車、整齊停放;要正確使用燈光,提高安全意識;要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抵制駕駛陋習,嚴禁“六不”:不酒後駕車;不做“路怒族”;不超速超員超載行駛;不駕車接打手機;不隨意變換車道;不向車外拋物。

二、出租車司機要自覺遵守“五要五不”。出租車司機應做到“五要”:要模範遵守交通法規和疫情防控要求;要保持統一著裝和車容整潔;要堅持熱情服務和使用文明用語;要主動使用計價器並提供發票;要積極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城市旅遊文化。抵制行業陋習,嚴禁“五不”:不繞道宰客;不佔道撿客;不爭道搶客;不議價收費;不違規攬客、喊客和拒載。

三、非機動車騎行人員要自覺遵守“四要四不”。非機動車騎行人員應做到“四要”:要自覺走非機動車道;要自覺靠右側行駛;要佩戴安全頭盔;要熟練後再上道行駛。抵制出行陋習,嚴禁“四不”:不逆向行駛;不橫穿馬路;不騎車載人;不在機動車流和人群中搶道穿行。

四、市民出行要自覺遵守“三要三不”。廣大市民應做到“三要”:要儘量選用環保出行方式;要走人行道和斑馬線;要排隊乘車、有序上下。抵制出行陋習,嚴禁“三不”:不翻越隔離設施;不踩踏草坪和綠地;不隨地亂扔垃圾。

文明出行乃城市窗口,“六五四三”需共同遵守。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駕文明車、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營造文明交通環境,共同享受文明城市美譽,共同擦亮我們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窗口。

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2020年12月1日

“安全駕駛 文明出行”倡議書
“安全駕駛 文明出行”倡議書

來 源: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監 制:張 強

責任編輯:方 爽

編 輯:李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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