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養老金上調窗口期即將開啟。城鎮職工養老金明年或將迎來15連漲,而與農村居民緊密相關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今年也利好不斷。
南都記者注意到,近期各地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制定建立城鄉居保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方案,部分省份已經公佈具體調整方案,並且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同時,南都記者也嘔心瀝血梳理出一份統計表,盤點全國31省(區、直轄市)今年一年基礎養老金的上調數據,並做了對比分析。
南都記者在整理中有許多發現:
比如今年以來全國各省(區、直轄市)都在大幅提升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平均上調幅度超過20%,最高達到47%,各地基礎養老金平均上漲近25元;
比如貴州、廣西等省份一年內兩次上調了本省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實在讓農村老人們感受到了誠意;
再比如上海基礎養老金以930元居全國之首;北京一年漲100元則是加錢最多的地區等……
在此,南都向大家呈上這份統計表,方便大家查詢自己或者自己父母的養老金漲了沒,漲了多少!
各省份具體數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上調前90元,上調後116元,
上調金額26元,漲幅29%
南都記者據《關於提高201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2018年該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調整後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增加26元,增幅達到28.89%。
據(桂人社規〔2018〕22號)《關於印發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
從2019年1月1日起,將該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最低標準提高至人均不低於600元,由自治區全額給予補助。各設區市、縣(市、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提高喪葬補助金標準,提高補助標準部分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
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個檔次。
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標準調整為:繳費200元-400元分別補貼35元、40元、45元,繳費500元-700元分別補貼60元、65元、70元,繳費800元補貼100元,繳費900元補貼120元,繳費1000元補貼150元,繳費1500元補貼175元,繳費2000元以上統一補貼200元。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等6類特殊困難群體在“十三五”期間保留的100元繳費檔次,繼續給予30元的繳費補助。參保人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期間的保險費,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
內蒙古
上調前110元,上調後128元,
上調金額18元,漲幅16%
南都記者瞭解到,此次調標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該區將從8月份開始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及時、足額補發提高部分養老金。
同時,內蒙古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符合該區實際的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待機制確定後,將按調整機制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
四川省
上調前93元,上調後100元,
上調金額7元,漲幅7.5%
據四川省人社廳印發的《關於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3號),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93元的基礎上增加7元。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於2019年1月15日前將落實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工作情況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
南都記者瞭解到,四川下一步將通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進制度可持續發展。
貴州省
上調前70元,上調後93元,
上調金額23元,幅度33%
11月1日,貴州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2018年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調整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南都記者瞭解到,該省今年兩次提高基礎養老金。
第一次調整時間為2018年1月1日,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在原每人每月70元基礎上提高至88元。
第二次調整時間為2018年10月1日,在原每人每月88元基礎上提高至93元,兩次調整共增加23元,提高幅度為32.86%。
雲南省
上調前85元,上調後103元,
上調金額18元,漲幅21%
雲南省調整標準:
(一)基礎養老金標準。中央財政補助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基礎上提高18元;省級財政補助的基礎養老金繼續執行每人每月15元的標準。提標後,該省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03元。(二)重度殘疾人養老補助標準。年滿55週歲、未年滿60週歲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殘疾人,按照提高後的基礎養老金標準領取重度殘疾人養老補助,即每人每月103元。
西藏
上調前150元,上調後170元,
上調金額20元,漲幅13%
南都記者暫時未查到更詳細資料。西藏自治區從2018年1月1日起,該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月人均150元提高到月人均170元,提標資金20元由自治區、地(市)、縣(區)財政按照8︰1︰1比例分級承擔。
陝西省
上調前80元,上調後103元,
上調金額23元,漲幅29%
陝西省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人每月提高23元,其中:中央提高18元,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該省提高5元,由省和市縣財政各負擔50%。這次提高基礎養老金後,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平均待遇水平將達到136元。
甘肅省
上調前70元,上調後103元,
上調金額33元,漲幅47%
為全國漲幅最大省份
據甘肅省《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財政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央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加上省級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5元,提標後甘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03元。
青海省
上調前155元,上調後175元,
上調金額20元,漲幅13%
據青海省《關於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7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55元基礎上增加20元。
另外南都記者瞭解到,11月27日,青海省發佈了《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
一是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從2019年1月1日起,對65週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的基礎養老金。
二是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統籌考慮該省財力狀況、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等情況,適時提高該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三是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準由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再增設4個較高檔次標準,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今後適時提高繳費檔次。四是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除原有的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外,按2500元繳費補貼210元,按3000元繳費補貼235元,按3500元繳費補貼265元,按4000元繳費補貼295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對未標註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下簡稱貧困人員),2019年、2020年可繼續實施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標準,並由政府全額代繳。
寧夏自治區
上調前120元,上調後143元,
上調金額23元,漲幅19%
南都記者瞭解到,該自治區從2018年1月1日起,全區所有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統一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此次調整,總體上按人均23元(中央調整18元、自治區調整5元)的調整水平把握。其中,一是普調,按每人每月20元調整。二是適當傾斜,對年滿65週歲不滿70週歲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元;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每人每月再提高4元;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每人每月再提高6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提高8元。
目前,全區所有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共計43.78萬人,各地將於9月15日之前發放到位。此前,該區分別於2012年、2013年、2015年、2017年4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初步形成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責任分擔、基礎養老金資金結構多元的格局。
新疆自治區
上調前115元,上調後140元,
上調金額25元,漲幅22%
南都記者瞭解到,新疆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近日印發《關於提高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啟動基礎養老金調標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自治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40元,淨增25元,增幅21.74%,三年年均增長6.78%。其中,中央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8元,增加18元。自治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45元提高至52元,增加7元。
另據2018年9月13日印發的《關於建立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自治區共建立了五項機制:
一是完善了待遇確定機制。根據自治區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財力狀況等因素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並對70週歲以上老年居民予以傾斜,按照70週歲及以上不低於5元、80週歲及以上不低於10元增加基礎養老金。將原長期繳費鼓勵政策納入基礎養老金構成,對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每增加繳費1年,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不低於2元。
二是建立了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中央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統一部署,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等因素,適時調整自治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三是建立了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繳費檔次,依據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最低年繳費額增設最高繳費檔次,2019年增設3500元繳費檔次,2020年前,最低繳費檔次提高到200元。
四是建立了繳費補貼調整機制。依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與調整最低繳費標準同步調整自治區繳費補貼標準。同時提高對選擇1500元及以上高檔次繳費的鼓勵標準,由原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增加補貼5元提高到25元。
五是建立了喪葬補助金調整機制。將喪葬補助金髮放標準與基礎養老金標準掛鉤,由400元固定標準調整為不低於當地4個月的基礎養老金,調整後最低標準560元,比調整前略有提高。
河北省
上調前90元,上調後108元,
上調金額18元,上調幅度20%
南都記者瞭解到,河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人每月提高18元,即由現行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年滿60週歲且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老年城鄉居民,都可以享受本次提標政策。按照新標準領取養老金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自2018年9月起,各地都將按照新的標準向待遇領取人發放養老金,9月底前,新發養老金及補發養老金將直接打入領取人個人銀行卡。
山西省
上調前80元,上調後103元,
上調金額23元,漲幅29%
南都記者瞭解到,該省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
調整前,山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為100元—2000元12個檔次,個人繳費政府補貼標準為30元-80元。
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5000元10個檔次,取消原來部分繳費檔次,同時增加部分繳費檔次,個人繳費政府補貼標準相應調整為35元-300元。
山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和相對應的政府補貼標準為:繳200元補貼35元、繳300元補貼40元、繳500元補貼60元、繳700元補貼80元、繳1000元補貼100元、繳1500元補貼140元、繳2000元補貼180元、繳3000元補貼220元、繳4000元補貼260元、繳5000元補貼300元。繳費檔次實行個人自主選擇,多繳多得,多繳多補。
吉林省
上調前80元,上調後103元,
上調金額20元,漲幅25%
南都記者據吉林省《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3元,由原來每人每月80元增加23 元,其中增加部分中央補助18元,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該省補助5元,從2018年7月1日起實施,所需資金由省和市(州)、縣(市、區)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此次國家和該省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衝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標準。
對65週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分年齡段加發基礎養老金。對65週歲至69週歲參保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2元、對70週歲至79週歲參保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對80週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10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所需資金由省和市(州)、縣(市、區)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
對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城鄉居民,繼續實行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制度。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城鄉居民,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體現長繳多得激勵機制。所需資金由省和市(州)、縣(市、區)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
該省也調整了個人繳費標準,具體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繳費補貼標準按原政策不變。
原政策中100元個人繳費標準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城鄉特困救助供養人員和城鄉低保對象等繳費困難群體。各地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代繳標準和補貼標準按當地原代繳政策實施。
黑龍江省
上調前80元,上調後90元,
上調金額10元,漲幅13%
南都記者瞭解到,該省調整方案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一)增發65歲及以上老年參保居民基礎養老金。擬從2019年1月1日起,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按年齡分段增加基礎養老金。其中,65-79週歲增加5元/人月;80週歲以上增加10元/人月。 (二)加發繳費年限養老金。擬對參保連續繳費滿15年以上的城鄉居民,加發繳費年限養老金。即:自參加新農保、城居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起,參保連續繳費滿15年後,再逐年連續繳費的,在計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每多繳一年,每月加發基礎養老金2元。 (三)調整個人繳費檔次標準。目前,該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分為100元至2000元十二個檔次,擬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最高繳費檔次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 (四)調整繳費補貼標準。目前,該省針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政府補貼30元至70元。擬在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後,調整繳費補貼標準,對個人繳費1000元以下檔次的政府補貼額度,仍按原補貼標準執行;對個人繳費1500元、2000元、3000元檔次的,政府補貼分別調整為:100元、120元和140元。 (五) 困難群體繳費檔次及補貼辦法。對建檔立卡未標註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仍保留年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標準,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檔次的個人繳費。對已經脫貧的人員,繼續代繳到2020年。
安徽省
上調前70元,上調後87元,
上調金額17元,漲幅24%
該省自2018年1月起,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統一提高到87元,即每人每月增加17元。除此之外,南都記者未查到更多信息。
江西省
上調前80元,上調後105元,
上調金額25元,漲幅31%
南都記者瞭解到,江西省今年也上調了兩次。
第一階段,從2018年1月1日起,將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18元,即從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元。
第二階段,從2018年10月1日起,將全省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7元,即從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105元,將全部由江西省自籌,具體由省、縣(市、區)財政按照6∶4負擔。
同時,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共同舉行新聞發佈會,就全省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的有關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
具體內容如,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等11個繳費檔次,繳費檔次每3年調整一次。
對於選擇300元至500元繳費檔次的,繳費300元補貼40元,繳費400元補貼50元,繳費500元補貼60元;對於選擇6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在60元基礎上分別增加5元(即繳費600元補貼65元,繳費700元補貼70元,依此類推,繳費2000元補貼95元,繳費3000元補貼100元。
河南省
上調前80元,上調後98元,
上調金額18元,漲幅23%
河南省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準,取消原來的每年最低100元繳費檔次,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
南都記者瞭解到,該省《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指出,加大繳費補貼力度,老百姓多繳費,政府多補貼
將原來繳費100元至400元政府一律給予30元繳費補貼和繳費在500元至5000元政府一律給予60元繳費補貼,調整提高為:對每年繳費200元、300元、400元的,政府分別給予30元、40元、50元的財政補貼,對年繳費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的,政府分別給予60元、8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的財政補貼,對年繳費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的,政府分別給予190元、220元、250元、280元、310元、340元的財政補貼。
而且,參保居民選擇的繳費檔次越高,政府補貼力度越大,比如,政策規定,對年繳費400元的,政府補貼從原來的30元增加到50元,與2014年的繳費補貼政策相比,提高67%;對年繳費1000元的,政府補貼從原來的60元增加到160元,提高167%;對年繳費5000元的,政府補貼從原來的60元增加到340元,提高467%;提高後預計政府每年用於繳費補貼的投入將達到8.5-10億元。
湖北省
上調前80元,上調後103元,
上調金額23元,漲幅29%
南都記者瞭解到,9月27日,該省人社廳與財政廳印發了《關於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一、調整標準
調整後,湖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將從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增加23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8元,湖北省提高5元。
二、調整時間和範圍
2018年1月1日前到齡符合領取待遇的人員從1月1日起執行;1月1日後到齡符合領取待遇的人員,從到齡後次月執行。2018年1月1日後去世的待遇領取人員,其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髮放到去世當月,喪葬補助金按照提標後的基礎養老金標準計發。
湖南省
上調前85元,上調後103元,
上調金額18元,漲幅21%
南都記者瞭解到,湖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發佈《關於2018年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統一提高18元,即由原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其中:中央基礎養老金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省級基礎養老金維持原自行提標標準每人每月15元。
海南省
上調前145元,上調後160元,
上調金額15元,漲幅10%
南都記者瞭解到,該省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市、縣財政分擔,其中,中央財政每人每月補助70元;其餘部分省財政和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省財政和其他市、縣財政按6:4的比例分擔。
遼寧省
上調前85元,上調後108元,
上調金額23元,漲幅27%
從今年1月1日起,遼寧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高於全國標準20元,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
南都記者從遼寧省人社廳與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2018年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瞭解到,將此前每人每月85元的的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提升至108元,每人每月增加23元。
此次基礎養老金提高部分,省級以上財政平均補助80%,市縣兩級財政平均補助20%,其中市級財政至少承擔一半。根據《通知》要求,9月底前提高後的養老金將及時足額髮放到位。
福建省
上調前100元,上調後118元,
上調金額18元,漲幅18%
南都記者瞭解到,福建省將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18元,達到每人每月118元。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補發,各市縣需於 2018年9月底前發放到位。
2009年底啟動試點以來,該省已先後四次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待遇水平實現翻番。此次調待,全省預計有464萬年滿60週歲的參保人員受益,全年增發的基礎養老金將達10.02億元。
山東省
上調前100元,上調後118元,
上調金額18元,漲幅18%
南都記者瞭解到,山東省《關於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
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其中:65—74歲、75歲(含)以上的待遇領取人員,其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分別高於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5元、10元,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5年至少調整1次。市、縣(市、區)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應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方案,報請同級黨委和政府確定。
為鼓勵引導居民早參保、長繳費、不斷保,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後(不含補繳年限),每多繳一年,在領取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每月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
該省也將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最低繳費檔次標準每5年調整1次。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可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標準。
該省著力完善繳費補貼調整機制。對選擇3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500元、6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8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80元。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
本意見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江蘇省
上調前125元,上調後135元,
上調金額10元,漲幅8%
根據該省《2018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服務工作安排》,今年該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比現有標準提高了10元,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同時鼓勵各地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出臺地方提標政策,並由地方財政作出合理預算安排。
浙江省
上調前135元,上調後155元,
上調金額20元,漲幅15%
南都記者從《關於2018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5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35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
廣東省
上調前120元,上調後148元,
上調金額28元,漲幅23%
從2018年1月1日起,廣東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8元。各地從10月起按新標準發放,並補發1-9月份調整提高的差額部分。
南都記者瞭解到,廣東省2013年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實現人群全覆蓋,目前,全省參保人數2626萬。經連續六年調整,基礎養老金從2012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今年的148元,共增加93元,增長169.1%;
重慶市
上調前95元,上調後115元,
上調金額20元,漲幅21%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印發《關於2018年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渝人社發【2018】160號),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該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元。調整後,該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基礎養老金由原每人每月95元提高至115元,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兌現到位。
天津市
上調前277元,上調後295元,
上調金額18元,漲幅6%
南都記者瞭解到,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277元調整為295元。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113元(60-70歲)、123元(70-80歲)和133元(80歲以上)。
北京市
上調前610元,上調後710元,
上調金額100元,漲幅16%
南都記者梳理發現,北京市今年上調金額最多。2018年,本市繼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從2018年1月1日起,已經領取基礎養老金和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上調95元。另外,對於2017年12月31日年滿65週歲及以上人員再增加1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625元,此項待遇調整惠及86.6萬城鄉居民,預計7月底前發放到位。
上海
上調前850元,上調後930元,
上調金額80元,漲幅9%
據瞭解,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2018年度基礎養老金領取標準為930元/月。
此外,2018年1月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為10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政府對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個人給予對應補貼。具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