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裡法院殿前法庭
在線審查受理了某銀行支付令在線申請116件
發出電子支付令109份
其中105份在線成功送達
有效送達率96.33%
從受理申請到支付令生效
平均審理時間縮短到17天
與普通訴訟程序相比
省去了調解、證據交換、開庭、宣判等程序
審理時間短,訴訟成本低
(按財產案件受理費1/3計算)
大大減少了當事人訴累和訴訟成本
這也是全市首批適用電子督促程序發出的支付令
什麼是電子支付令?
實踐中,許多糾紛標的小、爭議不大、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僅僅是因為債務人缺乏支付意願或暫時沒有支付能力而引發訴訟。支付令是解決這類糾紛最為便捷的途徑。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申請向債務人發出限期支付現金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當今互聯網飛速發展,越來越多人習慣使用電子郵箱、微信、QQ等網絡工具處理日常事務。電子支付令,便是督促程序與互聯網信息技術的融合創新,實現了申請、提交證據、審查、立案、送達等一系列流程在線辦理。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創新在線糾紛解決方式,建立電子督促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中也指出,要積極引導當事人將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的案件轉入督促程序,推廣使用電子支付令。電子支付令即時性強、程序簡單、案件處理週期短,使用便捷,能更好地為司法審判過濾、增速、減壓,把有限的司法資源讓渡給疑難複雜案件,更好地維護群眾利益。
一起來看看
湖裡法院的電子支付令
有哪些特色優勢
01 線上線下結合模式
申請人通過全在線訴訟平臺在線提交申請,立案人員在平臺上在線審核。審核後與申請人核對證據原件。核對完在線立案。之後通過系統智能抓取要素(所欠貸記卡本金、利息等)生成支付令。法官在線審核後通過電子簽章系統簽章。再通過全在線訴訟平臺送達。
02 電子文書可防偽
該批支付令通過全在線訴訟平臺生成防偽文書碼。當事人只需用手機掃碼,關注“湖裡法院互聯網法庭”微信公眾號,即可接收微信公眾號推送的驗證信息,並可下載電子支付令,有效提升電子文書的公信力。
03 送達信息即時反饋
平臺利用大數據自動對被申請人手機號碼是否實名進行驗證,確保短信有效送達,並能即時反饋電子郵件送達及打開情況。經核實,16件支付令在發出當天全部送達成功。
支付令上線
債權快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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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超特
編輯製作:林姍、許佳鈺
誠意 正心 崇法 惟民
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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