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占房不肯騰退 龍山法院五小時強制騰空五間門面

案外人占房不肯騰退 龍山法院五小時強制騰空五間門面

11月29日上午9時,龍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集中力量,組織30餘名幹警統一行動,對縣內吉星商品房五間門面採取強制騰房措施,邀請檢察院幹警、公證處工作人員及電視臺記者全程參與監督、見證執行,確保執行工作公開透明。

龔某勝與劉某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由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依法判決及執行裁定書,龔某勝於2019年1月4日取得位於龍山縣民安街道辦事處民族路(吉星商品房)五間房屋所有權並辦理了不動產登記手續。因龔某勝不能使用該五間門面,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7月恢復案件執行並指定龍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執行過程中,龍山縣人民法院發現該五間門面現被何某等六人佔用,在對遷出工作多次進行釋法、勸離、公告限期搬離等均無果後,為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法院決定依法對該五間門面進行強制騰空。

為保障騰房行動順利進行,龍山法院事先制定了詳細騰空計劃,並擬定了現場突發狀況應急預案。10餘名公安幹警拉開警戒線封鎖現場,防範突發狀況。因六實際佔有人未到場,門面緊閉,法院委託開鎖公司到現場破鎖。隨後,在監督、見證人員的見證下,執行人員對門面內的物品進行了詳細清點,對物品的數量、規格等製作了詳細清單,並全程錄像取證。搬家公司人員將已登記的物品裝車後,監督、見證人員和法院執行幹警一併押車運載到申請執行人委託代理人指定地點妥善存放。

經過5個多小時的緊張作業,該五間門面順利騰空,交付申請人手中,案件順利執結。

編輯:辦公室

文章出處: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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