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馬鞍山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與政府補貼將提高

馬鞍山市人社局官網發佈了關於徵求《馬鞍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

意見的公告。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由中央、省和我市確定標準並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係數(139個月)確定。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優化養老保險待遇結構,提高待遇水平。

安徽省馬鞍山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與政府補貼將提高


01實行高齡基礎養老金傾斜政策

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時,對市區65歲及以上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予以適當傾斜,加發高齡基礎養老金,其中:

年滿65至69週歲的,每人每月高齡基礎養老金為2元;

年滿70至79週歲的,每人每月高齡基礎養老金為5元;

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高齡基礎養老金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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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調整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辦法

鼓勵城鄉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對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加發2%。即:參保人到齡核定養老待遇時,除按規定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市區統一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外,繳費年限每超過一年,繳費年限基礎養老金按照到齡時市區統一標準的基礎養老金的2%比例計發。

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將統籌考慮全市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適時提出我市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方案,報請市委、市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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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

從2020年1月起,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統一調整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個檔次。

市區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參保人員,繼續實行政府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政策,其中:

對重度殘疾人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繼續執行馬政〔2015〕31號政府代繳保險費標準;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2019年個人未繳納費用的,由區政府按照200元標準為其全額代繳保險費,從2020年起,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由區政府按照300元標準為其全額代繳保險費,並按規定給予繳費補貼。上述人員有條件的,鼓勵其多繳費,以提高待遇領取標準。

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激勵機制

建立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激勵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政府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引導激勵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適當增加繳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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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0年1月起,將市區的繳費補貼最低標準調整為:繳費200元補貼70元,繳費300元補貼95元,繳費400元補貼120元,繳費500元補貼145元,繳費600元補貼170元,繳費700元補貼195元,繳費800元補貼220元,繳費900元補貼245元,繳費1000元補貼300元,繳費1500元補貼400元,繳費2000元的補貼420元,繳費3000元及以上的補貼450元。參保人員中斷繳費,補繳的不享受繳費補貼。

根據《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於2019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現就全市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2019年,全市城鄉居保目標任務為:當年繳費人數達53.01 萬(其中,含山縣13.92萬、和縣11.51萬、當塗縣13.02萬、花山區1.07萬、雨山區1.15萬、博望區6.65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1.8萬、慈湖高新區0.21萬、鄭蒲港新區3.68萬),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養老金髮放率達100%。

(一)參保範圍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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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金籌集

城鄉居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保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一個繳費檔次繳費,引導有繳費能力的參保人員選擇中、高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對政府代繳費人員可保留100元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範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3.政府補貼。

(1)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目前全省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05元,區、縣根據實際,可適當提高本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基礎養老金提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

(2)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準為: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區)財政承擔,市區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由區財政、鄉(鎮)政府按馬政〔2015〕31號文規定比例承擔,三縣參保繳費人員的補貼分別由各縣財政承擔。有條件的縣、區可在現有補貼標準基礎上,適當再增加補貼,激勵參保人員多繳多補,多繳多得。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縣(區)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縣(區)負擔。

(3)全面落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關於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人社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加快實現貧困人員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的通知》,對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由縣(區)、鄉(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範圍內確定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規定給予補貼。鼓勵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為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給予資助,實現貧困人員應保盡保、保險費應代盡代、養老金應發盡發。

(三)待遇確定

城鄉居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市區、含山縣、和縣、當塗縣目前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70元、115元、115元、13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

(四)深入實施質量提升年活動。深入開展“城鄉居保質量提升年”活動,在政策完善、經辦服務、信息化建設、金融服務等方面繼續採取有力措施。鼓勵和引導居民多繳費、長繳費,促進人均繳費水平提升,年末人均繳費水平達到260元/年以上。

安徽省馬鞍山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與政府補貼將提高

馬鞍山市經濟總量不大,但是人口少,只有233.7萬人(2018年常住人口),從上文看出市區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更少,所以能出臺高標準證求意見稿,實際上老百姓還是以最低檔繳費的佔了95%以上,只有少數老百姓繳費高檔次,所以就有了平均繳費不足260元。整體來說,馬鞍山這次對於繳費高檔次非常划算與友好,老百姓將能得到更多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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