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如何解決?

手機用戶62306149101


2019年年初“兩會”期間教育部一系列的新聞發佈會、正式發文以及社會階層的呼籲,讓我們似乎看到了“老民辦教師”長期存在的問題有了解決的希望,所幸的看到了安徽省將原民辦教師“養老補助”每年教齡提高到26元,廣東省也出臺增發生活補助費的文件(之前青海省也有此類消息)。眼下,又是一年過去了,還是未看到其他省份徹底解決“老民辦教師”的任何跡象。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要讓國家一次性統一為老民辦教師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資金問題,各部門協調問題,還有從全社會老年人的養老和醫療的現實問題來看,要單獨解決他們的問題也很不現實。其實,可以通過下面幾種方法來“全方位”考慮和解決:

補發經濟補償金。國辦發【1997(32)號】《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將辭退的民辦教師納入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對根據文件辭退的,當時未按一次性補償的,地方政府應予以落實。對離崗退養的老弱病殘的應採取措施,使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況且,這些“老民辦教師”在任教之初,都與學校有過1——2年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而不續簽,這完全是校方的責任。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滿一年教齡補償任教時的一個月工資。如果老民辦教師得到了這個經濟補償金,養老就有了“後勁”。

③增加教齡補助的標準。現在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建立和落實了原民辦教師的養老金補助,即教齡補助。因地域經濟水平的差異,補助標準也不一樣,有每年教齡8元的、10元的、極少數是20元。只是這些標準是《教師法》頒佈實施時執行的,30多年過去了,已經與經濟發展的水平和物價上漲的因素完全不適應了。應按照當今公辦教師工資上漲的幅度,將“老民辦教師”的教齡補助至

提高了每年教齡的150元。只有達到了這個標準,才是“民”心所向。

實行農村扶貧救助政策傾斜。老民辦教師因為一二十年堅守農村教育,錯失了掙錢的年齡和時機,被清退後,多年的奔波拼搏,家庭仍入不敷出。勿庸置疑,老民辦教師都是村裡的貧窮戶。就是因為有從教的經歷和自己身份的“特殊性”,還是不能成為村裡的救助對象和扶貧支持。如果政策“傾斜”,讓這些老民辦教師享受農村扶貧救助的政策,無疑會使他們如虎添翼。

增發生活補助費。正因為原民辦教師都是生活困難之人,就像青海省那樣,連續任教滿25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生活補助費調至1600元,20年以上不足25年的調至1000元,不足20年按800元發放(也可以參照廣東省此種方案)。若是落實了這項補助,老民辦教師的養老才算真正落實到實處。


老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他們撐起了上個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末期農村中小學教育的“半邊天”。只是因為人為和自身的原因,有些民辦教師沒有趕上“民轉公”的那趟車,還有那些改稱為“代課教師”的,也被“政策清退”。如今,在農村只要是30歲以上的人,很多都是民辦教師、代課教師教會他們寫第一個字,教會他們第一個做人的道理。是他們為無數人開啟了文明的大門。可嘆的是他們已經風燭殘年了,正在慢慢的“凋零”,時間不等人啊!特別是那些“老民辦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巨大的貢獻,但給予他們的待遇太低。對他們的補償是社會的良心。


提神


老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一直以來受到社會的關注和同情。許多有識之士和了解民辦教師辛苦歷程的官員、人大代表,都紛紛地勇敢站出來為民辦教師說話,向黨中央和全國人大提出議案和建言,直得全國人民尊重。

說到民辦教師的養老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的根本原因在於中央沒有出臺強制性的文件,沒有像對待精準脫貧戶那麼精和細。

縱觀近幾年來,修路、改電、及飲水工程大多用在了刀刃上,全國人民受益。而危房改造,異地搬遷,房屋重建,只有"貧困戶″才能享受,多則上百萬,少則幾十萬,幾萬。從區(縣)、鎮、村所有大小幹部,工作人員,甚至教師都圍著這些貧困戶轉。整資料,跑趟趟,三回九轉,人力物力無以計算。但是,真正脫貧了嗎?極少部分確實受了天災人禍,政府拉了一把,讓他們度過了難關。有一個詞叫"扶危濟困“,扶的是"危",就是要在關鍵時刻得到即時幫助。而"困″,就要找原因,是天災人禍的困該扶,家裡有人長期生病或重病的也該扶。而懶惰成性,遊手好閒,愛賭愛嫖導致的困,就另當別論了。

民辦教師從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初就辛辛苦苦,既教書,還要參加生產勞動,在我國經濟落後,政府無條件辦學的情況下為我國的"兩基"教育撐起一片藍天,直至2000年"國檢″驗收結束,立下了汗馬功勞,難能可貴。

赤腳醫生、公社衛生員、村獸醫人員等,轉的轉公,沒轉公的也有養老金。而民辦教師是經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多次考核發了相證件的,說辭退就辭退了。同樣條件的大多數轉為公辦,每月五六千公資。甚至不符合國家民轉公政策的通過非法手段,修改檔案和填報假資料轉了幾百上千。而沒有得轉的民辦教師,有的一次性發了幾千元就了事,有的分文未得,至今的靠賣苦力為生,遠不及一個低保戶和貧困戶。

地方政府在國家沒有新的政策情況下,要想給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買養老保險是不可能的。

2012年,中央下發過關於解決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的文件,2016年又下發了各省市縣(區)自查遺漏情況上報。

現在已2020年了,老民辦教師還在期待著。


朱恆富


從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我國就已經開始著手解決民辦教師的問題,對民辦教師隊伍進行全面整頓,當然這種整頓也是為了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在解決民辦教師過程中,主要是將合格的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將不合格的民辦教師進行清退。在民辦教師進行全面整頓之後,很多地區的農村學校仍然缺乏教師,為了解決這種現狀,部分學校又將少數民辦教師聘請回學校,這次將其定義為臨時代課教師,當然他們大多也是簽訂了合同,經過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批。90年代,國家為解決老民師人編財編問題,統一出臺文件,由省級統籌解決,當時各省教育廳根據在崗在冊人員情況,一是組織多次老民師轉正考試;二是對於一些年齡偏大的,對教育有特殊貢獻的老民師,進行專家組評審一次性轉正,在崗在冊的老民師絕大數解決人編財編,成為一名正式的人民教師。

(1)現在講的老民師待遇問題,主要是當時中途離崗或辭退的老民師群體,現在他們養老待遇主要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一個月基礎養老金110元,還有老民師教齡補助一個工齡26元,最多一個月養老錢四五百元;另外醫療待遇主要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前身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一年繳費250元,該醫療待遇在起付線、報銷比例、保底報銷方面都低於正式教師醫療待遇,不管怎麼說,老民師醫療待遇還是養老待遇與正式教師或轉正老民師待遇一個天上一個地上,可以說每況愈下,與物價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不相適應,根本談不上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2)在1997年的時候明確地方政府作為解決老民師問題主體責任方,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可行性方案,統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這就說明,原民辦教師的養老生活沒有形成統一標準,各地區有自己的補償方法。所以造成很多原民辦教師各地區補貼形式和標準都有很大的區別,對比後發現,也是有多有少,有合理和不合理的地方;

目前補貼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考試轉正

從1997年至2000年,根據轉正指標,各地組織在崗民辦教師參加轉正考試,考試合格轉為正式教師。

二、免試一次性轉正

在邊遠、貧困山區的長期任教的;擔任學校教學領導崗位的;取得市、省級教學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給予免試一次性轉正。部分地區放寬條件,多次轉正考試未通過的,只要有高中以上學歷,後來都統一轉正了。

三、一次性補繳社保

對於未轉正的離崗老民師,2002年起,從社保政策上做出安排,容許離崗老民師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到退休年齡,就能拿錢。現在沒有一次性補繳15社保政策。

四、 老民師教齡補助

為一次性解決未轉正的且未參保社保的老民師訴求和生活苦難,各省制定老民師發放教齡補助方案,各省補助標準不同,比如安徽省一個工齡20元,達到60週歲,由人社局按月發放教齡補助。

以上就是合理解決老民師代課問題四種辦法,兜底性保障民師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其實我最希望的就是能夠重新核定原民辦教師的補貼標準,那教齡補貼很多地區都10年沒有調整,可想而知,他們的生活還不如當地的低保家庭;

希望今後參考物價水平增長、工資增長、經濟發展、其他類型補助增長等情況,適時增加教齡補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