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公安局杭埠派出所近日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分別給7名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處罰。民警3月30日中午介紹了相關案情。
原來,3月27日上午9時許,杭埠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某施工工地工人報警,稱上午有十餘名外來人員到工地鬧事,影響了工地施工生產。
接警後民警快速出警至現場。經瞭解:李某之前與施工方劉某因共同開辦公司存在債務糾紛,雙方已通過法院在訴訟,本次李某邀約李某某、陳某某等十餘人特地趕到杭埠某施工工地就是找負責施工的劉某私下解決債務問題。
來了後開車堵住施工道路、關閉配電箱電路總閘,試圖向劉某施壓。此時施工人員現場要求李某等人離開工地恢復供電時,遭到李某等人拒絕,後又發生爭吵。民警到場後責令李某等人停止違法行為,但其一直拒不配合,在民警口頭傳喚過程中,遭到李某等人阻撓,在增援警力到場後,將李某等7名違法人員強制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
3月28日,在全面查清違法嫌疑人李某等人實施擾亂單位秩序違法行為後,舒城縣公安局依法給予違法嫌疑人李某、李某某、陳某某等7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來源:舒城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