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古希腊世界中,曾经爆发了一场前后持续近五十五年的战争,其战争规模和影响范围影响到了整个古希腊世界,甚至辐射到了欧洲大陆上,因此这场战争一度被称之为“古代世界大战”。因为最终胜利的一方是以斯巴达为核心的伯罗奔尼撒同盟,于是这场战争一般被称之为“伯罗奔尼撒战争”。
尽管持续时间久,但实际上真正作战的时间并不长,并且由于“三十年休战协定”的存在,这场战争中间还曾有过十一年的和平时期。以这段和平期为线,公元前460年至公元前446年的战争被称作“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而协定被打破起的公元前431至公元前413年之间的战争被称之为“第二次伯罗奔尼撒战争”。
一.“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与《三十年休战协约》
于公元前460年开始的“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其导火索是原隶属于伯罗奔尼撒同盟的小国米加腊投入了以雅典为主导的提洛同盟。我们如果站在米加腊的立场上来想一想,其实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也无所谓背叛不背叛,就是一个小国为了在大国林立中寻求自保的一种手段而已。如果是在和平年代,这种举动所引起的风波或许付出赔款等代价就可以解决,但是很显然,米加腊挑错了时机。
此时的古希腊世界刚刚结束抵御外敌的希波战争,正是风吹草动都会引起恐慌的时候。雅典与斯巴达作为古希腊世界两种不同文化的领头羊,都是在不停壮大着自己的同时,始终小心提防对方的发展。米加腊倒向哪一方都不重要,这一举动只是给了休养生息一段时间的两大领头羊一个彼此试探的理由。在一次战争进行的十四年间(公元前460——公元前446年),双方并未发挥自己的全部力量,当发现双方势均力敌后,两方不约而同的产生了停战的想法。经过一系列的商定后,双方签署了《三十年休战协约》,并且作为导火索的米加腊也重新回归了伯罗奔尼撒同盟。
《三十年休战协约》的效力当然没有持续三十年那么久,这只是双方为修整并重新壮大自己的实力与势力的一个借口,待日后某一方觉得时机成熟可以再次作战时,这纸协约一定会被作废,这从公元前431年协约被彻底撕毁、双方重新陷入战争中可以得知。因此,关于这纸停战书到底是和约,还是协议,就有了不同的争论。
在翻译者中,大部分英译者将这纸协议作ThirtyYears’Truce(三十年休战协定),如乔维特1881年译本、克劳利1910年译本、史密斯“洛布古典丛书”1928年译本。拉提摩尔1998年译本将此协议作ThirtyYears’Peace(三十年和约)。霍布斯1843年译本将此协议作league……forthirtyyears(三十年同盟)。目前修昔底德文本的汉文全译本有三种。谢德风先生1960年译本与徐松岩教授2017年译本在1.23.4处皆作“三十年休战和约”,何元国教授2017年译本在彼处则作“三十年和约”。国内其他学者也有很多采取了“三十年和约”的表述。除了“协约”与“和约”两种表述外,还有部分学者采取模糊化表述作“三十年条约”,如尼古拉斯·哈蒙德及修昔底德文本英译者马丁·哈蒙德。而前者文本的汉译者则译作“三十年和约”。
可见,对斯巴达和雅典缔结的这一协议的性质存在颇多争论,认识存在偏差或者模糊———如康福德不加区别地使用“三十年休战和约”与“三十年和约”。这一概念的核心词是σπονδα`。根据《李德尔与斯科特希-英词典》,σπονδη'(σπε'νδω)一词意为奠酒,在饮酒之前泼酒敬神,其复数σπονδα'意为庄严的条约、协定或休战协定,因为在缔结这种条约、休战协定时需要进行庄严的奠酒意仪式。希腊作家表示“和平”、“和约”时所常用的是ε’ρη'νη一词。因此目前学者们对其理解分为“和约”和“休战”两种意见。实际上,无论是古代希腊还是拉丁作家对这两个概念都是加以严格区分的。
公元2世纪中后期拉丁作家奥鲁斯·格利乌斯对“和约”与“休战”概念进行了探讨。他提到了公元前2世纪末-前1世纪初拉丁作家奥勒利乌斯·奥庇利乌斯及公元前1世纪拉丁作家瓦罗对“停战”的定义。前者说,“当敌人从一方到另一方可以安全地过往而无争斗时,就算休战”,后者说,“休战是军营中数日的和平”,又说“休战是战争中的一段假期”。格利乌斯强调,“休战与和约不同”,并说在休战中,即使战斗已经停止,战争却仍在继续;休战的约定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即在一定的时间内没有战斗和麻烦,但这段时间以后所有战争法则都将重新生效。他又说,希腊人称这样的协议为停战,ε`κεχειρ'α(“住手”)。这比较恰当而中肯,用听起来相对平和的字母替换了较为刺耳的字母。因为既然在这样的时候没有战斗,他们的手停了下来,所以他们称之为ε`κεχειρ'α。显然,ε`κεχειρ'α为σπονδα'的同义词。
二.休战与议和:第二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目的与意义
从协议签订后双方的表现来看,《三十年休战协议》的签订显然并不标志着战争的结束。修昔底德在开篇即告诉读者,从波斯战争结束到伯罗奔尼撒战争开始,雅典与斯巴达有时保持和平,有时交战,有时镇压自己反叛的盟邦,从而为战争做好了准备,并且在实际的危险中得到锻炼,因而更加富有经验。此语表明,“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后,斯巴达与雅典签订的协议性质为“休战”。尼古拉斯·哈蒙德由于持“三十年和约”之说,并未充分认识到此协议的“休战”性质,以及“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与“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连续性,因此评价道,修昔底德以事后之明的眼光把公元前445-前431年描写成一个雅典和斯巴达都在巩固其地位准备战争的时期。其对修昔底德“事后之明”的评论并不公允。修昔底德对协议性质及国际态势的认识是准确的和理性的。在提到雅典决定与科尔居拉缔结防御性同盟时,修昔底德说道,雅典人相信无论如何与伯罗奔尼撒人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在说到同样性质的斯巴达与阿尔戈斯“三十年停战协定”时,修昔底德说道,阿尔戈斯人认为休战协定即将期满,战争将不可避免。普鲁塔克更是直白地透露,伯里克利对未来的大战早有预期。在通过贿赂退敌之后,他在报销本次用兵账目时,多报了10个塔兰同,“以备各种不时之需”。据说伯里克利每年向斯巴达输送10个塔兰同,以讨好对方的官员,从而延缓了战争。
不过,这倒不是为了购买和平,而是为了购买时间,以便有充裕的时间做准备,日后更好地从事战争。尼古拉斯·哈蒙德指出,三十年和约不过是暂停敌对行为和一时无力打败对方形势下的产物。雅典和斯巴达、彼奥提亚(Boeotia)、科林斯(Corinth)、麦加拉之间并无坚定的善意存在,更不消说那些雅典为之代表谈判缔约的“盟邦”了,过去的仇恨已为未来造成偏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说到同样性质的“尼基亚斯休战协定”时,修昔底德清楚地交代了它的性质以及战争延续的事实:……战争持续了27年;如果有人认为可以不把战争之间休战协定所维持的时间也包括在内,那他的判断是不正确的。因为他只需要着眼于其间所发生的时间来看待问题,就会发现把这段时期称为和平时期是不恰当的。而且他在此之前就强调,战争开始以后,就一直没有中断。
可见,在古典作家心目中,“休战”与“和约”是两个被严格区分的概念。休战与战斗相对应,为战斗状态的暂停。和约与战争相对应,为战争关系的终结。二者不能混淆。在修昔底德笔下,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后双方签订的协议应该表述为“三十年休战协定”。“三十年和约”之说并不符合修昔底德的本意。同时,二者也不能叠加。“三十年休战和约”之说同时包含“休战”与“和约”两种概念,因而表意含糊。
能够确认是“休战协议”而非“和约”的原因就是“第二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爆发。我们仔细看待第二次战争的过程,尽管被分为三个阶段,但目的始终是与一次战争保持一致的:扩大实力与势力,称霸整个古希腊世界。唯一不同的是关于战争目的的掩饰程度,一次战争仍以试探为主,将米加腊作为一切的源头。二次战争不需要试探后,便彻底撕破了面具,双方都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与目的,因此我们也说,这场战争于双方来说都是失败的,双方都是出于不正义的目的挑起的战争。
三.结语
“三十年休战协定”明示了两大政治军事集团纷争的暂时搁置而非最终解决。对此协议性质的认识至关重要,因为其有助于正确认识未来希腊世界国际关系发展态势,尤其是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的原因,并有益于揭穿“修昔底德陷阱”。
参考书目:
[1]詹姆斯·洛布:《洛布古典丛书》
[2]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