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未檢疫羊奶致人患病 養殖戶被罰1.2萬元

福州新聞網5月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葉聖)日前,市農業農村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技術人員接到倉山區農業技術人員反映,轄區村民李先生的兒子出現低燒、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經省級三甲醫院診斷為人感染布魯氏菌病。

市農業農村局立即指派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技術人員開展溯源調查。經調查,養羊戶張某飼養山羊6只,每天現擠新鮮羊奶售給附近村民。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操作人員檢測發現羊群感染布魯氏菌,緊急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顯示山羊系從外地散戶收購,沒有產地檢疫證明,飼養處防疫條件差。

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對張某處以12000元罰款。為確保疫情不傳播,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羊群及可能汙染物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養殖場所全面徹底消毒。

案例點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屠宰、經營、運輸的動物未附有檢疫證明,經營和運輸的動物產品未附有檢疫證明、檢疫標誌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動物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罰款;對貨主以外的承運人處運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市農業農村局提醒,布魯氏菌可以通過牛羊等動物傳播給人類,潛伏期一般為7天~60天,感染該病菌的症狀主要有發熱、多汗、生殖系統炎症、疼痛、乏力等,嚴重者將會喪失勞動能力。由於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結束,廣大市民朋友應儘量去正規場所購買鮮奶,如購買散戶牛羊奶一定要看是否有檢疫合格證,並徹底加熱消毒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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