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喜歡自己,自己就對其感到厭惡,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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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不必介懷。

如果真的厭惡,任其自生自滅,不了了之即可。

我覺得你要先搞清楚你是厭惡那個喜歡你的人,還是厭惡這份喜歡給你帶來的各種麻煩、負擔、心理壓力什麼的。

因為有的人會覺得,別人喜歡自己,無論是拒絕還是接受,他一定是對你有所期待的,你總想著要應該回應點什麼吧,不然那份喜歡就像一根刺一樣,始終卡在那裡,成為你的負擔。

或者那個喜歡你的人本身就是你討厭的人,只是以前沒有過多接觸,和你沒有半分關係,也就沒有在意罷了。

但偶然發現你討厭的人,卻喜歡著你,這時那份討厭便會加倍,那份喜歡只會讓你更加的厭惡。

如果換成其他人就不會討厭了。

所以,你是所有喜歡你的人都厭惡,還是僅僅就那麼幾個呢?

又或者就是沒來由的厭惡,那也無關緊要,頂多就是失去了一個你討厭的人罷了。

年少的喜歡,總帶著幾分戲謔

我初中的時候,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說來也巧,那還是小學同學。

我們同班,不知怎的,就是莫名討厭他,算起來他長得並不醜,但絕對不好看。

當然了,我討厭他並不是因為這個,而是他總是要來挨著我做,總是纏著我。

經常下課後就坐在我旁邊,不讓出去,儘管我的厭惡已經表現得極度明顯,但他總是嬉皮笑臉的,讓我唯恐避之不及。

好在第二個學期後,他就不這樣了,偶爾會逗著玩,但發現他其實並沒有那麼討厭。

虧了自己那麼想盡方法的躲避,極度的不友好。

長大後的喜歡,都帶著某種目的

很多時候,你會聽到、看到一些愛情悲劇,你心裡暗下決心還是一個人好,下意識的認為別人對你的喜歡或許都是帶著某種目的的。

又或者是自己經歷了一些愛情,對待別人的喜歡會抗拒,會害怕。

這時的你,已經在心裡種下了不好的愛情因子,所以,當發現有人喜歡你的時候,會條件反射產生厭惡,認為別人就是不懷好意。

席慕蓉曾說:“假如愛情可以解釋,誓言可以修改,假如你我的相遇,可以重新安排。那麼,生活就會比較容易。”

顯然,沒有假如。

但沒有假如又怎樣,你也可以把生活過得容易,討厭就是討厭,喜歡就是喜歡,厭惡就是厭惡。

你可以愛憎分明,你也可以含糊不清,沒有來由,你做自己就好,不必覺得這是錯誤的或者不正常的。

因為在這個混沌的世界,做好自己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何必去為了別人的喜歡而去附言,去取悅,去失了本心呢。

如果喜歡,多多互關互助,一起走花路呀。


魚小叨


回憶起那段生活,真的很苦澀。那時我是一個農家娃。我和她。在一個教室裡落座,初中的時代,男女生混的還可以。大家無話不說。有一天在放學的時候。老師張淑芝給了我一封信。說是劉某某給的。那時我的,正在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年齡段,送我求愛信。她,還是頭一個。我沒有同意。可她卻讓我陷入了輿論的風波,弄得我很苦惱。後來的走出農家才使我解脫。多年過去了。我們再次見面。而且各自都有了家庭。可她還是依舊的愛我,而且讓我猝不及防的是。第1次的重新見面。就想過一次床上生活。我真的不能理解,果斷的拒絕了。可她就是不罷休。還向孩子去訴說。你說可惡不可惡。我刪掉了和她的一切聯繫方式,永遠的躲開了,就躲開吧,對這樣的女人,我真的很沒轍!




于敏詩作十萬八千首


你不喜歡他(她)


如果我沒想錯,你看不上這些喜歡你的人,你不太願意和喜歡你的那個人有太多的交集,甚至做朋友都很牽強。

當你知道別人喜歡自己的時候,這個別人可能會讓你意外,好像你們沒有過交集,他可能在你不注意的時候偷偷關注著你,他的這種喜歡慢慢的萌芽、生長、等到這種感情成熟了突然向你表白,或者用各種行為吸引你的注意,或者慢慢靠近你。

你不好意思制止他,可能是怕傷害他,也可能他本來就是你討厭的那個人,你一句話也不想對他說。

這個人的喜歡給你帶來了困擾,他所謂的痴情(一味糾纏)讓人心煩,他的出現打破了你平靜的生活,企圖闖入你世界的這種行為破壞了原本舒適的規律。

我理解你的感受,我的情況原來可能比你還嚴重,我會感到非常噁心,不想在我的視線裡看到他們,被他們看見我都會渾身難受噁心。

不過我現在不用擔心這種情況啦!

我想你也需要一個可可愛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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