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政府征用口罩,为何上海有理,大理无理?

同样是政府征用口罩,为何上海有理,大理无理?

因为疫情的暴发,口罩成了新年礼,而且是一罩难求。随着国家防控工作的推进,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在此期间,各地曾发生过政府征用口罩事件,一度也成为社会焦点。以法治角度来看两起政府征用口罩事件,为何上海有理,大理无理。

上海市政府征用美迪康口罩公司口罩,有法可依。

总部在蒙特利尔的美迪康口罩公司在上海设有生产公司,2月初其CEO表示,上海工厂生产的口罩已经全部供应上海本地需求。针对外企口罩被上海征用这一事,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介绍,这涉及到紧急状态下相关物质的应急征用,具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2条规定: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上海市政府向美迪康口罩公司征用应急物质,是在疫情发生之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具有法律依据。当然,所有的征用都应当有偿,或依法给予其他补贴或政策优惠。

大理市征用重庆市口罩,法律依据不足。

2020年2月2日,大理市卫健局发布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因当地疫情防控物资紧缺,大理市卫建局决定对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依法实施紧急征用”。 大理征用重庆口罩事件引发热议。大理市2月6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暂扣口罩一事向社会公开道歉。

同样是征用口罩,为什么上海有理,大理却无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5条规定: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于控制疫情的需要,政府确有征用物资的权利。口罩属于可征用之物,但县级以上政府仅能在本行政区内征用物资,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对任何“过境物资”实施应急征用。跨行政区域的物品,只有国务院才有此项权力。

所以,虽然你叫“大理”,但你确实无理。

奉法者强,则国强!—《韩非子•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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