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統一後是通過哪些手段來實現內部穩定的?

內部維穩手段——郡縣制的大力推行。

郡縣制對於帝國來說,不是新事物,更不是起源於秦,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秦朝統一天下之前,縣大於郡,千里百縣,縣有四郡,因此秦朝之前的地方行政制度為“縣郡制”。

但公元前221年的改革中,郡縣制的大力推行為中央統一全帝國各地,秦的集權管理奠定了牢固基礎。秦的統治者聽從宰相李斯的建議,將天下設置為36個郡,每個郡又分成數目眾多的縣。郡縣制與西周分封制相比較,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而這些郡縣的統治者不再如前朝分封制下的各路諸侯,他們的職位不是世襲,隨時可以罷免。

從影響上看,郡縣制廢除了分封貴族時代的世襲特權,有利於形成中央對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一來廢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分封割據勢力對中央政權的威脅,有助於秦內部的穩定,這舉措既是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誌。

郡縣制除了在系統上有穩定內部的作用,用在人員管控上也有極大的療效。

換而言之,這種擴大性地變革對於百姓來說只是換了個對他們負責的人而已,並不存在直接矛盾,最大的弊端反而觸碰到原來各國的統治者以及依附的貴族官員的利益。但是秦怎麼可能想不到這個潛在的威脅呢。郡縣制管控了百分之九十的群體,那麼對於這些被觸碰到利益的舊貴族,秦是作何處置呢?

秦朝統一後是通過哪些手段來實現內部穩定的?

按照前期白起坑趙降俘四十萬的事件來看,秦一統之際並沒有做出殺掉六國王室俘虜,甚至是滅種的舉動。按理說為了秦的穩定和不被複國之士影響,加之他以暴虐之稱,完全可以採取這種滅族手段(這裡稱之為純正的華夏族),以避免像日後以楚國後裔崛起的項羽為主的起義軍。有人可能會說殺了俘虜會破壞人口基數,要知道戰後的人口數繁衍速度是驚人,甚至說秦末期因為暴政導致起義,還不如承認是因為人口激增和土地的關係,這個關係我將放在秦亡原因講。

反而是郡縣是推行,原本的貴族官員被遷移到咸陽,“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置於中央的監管之下,同時以政府發放津貼來代替他們原本的收入。這種措施從某一層面對秦暴政產生了置疑,因為秦不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一種手段將會是引狼入室。

伴隨著人口大規模遷移到京都,京畿之地並不足夠支撐這些人的生存,難道就讓他們白閒著?並非如此,緊接著秦是蒐集全國的兵器運到咸陽銷燬,被鑄成鐘鼎和12個巨大的金人,讓這些遷徙到咸陽的人有事可做。除此之外,開始在廣建宮殿,以供這些人居住,這裡又再次重申那些抨擊醜化秦國變態暴政的觀點是片面的。

從這些舉措來看,那些日後稱秦為“變態暴虐”的學者,研究角度確實忽略了秦對戰後國家百姓的處理態度,也忽視了郡縣制的另類積極作用。

秦朝這個嬰孩推行郡縣這種手段,不過是為了保證自己生長的環境安寧,可以說為了保證短期內不會出現王室復國的暴動。

內部維穩工具——進一步推行法治。

在相對安寧的環境中,秦要保證他所採取的種種舉措能夠使這些人嚴格執行,於是他需要借鑑一種理性的工具。

法治也不是創新性手段,從商鞅變法開始,秦法典就已經開始廣泛推行。鑑於這些法典的詳細內容,因為只能從漢後的學者隻言片語中獲取,從而導致那些駭人聽聞的刑罰成為秦朝的專屬,作為秦施行暴虐的根本依據。如腰斬、車裂、凌遲等刑罰。

其實這些刑法也非秦獨創,早在公元前694年的齊國就有記載,我們在說西陲帝國在向東方推進的過程中受到了不少不良的胎教,這些刑罰極有可能也是不良胎教中的一部分。

國家的政權已經發生了巨大的改變,不可能按照原來的諸侯感情,宗族家庭來維繫國家機器的運轉,法治的開展就是為了應對新環境新制度所採取的蹩腳的方式。(說它蹩腳並非是指這個手段完全的方鑿圓枘,而是本身的就不太健全,並在制度的實行者是各種各樣的人。)

秦朝統一後是通過哪些手段來實現內部穩定的?

更重要的是,秦朝以法家的思想作為統治思想,已經是在商鞅變法之時施行,並不是秦出生之後新接觸到思想。這種強烈的胎教影響讓他不能全部摒棄,從某種意義上說,擴大範圍的集權,需要一種強有力的制度和手段對天下百姓進行鉗制,法家的思想作為統治思想,是胎教的延續性表現。

這種既不同於秦出生前分封制的形態,又要短時間適應新格局的環境治理手段,的確能達到相對穩定的狀態。對於秦來說,一統天下他是首位,治理這麼大的疆域也不再使用之前的分封,所以面對眼下的狀況,可以說是毫無制度可以借鑑,他實在找不出更合適的方式來管控這些黔首、舊貴族、官僚系統人員,只能用最強勢的手段,通過試錯,來達到穩定的目的。

文化維穩——胎教同化

在前面說到秦在東遷擴張過程中,關東之華夏各國文化從來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就好比全國各地講著各自方言,甚至寫著自己的文字。這對於這個成長中的嬰兒來說,習六國之精髓太難了,他一個人不可能去將就全天下的文化習俗,。於是他乾脆直接選取一種他想學的,讓普天之下均按照此標準來學習。

於是以“小篆”為書寫體的文字在全國普及開來,以往的各國字體,即便是表示同一意義的,最終都精簡成了“秦簡體”。

文化的統一相對政治的統一來說比較隱形,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在一個集權統一的國度中,幾種地區性的不同文字如果長存下去,皇帝頒發的詔書,通行的法律傳播將會受到極大的影響。所以文字統一在思想方面有一定的維穩作用。

除了統一文化,自商鞅變法以來,全國實行衡器和量器的標準化也一點不奇怪。另一項是金屬貨幣的標準化,但是此項標準根據記載是在公元前336年,即在商鞅死後的第二年,秦才開始流通金屬貨幣。

秦朝統一後是通過哪些手段來實現內部穩定的?

“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名,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臧,不為幣。”

——《漢書·食貨志》


自此開始,秦開始發行的通貨中有“中帶方孔”的常見圓幣,代替了之前各國流通的什麼刀幣、鎛(BO)幣、蟻鼻錢等,這種天圓地方式的貨幣在中國一直持續了近兩千年。

還值得一說的車軌的統一,戰國時期,各國道路寬窄不同,車輛種類繁多,車軌尺寸混亂。秦統一後修築了馳道、直道等統一規格的道路。在蒙恬北築長城之時,全國的幾條大路也由他全權負責,建立了以咸陽為中心呈一一巨大弧形向北面、東北、東面和東南面輻射的一批稱為馳道的帝國攻略,同時根據北方土地的性質(黃土鬆軟),為了保護路面,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規定車軌的統一寬度為6尺。秦代一尺合今23.1釐米,6尺即相當於現在的138.6釐米。

這些道路的修建以及車軌的統一為向北運輸人力物力,修築長城是帶著巨大的輔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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