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50名,人均月補助3485元!福建省招募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


來源三明網

福建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日前出臺《關於組織實施2020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通知》,明確全省統一招募3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城市社區開展為期2年的社區工作。


怎麼報名?


(一)報名時間:從4月30日起至5月30日


(二)招募對象: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三)招募年齡: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即在1995年7月3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週歲(即在1992年7月31日後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四)報名方式:設區市(含平潭)民政、人社部門共同研究制訂招募方案,報省民政廳審定後,統一在“福建民政”門戶網站、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和當地相關網站向社會發布,組織報名。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服務社區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服務內容


全省統一招募3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城市社區開展為期兩年的社區工作。其中——


◆ 福州市15名

◆ 漳州市40名

◆ 泉州市30名

◆ 三明市50名

◆ 莆田市10名

◆ 南平市45名

◆ 龍巖市45名

◆ 寧德市55名

◆ 平潭綜合實驗區10名


基本待遇


高校畢業生上崗後將享受每個月3485元的生活補貼。參加服務社區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省考專崗招錄、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報考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分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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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實施2020年高校畢業生

服務社區計劃的通知


各有關設區市民政局,黨委組織部,政府教育局、財政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黨群工作部、財政金融局,各高等學校 :

根據省政府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要求,現就組織實施2020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2020年,全省統一招募3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城市社區從事社區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各有關市、縣(區)根據下達的招募計劃,具體組織實施。


二、組織招募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招募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本專科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服從分配,志願到社區從事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善於溝通,有較強的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

3.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即在1995年7月3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週歲(即在1992年7月31日後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5.報名人員須在8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將取消派遣資格。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家庭經濟困難並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崗位所在地縣(市、區)、鄉鎮(街道)生源的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

(二)組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各級民政部門牽頭,組織、人社、財政、教育部門配合實施。

1.名額分配。福州市15名,漳州市40名,泉州市30名,三明市50名,莆田市10名,南平市45名,龍巖市45名,寧德市55名,平潭綜合實驗區10名。

2.組織報名(4月 30日—5月30日)。設區市(含平潭,下同)民政、人社部門共同研究制訂招募方案,報省民政廳審定後,統一在“福建民政”門戶網站、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和當地相關網站向社會發布,組織報名。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服務社區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3.報名核查(5月31日—6月19日)。設區市民政局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考核,確定參加體檢的高校畢業生名單。具體審查考核辦法由各設區市根據工作實際制訂。

4.組織體檢(6月20日—6月30日)。設區市民政局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入選的高校畢業生進行體檢。

5.確定人選(7月1日—7月21日)。設區市民政局根據體檢情況,確定擬招募人選,面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6.簽訂協議(7月22日—7月29日)。設區市民政局組織入選的畢業生簽訂《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協議書》,並將名單上報省民政廳備案。

7.崗前培訓(7月30日—8月10日)。省民政廳統一組織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進行崗前集中培訓。

8.派遣報到(8月15日前)。設區市民政局派遣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到服務社區所在的縣(市、區)民政局報到。接收單位應做好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的接收工作,並辦理相關手續。

上述組織招募進度安排,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若有調整,將及時在“福建民政”和民政部門所在地門戶網站公佈。


三、待遇保障

(一)服務期間待遇

1.服務期間,按月發放生活補貼。根據省政府《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6〕25號),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佈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社區服務低200元),確定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2020年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485元。

2.由服務所在縣(市、區)民政局依託當地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以繳費時點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標準,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實行貧困生助學貸款國家代償政策。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各地、各高校可根據實際,制定出臺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社區計劃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期滿政策

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後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參加服務社區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的相關政策。

2.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0%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3.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承擔服務社區計劃招募任務的縣(市、區),在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時,應根據當年期滿人員數量,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採取“專門崗位”或“專項招聘”方式,面向服務社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招聘。對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各地規定條件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以直接聘用,在原服務單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社區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服務社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有就業意願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及時納入當地“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等,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

7.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於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重複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四、服務管理

(一)戶口、檔案、組織關係管理。服務期間,戶籍關係由畢業生自行遷往家庭戶籍所在地。畢業生檔案統一轉至服務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管理。黨團組織關係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係介紹信轉至服務社區。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服務社區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二)經費保障

1.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內的生活補貼、社會保險、體檢、培訓經費以及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補助從省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

2.各有關市、縣(區)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規定,及時、足額落實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助等資金。服務期間解除協議的,應於次月起停發生活補貼。每年年底前,將高校畢業生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省民政廳。

(三)日常管理。各市、縣(區)民政部門要按照“誰用人、誰負責”、培養使用並重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所在的縣(市、區)民政局、所在街道(鎮)和社區黨組織要擔負起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組織實施的領導責任,經常性檢查指導、督促落實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時瞭解其在社區服務情況,提供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組織教育培訓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原則上一個社區安排1名,最多不超過2名。服務期間,上級機關不得隨意借調或調整服務崗位;因特殊情況需要借調或調整的,應由本人提出申請,所服務社區、接收單位及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核同意,設區市民政局批准後,報省民政廳備案。高校畢業生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於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提出解除協議申請,經省民政廳批准,並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期間按規定解除協議、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實際服務並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可計算為連續工齡。服務期未滿自行離開或解除協議的,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3.對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市、縣(區),省民政廳將調整其今後的招募名額,直至停止招募。

聯繫人:周強,通訊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路44號,郵編:350001,聯繫電話:0591—87548463(兼傳真)、8326672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民政廳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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