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的“類”與“型”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指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類型論”為職業教育的存在與發展提供了立論基礎,透徹理解“類型論”,需要深入“類型”的內部,進一步釐清“類”與“型”的關係,明晰職業教育可持續發展的路徑。

“型”:客觀的規定。“型”是一種客觀的規定性,規定著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本質屬性,這種屬性決定著事物的結構與功能。

職業教育的“型”表現出哪些方面的特徵?縱觀職業教育發展歷史,分析世界各國職業教育發展經驗,可以發現一些相對不變的東西,這些東西正是“型”的特徵表現。第一是“行動性知識的學習”,職業教育在內容上的規定性是“行動性知識的學習”,這些知識表現出程序性、個體經驗性。第二是“做中學的方法”,職業教育在習得方法上的規定性是“做中學”,強調在相對真實的環境中,採用相對真實的任務展開學習,並通過反思改進,獲得經驗與能力的提升。第三是“培養職業素養”,高明的職業教育總是將學習產出定位在素養的層面,即要培養學生專注於做事、把事做得越來越好的品性,它的核心體現是工匠精神。

職業教育“型”的規定性反映了職業教育區別於其他教育的特質,在培養內容、方法與目標上存在邏輯一致性,是相對不變的,在形式與實現機制上自然要求“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

“類”:主觀的分別。對事物進行分門別類,往往是主觀的行為。分類會依據“型”的規定性,但是更多的情況下,是一種帶有主觀色彩的價值判斷,所以對同樣的事物,不同的群體會作出不同的分類。

職業教育無法避免被各種群體分類。分類的依據往往是功能評價,即這種教育重要不重要;質量判斷,即這種教育辦得好不好;情感選擇,即你是不是喜歡。可以發現,職業教育在這些價值判斷上存在巨大的不一致性,在國家層面,認為職業教育處於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到了某些地方政府,這種重要性的認知就下降了許多。職業教育的質量,事實上也存在很大的差異性,雙高計劃建設的學校得到了高度認可,但是一些職業院校的辦學卻被人們劃在了“不可靠”的類別。在個體的層面,會很自然地表現出對某種教育類型的偏好或抗拒,這種主觀喜惡,實際上源自於多種因素長期互動。

分類是一種主觀行為,其背後存在“客觀的合理性”,我們無法強行改變人們對事物的主觀分類,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努力積累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從而逐步改變人們的主觀分類。

“型”與“類”:互動互促。“類”與“型”之間存在對立統一的關係,並集中表現為兩個方面:“型”的作用發揮,最終決定著“類”的劃分;“類”的劃分,對“型”的作用發揮起著抑制或是激發的作用。

就職業教育發展而言,存在著兩種路徑的分野。一是充分尊重職業教育的內在屬性,從內在規定性出發,不斷挖掘內涵,培養社會需要的技術應用型人才,職業教育的吸引力會不斷得到增強,其社會地位會得到逐步提升。相反,迫於形勢或是片面迎合家長需求,像普通教育那樣辦職業教育,職業教育的功能就會逐步偏離其本質屬性,步入發展方向的迷茫與困境。從“類”的角度看,如果政府與社會長期忽視職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必然會抑制職業教育功能的發揮,甚至會驅使職業教育模仿普通教育,使其逐步失去“型”的屬性;如果政府與社會充分尊重支持職業教育,為職業教育營造出良好的環境,職業教育服務社會的功能就會得到極大的激發。

“類”與“型”之間的這種互動關係是一種規律性存在。分析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經驗,不難發現職業教育發展比較好的區域與職業院校,無一不是這種關係良性互動的結果。因此,各級政府充分重視職業教育,賦予職業教育更高的使命,這種“類”的劃分有利於職業教育功能的更好發揮;職業院校尊重職業教育“型”的屬性,培植特色、突出優勢,職業教育能更好地滿足企業與社會的需求。在這兩種力量的作用下,職業教育的吸引力會不斷得到增強,最終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這也是職業教育作為“類型”教育的應有之義。

(作者系浙江省特級教師、金華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中國教育報》2020年05月05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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