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的利率換不換?

美麗人生34600


取決於你是否認定未來的LPR(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否會繼續降低。低於轉換此刻的LPR,你明年的還款利率就降低了。反之則會升高。一旦轉換就換不回來了。

這個判斷就如同判斷長期股市漲跌一樣。沒有真正合適的答案。

如果覺得6.37這個利率你可以承擔,不希望承擔未來可能的利率波動風險,那就不換。如果可以承擔利率波動風險,獲得可能的低利率收益,也能承擔高利率風險,那就換。

如果剩餘還貸款期很短2-5年,相對風險較小;如果較長還有20-30年,那就謹慎考慮。畢竟一旦高通脹情況出現那就損失很大了。

最後,還要看和銀行簽訂的是固定利率貸款還是浮動利率貸款協議。前者依照上面情況考量。後者就不同了,因為銀行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貸款利率。如果還款期間較長,那麼你想把利率掌握在央行手裡可以考慮換;掌握在貸款銀行手裡就不換。因為LPR是央行制定的,而和銀行簽訂的浮動利率是有銀行與你的合同制定的。

仔細研究一下貸款合同,並瞭解一下LPR的規則,再做考決定為好。以上回復僅供參考。


思考中的老俞


您好,我是粲都,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經驗和技能,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一、肯定是改成可變房貸利率更好,中國的GDP增幅一直在降,LPR會不停地降,向美國看齊,先看到3%左右吧。

二、您的房貸利率6.37%=5年期以上LPR4.8%+基數1.57%(157bp)。此房貸利率公式永遠不變,基數1.57%(157bp)永遠不變。5年期以上LPR可變。此處的LPR利率是2019年底的LPR利率,為什麼不是最新的LPR利率見下一條。

三、選擇不同的重定價日有什麼影響?

在轉換的過程中有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就是重定價日。

重定價日:是指重新按照最新的定價基準(轉換前為貸款基準利率,轉換後為LPR)計算貸款執行利率的時間。

目前重定價日有兩種選擇:1、每年1月1日;2、每年與貸款發放日對應的日期。

選擇不同的重定價日,會有什麼樣的差別:

1、選擇重定價日為每年的1月1日,只有一種結果:

按照央行的規定,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間的任意時點,辦理房貸利率的轉換手續,則2020年的利率均與原合同利率保持一致,2021年1月1日起房貸利率才會發生變化,到時將以2020年12月的LPR為基準加減點確定當年的利率,此後年份以此類推。

2、選擇重定價日為每年貸款發放的對應日,有兩種結果:

(1)在3月1日-8月31日之間辦理轉換手續,如果辦理時間點在重定價日之前,那麼從今年的重定價日起房貸利率就會發生變化,這可能是享受優惠較多的一種情況,因為最新的LPR利率是4.65%。

(2)在3月1日-8月31日之間辦理轉換手續,如果辦理時間點在重定價日之後,那麼就要等到明年的重定價日起房貸利率才會發生變化,這可能是享受優惠較少的一種情況。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期待和您進一步地交流,並祝願一切安好!


粲都


先說結論:要換。有很多人抬槓,甚至寫陰謀論微信長文,說轉完LPR±浮動必後悔,我也不知道這些人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吸引眼球、還是真的不懂或真的壞。

誠然嚴謹的說,確實沒法預測未來LPR是不是一定下降,這裡有很多意外和複雜性。但如果我說完以下幾個例子,只要你上過大學,相信你就會有自己的判斷:

1、90-98年,當時的國家經濟增速平均在10.67%的高位,3-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基本是10-15%之間,最高的時候是1995年的14.76%,那會兒很多人還沒大學畢業估計沒概念,我那會兒也剛出生;

2、98年開始隨著經濟增速放緩,貸款利率逐漸回落;

3、現在的房奴,其實貸款利率並不高,不跟遠的比,跟大家更有概念的13-14年比,當時五年期貸款利率是6.5%,一般首套上浮10%,14年11月22日降為6.15%,現在也已經又降低不少;

4、所以,利率跟著經濟降速演變基本是同頻的。過了紅利期的中國,再有高速增長已經很難了,這次疫情你的公司很容易嗎?你還以為自己年底能拿很多年終獎嗎?所以GDP保6%是很難的,即便沒有疫情實際經濟增長也不容樂觀,我們終將進入低增長低慾望時代;

5、低增長低慾望伴隨的,是有趣樂觀的人更加珍貴,而大部分人30歲已經死了。歐美髮達國家目前的利率在2%甚至以下,歐洲有零利率,日本甚至負利率。我們和世界經濟的粘合度已經非常深,獨善其身長期高利率?幾乎不可能的。

6、我的建議:不管你是基準上浮10%、20%還是9折、83折,都換乘LPR±浮動的模式,如果你信用好流水牛,還可以趁機轉貸。

7、轉貸+LPR±浮動=利益最大化,機會留給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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